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安全管理制度1、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2、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3、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后應直接放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醫院安全管理制度8篇,供大家參考。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1
1、護理部應根據醫院制定的職工職業安全管理有關制度處理護士職業意外事件。
2、護士接觸血液、體液時,需戴手套。
3、一次性針筒、針頭用后應直接放入密閉盒內統一處理(無需徒手分離或將針梗套入塑料套內)。
4、護士接觸銳利或玻璃器材時,應小心謹慎。萬一受傷,應及時作出相應處理。
5、化療藥物應用時的原則及防范措施。
(1)原則:護士應經過有關防護知識的培訓、體檢(WBC在4000以上),盡可能少接觸少污染。
(2)防范措施:
配置化療藥物前:
1護士在配置藥物前,必須戴口罩、眼罩,戴聚乙烯手套,穿隔離衣。
2化療藥物配藥應集中配置,配置場所有條件的。可在單獨的層流間配置,或在凈化臺配置。
3化療臺面應鋪以一次性的無紡布。
配置化療藥物時:
1使用玻璃藥瓶時應用保護套。
2沖化粉劑藥物時要緩慢。
3抽藥時針栓不能超出針筒的2/3。
4注入輸液瓶時,為避免瓶內壓力過高,需回抽瓶內氣體。
5若有外漏即刻用25%酒精擦拭或用清水沖凈。
6接第二瓶液體時需戴聚乙烯手套。
化療藥物使用后:
1化療藥物的空瓶應放在密閉的容器內,外面做好標記,集中處理。2用后的針筒、輸液器、無紡布需集中放在做好標記的塑料袋內。
3教育病人在沖洗排泄物時須沖兩次。排泄物需經過污水處理。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2
第一條為加強醫院安全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醫院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醫院院長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醫院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院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各級負責人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對新職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大量蒸氣、腐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織全院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醫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院長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醫院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醫院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醫院不予賠償。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3
為保證醫院正常工作秩序,保護患者身體健康,確保國家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醫院安全工作由院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科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醫院每月要對職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月科主任要有針對性的對科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要對職工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院內外職工,患者出現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饒河縣衛生局及相關部門;患者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職工值日值宿制度;加強醫院管理,保證醫院的工作秩序正常;負責醫院安全保衛的值班人員要經常和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職工的。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崗思想,提高業務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患者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呵斥和變相取笑精神病患者,不得將精神病患者趕出醫院或病房。
6、外單位或部門手術或者會診需請我單位人員的,未經饒河縣衛生局批準、院委會同意,不得擅自離院參加。
7、醫院要教育職工遵守醫院規章制度,按時到院、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醫院要定期對病房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饒河縣衛生局。
9、醫院要經常檢查院內圍墻、廁所、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戶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職工和患者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醫院組織集體活動,要將安全工作擺在第一位,要履行相關審批程序,要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預案。
醫院安全監督管理制度
1.醫院各職能部門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能,結合自身科室特點,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能具體化,同時要形成院長負總責,黨政工團齊抓共管的安全工作格局。
2.醫院領導和相關安全工作人員,要分別明確制訂各自安全工作職責。院長是醫院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副院長、各科室負責人都要分別結合自身工作要求,把各自安全工作職責具體化,做到職責明確。
3.醫院各部門、相關人員要明確各自的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到每個崗位、每個人員,不留漏洞,并作為簽訂安全責任書的內容
