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機關考勤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增強服務意識,促進地震局工作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一、全體機關同志必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正確處理工作與個人的關系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地震制度】地震局機關考勤制度【優秀范文】,供大家參考。
地震局機關考勤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機關效能建設,督促工作人員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增強服務意識,促進地震局工作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體機關同志必須自覺遵守工作紀律,正確處理工作與個人的關系,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擅離崗位,認真履行各自崗位職責。
二、建立請銷假制度,凡請假都應寫請假條,由局長審批。局長外出,由副局長審批。批準的請假條由辦公室存檔。凡未按手續請假缺勤者一律按曠工論處。
三、干部、職工請病假須標有醫院的證明;長期有病不能上班者,按國家規定執行。
四、月累計事假超過3天者,扣發當月的地震崗位津貼;全年累計事假1個月以上者,扣發全年的地震崗位津貼,并取消年終評獎、評先、評優資格。
五、月曠工1天者,除扣發當日工資外,扣發當月的地震崗位津貼;月曠工1天以上者,扣發全月工資及新津貼;全年曠工累計5天以上者,取消年終評獎、評先、評優資格。
六、月病假超過10天者,扣發當月地震崗位津貼;全年病假2月以上者扣發全年地震崗位津貼,取消年終評獎、評先、評優資格。
七、為了便于工作,局全體干部外出辦事(公事、私事)都要給辦公室打招呼,否則按離崗或曠到處理。月遲到、早退、擅自離崗1次者,每次扣發50元地震崗位津貼,2次者扣發全月地震崗位津貼。
八、局機關考勤由局辦公室負責,每月在局大廳公布,扣發的工資及津貼由本人自覺交到局財務室。
九、經局領導批準的因工作加班,由辦公室記錄在案,個人有事請假也可抵頂加班天數。
十、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制度,休假時間由本人申請后,根據局里的工作情況予以批準。個人的事病假如本人同意也可累計抵頂休假。婚、喪、育、探親按國家規定執行休假。各種休假、請假跨躍雙休日、節假日的,時間應連續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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