臨西縣扶貧攻堅生產和就業扶貧實施方案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冀發〔2015〕27號)的部署安排,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民政方案】臨西縣扶貧攻堅生產和就業扶貧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
臨西縣扶貧攻堅生產和就業扶貧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中央扶貧開發工作會議和省委八屆十二次全會精神,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冀發〔2015〕27號)的部署安排,進一步落實扶貧攻堅生產和就業扶持工作目標任務,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強扶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提升扶貧對象就業創業能力、實現穩定就業為首要工作任務,按照“摸清底數、區分類型、找準問題、分類施策”的思路,以建立扶貧對象臺帳為基礎,以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為工作平臺,以就業援助、就業培訓、產業促進、創業帶動為手段,努力實現“就業一人,脫貧一戶”。
二、實施范圍
凡本縣行政區域內,符合農村貧困人口條件、有就業能力且有就業或創業愿望的適齡勞動者,均屬本方案的扶貧對象。
三、工作目標
到2018年,符合條件的扶貧對象全部建檔,實行實名登記并錄入就業扶貧信息系統;每個扶貧對象每年至少獲得一次就業創業信息服務、就業創業政策咨詢、就業指導、職業介紹、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等“一對一”免費就業服務,就業創業能力得到普遍提升;扶貧對象中有求學愿望的未能繼續升學的初、高中畢業生均可免費就讀技工院校;貧困家庭勞動力掌握一門以上就業創業技能,新生代勞動力具備轉移就業基本職業素質,扶貧對象自我發展能力明顯增強。
四、政策措施
(一)建立動態臺賬,實現就業精準扶貧
1.建立扶貧對象就業、培訓、創業普查臺帳
以扶貧信息網絡管理系統對本地貧困人口的精準識別為基礎,按照“準確、清楚、動態”的要求,依托基層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平臺,對登記建檔的貧困戶逐一進行普查,進一步了解貧困群體的人員結構和就業創業需求,掌握本地貧困人員的基本情況(包括性別、年齡、學歷、技能、就業創業狀況等)、就業愿望(包括就業地點、就業崗位、薪酬福利等)、培訓愿望等,確保不漏一戶、不漏一人。在江西省就業信息管理系統中增加“就業扶貧”模塊,錄入就業扶貧對象實名信息,并制定有針對性的就業幫扶措施,實現就業扶貧對象的“精準識別、精準幫扶、精準管理”。
2.建立扶貧對象就讀技工院校臺賬
充分利用鄉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平臺和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組建技工院校招生畢業信息員隊伍,向扶貧對象宣傳國家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和助學金政策、本省本地區各類技工院校專業特色、優秀技工院校畢業生等,讓每一位貧困生可以結合自己愛好免費學習一技之長。各類技工院校要對扶貧對象單獨建立學生名冊,給予更多的人文關懷和幫助,切實解決求學過程中的困難,在教學安排、校企合作、頂崗實習中給予更多的理論和實踐指導,學生畢業時優先推薦就業。
(二)實施就業援助,引導就地就近就業
3.加強就業信息的宣傳對接
各地要結合每年開展的“就業援助月”、“春風行動”、“民營企業招聘周”等公共就業服務專項活動,為扶貧對象搭建用工對接平臺。加強崗位信息收集整理,對本地企業缺工崗位進行統計分類,篩選出適合扶貧對象就業的工作崗位,通過村組宣傳欄、新媒體、進村入戶等多種形式將崗位信息送至貧困戶家中,幫助符合崗位條件并有意愿赴企業就業的扶貧對象與企業取得聯系,促進其上崗就業,實現就業援助的常態化。
4.鼓勵創建鄉鎮(村)就業扶貧車間
鼓勵外出人員回鄉在人口聚集度高的鄉鎮建設農民創業園和創業一條街,吸納周邊扶貧對象在園內就業創業,帶動貧困戶發展產業、實現就業。引導本地服裝紡織、電子、農產品加工等企業,在有條件的鄉鎮(村)創建就業扶貧車間(加工點),為扶貧對象在家門口就業創造條件。對入駐就業扶貧車間企業、個人三年內所涉及的場地租金、水電費,給予60%的補助。
5.促進扶貧對象在家里就業
結合本地產業特色,鼓勵和支持適合分散式、家庭作坊式生產的產業發展。對分散式生產和家庭作坊式生產的企業,可以進行再就業基地和勞動密集型企業認定,享受稅費減免和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政策。廣泛搭建分散式就業和家庭作坊式就業供求信息對接平臺,將扶貧對象納入供求信息監測平臺,實現“點對點”對接。
