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和社會評議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進一步深化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快建設服務型機關的步伐,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條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國土制度】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和社會評議制度,供大家參考。
樂昌市國土資源局政府信息
公開考核和社會評議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深化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全面、客觀、公正地評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加快建設服務型機關的步伐,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市監察機關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監督和檢查。
第三條 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應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民主公開、組織考核與民主評議相結合、定量與定性相結合、注重實效等原則。
第四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納入對本局的年度工作目標考核之中。
第二章 考核內容和標準
第五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考核內容:
(一)工作職責和管理權限的公開情況;
(二)重大決策和重要事項的公開情況;
(三)辦事依據、程序、時限和方式、方法、結果的公開情況;
(四)行政審批事項,包括法律、法規、規章設定項目的公開情況;
(五)服務承諾兌現情況;
(六)政務公開、辦事服務場所建設情況;
(七)對群眾申請或投訴的處理情況。
第六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的量化標準:
(一)組織領導。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建立、組織領導及履行職責情況;
(二)公開內容。是否按內容和時間要求,對本本局所有行政權力進行全面清理、登記和備案,是否制定按照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制度全面、真實地予以公開;
(三)監督保障。政府信息公開監督檢查及管理制度的建立情況及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四)公開效果。部門和行業作風、工作效能、群眾評價狀況。
第三章 考核程序和方法
第七條 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考核采取自評與組織考核、專項考核與綜合考核相結合的形式,局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日常自評工作,并組織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專項考核和綜合評定,并結合平時檢查情況,形成考核意見,報市政府信息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并報本局黨支部會議審定。考核工作于每年底或下年初進行。
第八條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結果評定,分為“優秀”、“合格”、“不合格”三個等次。
第九條 考核評議每年進行一次。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的,給予表彰;對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予以獎勵;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給予通報批評。因不公開或不及時公開、公開虛假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四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