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為進一步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改善我區環境質量,解決群眾身邊的污染頑疾,根據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開展“小散亂污”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環保方案】永年區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清零
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落實京津冀及周邊地區大氣污染防治有關工作要求,切實改善我區環境質量,解決群眾身邊的污染頑疾,根據邯鄲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邯鄲市開展“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區政府決定在全區范圍內對不符合產業政策、不符合產業布局規劃、污染物排放不達標以及土地規劃、環保、工商、質監等手續不全的“小散亂污”企業,開展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以鄉鎮和區直相關單位為主、鄉鎮政府組織實施、區級督查落實的原則,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堅持源頭嚴控、過程嚴管、后果嚴懲,采取疏堵結合、關停并轉的方式,充分發揮廣大干部群眾的積極性,強化社會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切實解決“小散亂污”問題,依法關停取締到位,建立長效機制,堅決杜絕反彈。
二、整治對象
“小散亂污”企業具有規模小、分布散、管理亂、污染重、隱蔽深、易反彈等特點,主要分布在市域、縣域等交界地帶,城鄉結合部,偏遠山區、農村地區等環境復雜區域以及環境信訪舉報比較集中的地區。結合我區實際分為6大類45項。
(一)建材類。主要包括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場、小滲水磚、小商砼、小水泥粉磨站、小耐火材料,涉及涂料、油墨、膠黏劑和有機溶劑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加工企業等。
(二)堆場類。主要包括小煤場、小渣場、小矸石場、小煤泥場、小粉煤灰場等。
(三)冶煉類。主要包括小有色熔煉加工、小鑄造、小煉鐵、小煉鋅、小煉鋁、小巖棉、小磁選、小洗選、小軋鋼、地條鋼等。
(四)化工類。主要包括小化工、小煉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橡膠等。
(五)標準件類。主要包括小熱鍍、小電鍍、小標準件等。
(六)其它類。主要包括養殖糞便晾曬場、非法加油點、小陶瓷、小炭素、小蒜米加工、小造紙、小淀粉、小硫磺、小木炭、小絲網加工等。
三、整治標準
按照嚴厲打擊、關停取締、規范提升的標準,對“小散亂污”企業開展清零整治攻堅行動。
(一)嚴厲打擊。將屬于國家明令禁止、嚴重污染環境的小化工、小煉油、小塑料、小水洗、小染料、小印染、小制革、小電鍍、小煉鐵、小煉鋁、小煉鋅、小造紙、小硫磺、非法加油點等14項“小散亂污”企業,作為嚴厲打擊對象,按照“兩斷三清”(斷水、斷電,清原料、清設備、清產品)的標準取締到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嚴肅處理。
(二)關停取締。屬于國家明令禁止、無證無照、涉嫌違規經營、違法排污的小石料、小白灰、小沙場、小商砼等其它31項“小散亂污”企業,按照“兩斷三清”標準,依法予以關停取締。
(三)規范提升。各鄉鎮各園區要根據實際情況,對環境污染較小、能耗較低、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行業,制定規范提標、入園進區等措施規劃,報區環保、工商食藥監、發改、工信等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
四、工作步驟
(一)摸底排查階段(2月25日—2月28日)。一是各鄉鎮各園區成立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制定方案,明確任務,落實責任;區有關部門對照職責分工,制定方案,明確責任分工。二是開展調查摸底。各鄉鎮各園區和相關單位,采取進村入企、公告申報等形式,對轄區范圍內的“小散亂污”企業進行“地毯式”調查摸底,查清數量規模、業主、行業、類別等情況,力求全面徹底、不留死角。三是排查結果分類梳理,建立臺賬,制定明細。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要明確1名聯絡人,3月5日前將行動方案、排查明細表和排查匯總表報區“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辦公室(區環境保護局)。
(二)宣傳發動階段(3月1日—3月10日)。一是各鄉鎮各園區召開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動員大會,統一思想、提高認識。二是充分運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條幅、傳單等多種方式營造濃厚氛圍,把條幅、標語懸掛到每個街道、村莊,明白紙張貼到每家每戶。新聞媒體要設置專欄,對清零整治攻堅行動進行全方位宣傳報道。三是廣泛開展有獎舉報,引導全社會共同參與、共同監督、共同治理,打一場人民戰爭。
(三)集中整治階段(3月11日—5月20日)。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要按照標準,對“小散亂污”企業進行集中整治,立查立改。對嚴厲打擊類,要采取查封扣押生產設備、產品原料等措施,涉嫌犯罪的對業主采取強制措施打擊到位。對關停取締類,要按照“兩斷三清”標準,徹底關停取締到位。對規范提升類,要制定規范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標準和時間節點,確保按時達到國家法律法規和產業發展要求的準入條件,積極進園入區、集中管理,對于沒有按時完成規范整治的企業要依法關停。