6.鼓勵中介機構介紹扶貧對象就業
對在工商行政部門登記注冊,并成功介紹扶貧對象與當地企業或其他實體簽訂勞動合同(就業協議)且穩定就業6個月以上的職業中介機構,每介紹1人給予150-200元補貼,每名扶貧對象每年可享受1次職業介紹補貼。
(三)開展就業培訓,提升扶貧對象就業能力
7.統籌開展扶貧對象各類培訓工作
各地要根據扶貧對象意愿和當地企業用工需求,有針對性地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含工業園區定向培訓)和崗前技能提升培訓,提升貧困家庭成員就業能力。培訓補貼根據培訓工種、技術等級、培訓時間等內容,在300-3000元/人范圍內確定。加強勞動預備制培訓,對未繼續升學的農村應屆初高中畢業生參加勞動預備制培訓,按規定給予培訓費補貼,并按培訓時間,給予每人每天不超過15元的生活費補貼。對于參加職業技能鑒定的,給予職業技能鑒定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的具體標準按國家和省規定的鑒定收費標準的70%給予補助,但最低不少于300元/人。爭取到2018年,有技能的扶貧對象占貧困人口的比例,由2015年的0.54%提高到30%。
8.鼓勵院校和企業開展扶貧性就業培訓
引導職業(技工)院校采取頂崗實習或校企合作等方式,對扶貧對象開展培訓并介紹到當地企業上崗就業,根據培訓專業、培訓成本和培訓期限等情況,按規定給予院校300-1000元/人的培訓補貼。鼓勵園區企業優先招用扶貧對象,對園區企業與新招聘的扶貧對象簽訂6個月以上勞動合同,并在6個月內開展崗前培訓的,按規定給予企業300元/人的培訓補貼。
(四)依托產業發展,擴大扶貧對象就業
9.大力推進貧困村“一村一品”特色扶貧產業體系建設
引進新品種新技術,以發展“一村一品”特色產業為平臺,通過建立“一村一品”產業帶頭人培訓基地,舉辦分類、分專題培訓班,為貧困農村培養一批懂技術、會經營、能帶領農戶脫貧致富的帶頭人。聘請國內外專家到貧困地區,對“一村一品”產業發展進行現場指導,傳授先進實用的農業技術,幫助解決遇到的技術問題,提高致富能力。同時,向貧困地區大力推廣國內外新品種、新技術。
10.引導扶貧對象轉向家庭服務業就業
組織引導扶貧對象就近參加家庭服務業培訓,掌握家庭服務業上崗基本技能。加大對家庭服務業的扶持力度,發展和培育一批員工制家庭服務企業,對吸納扶貧對象就業的家庭服務業企業按規定落實社保補貼、崗位補貼等扶持政策。
11.鼓勵企業吸納扶貧對象就業
對于吸納安置了貧困人員的園區企業,按規定給予社保補貼和職業介紹補貼。
(五)鼓勵創業帶動扶貧對象就業
12.鼓勵扶貧對象自主創業
對有創業意愿并具備一定創業條件的扶貧對象,給予免費創業培訓和創業指導等政策扶持,符合規定條件的給予創業擔保貸款貼息扶持,個人創業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10 萬元,合伙和組織起來創業的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50 萬元。上述貸款期限兩年,并予全額貼息。
13.加強對扶貧對象的創業服務
對有創業能力且有創業愿望的,組織開展電子商務、SYB等創業培訓(實訓),創業培訓補貼1000元-1600元/人。為創業培訓合格的貧困人員,提供開業指導、項目推介、政策咨詢等免費服務。對工商新注冊登記的貧困人員,穩定經營6個月以上的,每戶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5000元。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謀劃,認真研究分析就業扶貧面臨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量化、細化指標,確保工作落實到位。要加強溝通協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促進就業扶貧工作有效開展。
(二)強化資金保障
就業扶貧政策性強,涉及范圍廣、人員多,持續時間長,各地、各部門要統籌安排,保障就業扶貧工作所需資金籌措到位,用實、用足、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三)落實部門責任
要抓好就業扶貧重點工作任務的責任落實,人社部門牽頭負責就業扶貧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政策落實;扶貧部門負責組織實施“雨露計劃”,指導各縣(市、區)建立貧困家庭就業臺賬;財政部門負責資金籌措和監督。
(四)加強政策宣傳
就業扶貧工作涉及的政策范圍廣,新政策較多,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情況、運用多種渠道進行宣傳,確保就業扶貧政策及時、有效、準確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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