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校安辦主任、教育廳副廳長在教育收費政策提醒會上的講話同志們:今天,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組織召開2010年教育收費政策提醒會。在各普通高校和高中即將開學之際,召開這個會是非常有必要的。剛才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育講話】吉林省校安辦主任、教育廳副廳長在教育收費政策提醒會上講話(全文完整),供大家參考。
吉林省校安辦主任、教育廳副廳長在教育收費政策提醒會上的講話
同志們:
今天,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聯合組織召開2010年教育收費政策提醒會。在各普通高校和高中即將開學之際,召開這個會是非常有必要的。剛才,省物價局劉俊營副局長重申了國家有關的收費政策,并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各普通高校和高中要認真貫徹和落實。下面,我從教育廳的角度,再講幾點工作要求:
一、要如實傳達、認真領會會議的精神
這次收費政策提醒會,也是進一步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布置會,其目的就是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里的教育收費政策,堅決遏止教育亂收費行為。今天參加會議的各位同志,要認真領會會議精神,并抓緊向主要領導匯報,立即召開會議做好傳達。要結合此次會議精神,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和領會國家關于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相關文件,統一認識,認真做好本單位規范教育收費的工作,避免亂收費行為。
二、要切實提高對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認識
我們要站在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全局的高度、講政治的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不斷增強做好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責任感和自覺性。
首先,要認識到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力度是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的要求。胡錦濤總書記在中央政治局第34次關于教育問題的集體學習會上,曾以“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為題發表過重要講話。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充分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的要求,體現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治理教育亂收費,是堅持教育為人民服務的指導方針、辦好讓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的具體行動。我們要從這樣的角度提高認識,抓好這項事關教育改革發展全局的重要工作。
其次,要認識到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力度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就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做出了全面部署,尤其是今年七月份召開的全國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發展綱要(2010-2020)》,將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擺在突出位置。教育亂收費嚴重背離教育公平和教育的公益性原則,與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所要求的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的原則背道而馳,是社會和諧的“雜音”,必須堅決制止。我們應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角度,將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擺在教育部門工作和學校工作的重要位置上,切實抓緊抓好。
第三,要認識到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力度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的要求。教育亂收費是教育行業的不正之風,嚴重損害了學校的聲譽和政府的形象。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糾正行業不正之風的重點工作之一。中央紀委第七次全會明確提出進一步抓好糾正損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的工作,要求“繼續治理教育亂收費”。我們應從新時期加強黨風廉政建設、解決損害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的角度出發,增強責任感,進一步加大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力度。
第四,要認識到規范教育收費工作,仍是教育部門和學校面臨的一個嚴峻課題。教育事業發展的外部環境,教育改革發展自身面臨的突出矛盾,教育收費工作的實際情形,都說明了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長期性、艱巨性和復雜性,需要堅持標本兼治,常抓不懈。
三、要嚴格執行國家收費相關政策
我們在這里重申,要堅決落實國家的相關政策,重點從以下六個方面,進一步規范普通高校和高中的收費行為。
第一,進一步擴大招生信息公開范圍,豐富公開內容,規范公開流程,完善公開形式。加強招生信息管理與服務平臺建設,對考生資格、錄取信息、學費標準等及時進行公示。
第二,嚴格規范學校體育、藝術專業招生和成人教育及自學考試收費行為,嚴禁超標準或自立項目亂收費。
第三,加強學校中外合作辦學收費管理。經批準的中外合作項目,其收費項目和標準執行學校所在地政府的有關規定,堅決取締越權審批或未經批準擅自設立的中外合作項目。切實糾正以中外合作辦學名義亂收費的行為。
第四,民辦學校(包括獨立學院)要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明確高校獨立學院有關收費政策的通知》(吉省價綜聯[2010]44號)批準的項目和標準規范收費,落實國家相關規定,并對各項收費和使用情況進行公示。
第五,嚴禁學校冒用學歷教育名義在錄取體制外違規招生并收費,嚴禁學校收取與招生錄取掛鉤的任何費用。
第六,繼續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招收擇校生比例要嚴格控制在本校當年高中招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收取擇校費后一律不準再收取學費。同時,有條件的地區要逐步降低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的比例和收費標準,直至全部取消。民辦高中要嚴格按照經審批的收費文件執行收費,不得自立名目亂收費。
四、要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管理制度
2009年,各地、各學校按省里統一部署,對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進行認真清理,清理后保留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向社會公布,接受社會監督。通過清理和公示,進一步明確了政策界限,做到了學校清清楚楚收費,學生家長明明白白交費。但是從去年國家七部委聯合檢查組在我省檢查的情況看,各類學校治理亂收費工作的狀況不容樂觀,仍需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管理制度,繼續加大教育收費政策執行力度。各學校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紀委、教育部、監察部關于加強高等學校反腐倡廉建設的意見》,結合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教育收費、資金管理、監督檢查、違紀處理等制度,著力構建學校收費監管制度體系,用制度規范收費行為。
第一,要建立健全學校財務管理制度,嚴格執行收費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嚴禁將公辦學校收費資金交由非財務部門管理、賬外設賬、私設“小金庫”和公款私存等行為。
第二,要進一步完善學校各類票據管理制度,規范學校各類票據使用行為。堅決杜絕冒領、冒用,規范使用行政事業性票據和稅務票據。
第三,要全面實行學校收費公示制度。充分利用板報、校報、校園網、公示板等媒介,對學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全面公示。
第四,要繼續推進學校經費收入使用情況定期審計和審計公告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完善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制度,嚴肅查處各類違規教育收費問題。
第五,要繼續清理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堅決取締已廢止的教育收費政策文件規定的收費項目。嚴格按照《教育部、國務院糾風辦、監察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新聞出版總署關于2010年治理教育亂收費規范教育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教財[2010]2號)的規定,“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級各類學校(不包括民辦學校)按照國家規定審批權限批準收取的學費、住宿費標準保持基本穩定且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關標準”。
五、盡快建立健全制止教育亂收費工作長效機制
我們要結合學習和貫徹《綱要》,把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作為維護社會穩定、促進教育公平公正和健康和諧發展的大事來抓。各單位要建立“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重點抓,財務、監察、審計等部門具體抓、相關處室協助抓”的長效工作機制。
第一,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要加強制度建設。要完善教育收費公示制度、校務公開制度、監督檢查制度、責任追究制度、群眾監督制度、受理群眾舉報制度和教育收費規定等一系列制度,并真正落實,以制度規范收費行為。
第二,完善和落實加強收費資金管理、嚴禁擠占、挪用、截留教育收費資金的配套政策。規范和治理工作要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違規違章必究。
第三,學校相關部門要密切配合,鞏固教育收費項目清理工作的成果。對照有關部門下發的教育收費政策文件,認真執行收費項目和標準,對不符合當前教育收費政策的項目一律取締。
第四,嚴肅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的紀律。這里再次明確,對存在亂收費行為的學校,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絕不估息。情節嚴重的,要追究學校相關領導的法律責任。
同志們,作為教育工作者和學校領導,我們要堅定不移地貫徹落實中央決策部署,會同有關部門繼續深入推進規范教育收費工作,不斷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努力辦好讓人民滿意的教育。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