(四)總結驗收階段(5月21日—5月31日)。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在集中整治階段結束時開展總結驗收,總結攻堅行動的成效與不足,建立長效管理機制,5月31日前,總結上報區“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區指揮部將組織考核驗收,驗收結果全區通報,作為生態建設考核依據。
五、職責分工
(一)各鄉鎮各園區負責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組織實施工作。
(二)區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媒體加強對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的宣傳報道。
(三)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和區環保局負責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的日常督導。
(四)環保部門負責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的謀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
(五)發改部門負責規范提標手續的審批把關。
(六)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落后產能的認定。
(七)監察部門負責查處清零行動中違法違紀案件。
(八)公安部門負責偵辦環境違法犯罪案件,維護整治執法秩序。
(九)國土資源部門負責對違法違規使用土地問題查處。
(十)工商食藥監部門負責無需前置審批或行政許可的無營業執照企業的查處工作,依法吊銷政府決定關閉的違法生產經營單位的營業執照。
(十一)商務部門牽頭負責非法加油點的清理取締工作。
(十二)標發委牽頭負責標準件零散攤點的清理取締工作。
(十三)住建局牽頭負責建筑工地、商砼站點的清理取締工作。
(十四)供電部門配合執法部門督促“小散亂污”企業現場停電,并對企業用電設備加封加鎖,杜絕跨區域供電。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領導,健全機構。區政府成立“小散亂污”企業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指揮部,區長任指揮長,分管副區長任副指揮長,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監察局、區環保局、區發改局、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區國土資源局、區工商食藥監局、區商務局、區標發委、區住建局、區供電公司主要負責同志和區委宣傳部、區公安局分管同志為成員,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區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區環保局局長兼任。指揮部辦公室負責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的謀劃、組織、協調、監督檢查、考核等工作,下設綜合、督查、宣傳、問責四個小組。各鄉鎮各園區也要成立相應機構,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清零整治攻堅行動。
(二)建立制度,強力推進。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期間,建立七項工作制度:一是網格化監管負責制。以鄉鎮園區網格為主,一級抓一級,層層落實,實現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二是定期報告制度。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聯絡人,每月1日、11日、21日向區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上一階段工作情況,緊急和特殊情況隨時報告。三是定期調度制度。區指揮部每半月對清零整治攻堅行動進行調度,聽取前一階段工作進展,部署下一階段工作。四是定期督查和不定期抽查制度。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環保局每半月組織對各鄉鎮各園區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情況進行督查,不定期抽查,檢查情況報區指揮部辦公室。五是定期通報制度。區指揮部辦公室每半月對各鄉鎮各園區工作進展進行通報。六是現場會制度。區指揮部每半月在相關鄉鎮園區組織召開清零整治攻堅行動現場會,總結階段性成果,查擺問題困難,推進工作落實。七是媒體曝光制度。在廣播電視臺開辟專欄和曝光臺,及時反映工作動態,推廣好經驗、好典型,對工作不力的鄉鎮園區進行曝光,對查處“小散亂污”企業情況進行報道。
(三)加強督導,嚴肅問責。要以嚴肅的態度、嚴格的標準、嚴明的紀律推進清零整治攻堅行動。定期組織對清零整治攻堅行動進行督導,區委督查室、區政府督查室、區環保局將分階段進行抽查督導,對工作不認真、不負責、簡單應付,整治取締效果不明顯的問題線索,及時移交區監察局。區監察局對發現的清零整治攻堅行動中監管嚴重失職,不作為、亂作為的單位、個人以及“小散亂污”企業反彈或者清理不徹底、取締不到位的,依據有關規定,嚴肅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四)暢通舉報,強化監督。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在媒體上公布舉報電話和郵箱,暢通舉報渠道,加大有獎舉報力度,提高群眾的舉報熱情,充分發揮人民群眾的監督作用。
(五)健全機制,長效監管。各鄉鎮各園區和有關部門要把環境監管責任細化到人,建立常態化的巡查機制,對非法“小散亂污”企業發現一家、查處一家。9月份,區指揮部將組織對清零整治攻堅行動進行“回頭看”督查,鞏固清零整治攻堅行動成果,保持監管高壓態勢,堅決杜絕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