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打造過硬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對策建議,供大家參考。
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打造高質量的基層黨組織至關重要。持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是推進農村基層黨組織高質量發展的關鍵抓手。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推動鄉村組織振興,打造千千萬萬個堅強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培養千千萬萬名優秀的農村基層黨組織書記。”分析和破解當前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打造過硬的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是新時代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助推鄉村振興必須研究和解決的重要課題。
一、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
(一)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的職責定位不清。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認識不夠深入,主體責任意識不強,對實現鄉村振興仍然存在“等”“靠”“要”的思想。此外,受工資待遇、上升空間等因素影響,存在人才流失問題。
(二)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的組織力不足。一些村黨組織組織能力和致富帶富能力不足,村黨組織帶頭人未能形成振興本村的明確思路,特別是對發展村集體經濟思路不明、辦法不多,存在畏難情緒。各地村黨組織帶頭人及班子成員存在年齡老化導致的能力弱化、活力退化等問題,年輕干部數量不足,后備人才缺乏,大量素質高能力強的青壯年外出務工,為鄉村振興效力意愿不強。以**為例,45歲以下的村黨支部書記僅28人,占村黨支部書記總數的13.8%;
大豐區村黨組織班子成員平均年齡47.9歲,40歲以下的占22.6%。
(三)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的引領力不足。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的工作激情有所衰退、進取心減弱。隨著農村基層干部保障機制的逐步健全,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安于現狀,遇到問題頂住壓力、迎難而上的奮斗精神不足,個別村黨組織帶頭人存在“收攤子、混日子”的求穩心態,不能沉下心來排除萬難謀發展、俯下身去不畏艱險解矛盾。
(四)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沒有充分發揮作用。實踐中有的部門將“支部書記負責”理解為“支部書記擔責”,造成支部書記工作任務繁重,偏離了總攬全局,指導解決疑難問題的工作定位。此外,由于容錯減責機制落實不夠到位。一些村黨組織帶頭人因怕追責問責,開展工作畏首畏尾,干工作瞻前顧后。
二、鄉村振興戰略背影下農村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問題的成因
(一)對黨內政治文化建設不夠重視。黨內政治文化為黨的各項建設提供價值引領,是黨員干部融入血液、深入靈魂的精神滋養。實踐中,一些農村黨組織帶頭人對推進黨內政治文化建設重視不足,主要表現為:一是組織生活不正常不嚴肅,應付了事;
二是批評與自我批評時缺乏原則性、戰斗性;
三是“三會一課”等制度雖得到逐步落實,但作用發揮不夠;
四是個別農村黨組織帶頭人等級觀念強、標桿意識弱,影響了自身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活動的效果。
(二)黨組織推進鄉村振興的自主性不足。個別黨組織資金使用管理存在問題。因村委會使用集體資金受“村財鎮管”的限制,用于產業振興、文化振興的資金審批流程繁瑣,難以適應市場的快速變化。個別黨組織存在無人管事的問題。少數村組織,長期處于“軟、懶、散”的狀態,不能正常發揮作用。
(三)黨組織工作制度有待進一步健全。一些村規章制度仍然不健全,尤其是農村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缺乏必要的制度規范或制度不完善。例如,什么樣的事情應該由村支部決策、什么樣的事情應該由村委會決策、決策的程序如何等一系列問題,亟須在制度上作出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的規范。
(四)對黨組織功能發揮理解不夠科學。一些農村基層黨組織在實踐中存在兩種錯誤傾向:一是片面強調把開展黨組織政治功能政治活動放在首位,忽視其他方面作用的發揮;
二是片面強調促進經濟發展,只考慮經濟效益,忽略了整體功能中最核心、最本質的政治功能。
(五)農村黨建引領基層治理還在探索之中。目前農村黨建工作運行機制還在進一步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還在不斷探索,“黨建引領、區域協同、群眾參與、依法辦事”治理機制還在不斷完善。此外,黨領導農村工作的體制機制在基層運行仍然不夠順暢,亟須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制。
三、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的路徑
基于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背景下農村基層黨建工作發生的變化以及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面臨的問題,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需重點把握以下方面。
(一)政治工作上: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建設的首位,夯實政治根基,提高政治能力。基層黨組織要充分發揮戰斗堡壘作用,切實促進農村黨建高質量發展,加強黨建引領助推鄉村振興,堅持“三會一課”制度,真正將其作為提升基層黨組織規范化、制度化的有效平臺。要不斷增強組織力和領導力,引導黨員敢于同各種不良現象和錯誤思想作斗爭,做到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統一領導,認真執行黨的決定,有效落實黨的各項政策,真正把基層黨組織建成堅強戰斗堡壘。
(二)工作理念上:提高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法治思維能力。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要具有法治思維,運用法治方式化解基層矛盾,實現基層治理現代化和法治化。農村基層黨組織解決基層群眾的矛盾、問題要有規章、有法度,堅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推進基層協商民主的法治化。此外,必須緊盯涉農這一重點領域和村干部這一重點群體,持續加大農村基層腐敗整治力度,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打通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的“最后一公里”。
(三)工作機制上:強基固本,深化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的創新能力。建立村干部容錯免責機制。對于鄉村振興創新實踐中出現的失誤和錯誤,構建防錯、審錯、容錯、糾錯的全鏈條,為敢闖敢試者兜底,激發干部的積極性、創造性。同時還要明確,容錯不等于無限度寬容。創新農村基層干部考核評價機制。綜合采用多元激勵考核機制,堅持物質激勵與精神激勵并重,合理控制考核的范圍和力度,保持考核的客觀性、合理性和科學性。創新農村黨群溝通模式。基層黨組織建設應該立足基層村、鎮中群眾最關心的、矛盾最集中的問題,特別是事關群眾利益的問題,讓基層干部與群眾互動協商,共同出謀劃策。
(四)人才戰略上:實施“雁陣”工程,推動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隊伍整體優化提升。選優配強帶頭人隊伍。選擇村黨組織換屆的合適時機,按照政治強、作風硬、素質高的標準,拓展來源渠道,重點從現任優秀村干部、本土農民企業家、退居二線科級干部中選拔政治意識強、擔當作為強、發展本領強、治理能力強、作風紀律強的“五強”型人才擔任村黨組織書記。選樹一批優秀村書記典型。積極推薦優秀村黨組織書記作為各級黨代表、人大代表人選,加強對村黨組織書記典型事跡的宣傳,激發干事創業、擔當作為的熱情。拓寬村黨組織書記晉升的通道。注重從村黨組織書記中培養選拔鄉鎮領導班子成員,村干部在職級晉升、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中享受優惠政策。同時,完善村干部分類定級、薪酬動態調整、績效考核等管理機制,落實村黨組織書記離任生活補貼制度、村干部“五險一金”制度。
(五)管理手段上:加快建立多種主體融合創新的管理體系。完善黨委領導、政府管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現代鄉村社會治理體系。農村基層黨組織應最大限度實現社會優勢資源整合,引領各類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創新中發揮作用。建立規范高效的基礎信息采集機制。實現農村基本信息的采集、更新和一定范圍內的共享。此外,應加強互聯網技術培訓,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帶頭人的信息技術能力。探索“互聯網+黨建”新模式,促進黨建工作信息化,提升服務能力和效率。創新運用互聯網對農村基層干部進行考核與監督,實時動態監督干部完成工作的進度、效果以及群眾的滿意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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