4.醫院定期、不定期地檢查,監督安全責任落實情況,并書面通報,對有關問題提出意見并督促整改。
醫院安全檢查制度
安全檢查制度是醫院安全工作事先防范的重要制度。為進一步有效地抓好安全工作,特制訂如下安全檢查制度:
1、各科室要設有安全員。科主任為本科室的第一責任人,責任要落到具體人頭上,對重要部位和貴重物品檢查要做到定時、定人、定位。
2、安全檢查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并明確檢查內容、重點和方法,促進各項防范措施的落實。電器、電源、用水、庫房、檢驗室、食品衛生、舊建筑物、鍋爐房、消防措施等均為檢查的重點部位。
3、安全檢查要經常性進行。科主任每周對所在科室進行一次全面檢查,醫院領導帶隊每月組織一次或兩次由相關科室主任組成的檢查組對全院安全工作進行拉網式檢查,檢查時發現隱患,立即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指定專人進行整改,事后落實整改反饋情況。
4、嚴肅安全檢查報告、整改追源制度。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報告醫院領導,并要求有關科室及時整改。對重大問題不報告的或對已報告問題不處理而造成損失的相關科室相關人員,將追究相關責任;造成嚴重損失的,將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查處。
5、嚴肅安全檢查登記制度。檢查中不能走馬觀花,流于形式或出現漏檢現象,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提出整改意見,盡最大可能當場落實到具體人頭上。記錄要有檢查負責人和存有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有關落實情況檢查負責人要進行再復查。
6、建立安全檢查評比制度。對自查自改無隱患的科室要給予表揚,對隱患多、漏洞大,又遲遲不整改的,進行批評教育或通報批評。安全檢查工作列入年終部門評先、個人評優考核。
7、建立檢查情況院內通報及向領導匯報制度。醫院辦公室除了每月1—2次的安全檢查之外,元旦、春節、五一、暑假、國慶、寒假分別進行六次大檢查,在重要階段或特殊時期可隨時進行專項或全面的抽查,并將檢查情況在院內進行通報或直接向領導匯報。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4
為了積極倡導、鼓勵醫護人員主動報告不良事件,通過了解錯誤,提高對錯誤的識別能力和免疫能力,避免同樣的錯誤反復發生于不同的部門或個人,我院采取集中培訓與書面考試相結合的方式,對全體醫務人員進行了“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培訓。通過不良事件無責上報,發現錯誤、分析錯誤本質的原因,進而建立預防錯誤發生的機制,鼓勵異常事件通報,改變面對錯誤的態度,輔以系統性分析,有效改善作為,達到建立安全醫療環境的目的。
本次培訓重點強調了各臨床、醫技及相關科室必須圍繞“患者第一、醫療質量第一、醫療安全第一”宗旨,完善醫療質量保障工作,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醫療規章制度,規范醫療行為。并從強化醫院、科室管理入手,通過大量具體的案例及本院近期發生的醫療不良事件的現狀和產生原因分析,醫療不良事件的發生,雖有一部分原因來自個人的疏忽或技術不良,但更大部分原因來自長期潛在于整個系統中的失誤,是因為系統、程序、工作環境的疏失。因此,安全醫療環境的建立應該擯棄苛責個人,而致力于改善系統。
通過這次培訓,提高了全院職工特別是醫護人員的醫療安全不良事件無責上報制度的認知,消除了職工對醫療不良事件上報的顧慮,提高了大家對不良事件上報的積極性。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5
第一條【消防安全責任】
醫院應依法建立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及工作職責。
醫院的主要負責人為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統籌安排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醫院或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一名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院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履行制定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培訓、滅火和應急疏散演練等職責。
第二條【管理人員及部門】
醫院應當確定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住院床位在50張以上的醫院應當確定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一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1人,二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2人,三級醫院應確定專(兼)職人員不少于3人。
各科室、獨立的門診部、衛生所(室)、診所應當確定專(兼)消防管理人員,每天上班前、下班后負責檢查和整改本科室、本場所火災隱患。
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具體實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條【防火巡查】
醫院應當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并明確巡查的重點和人員。
醫院住院樓(部)、門診部等白天應當每兩小時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住院樓(部)、急診部夜間應當至少開展兩次防火巡查,其他場所每日應當至少開展一次防火巡查。重點巡查以下內容:
(一)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消防控制室和住院樓(部)、門診部、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發電機房、配電房、消防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人員是否在崗在位;
(五)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對巡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及時上報,落實整改和防范措施。
第四條【防火檢查】
醫院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應當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有各部門、各科室負責人參加的防火檢查,重點檢查以下內容:
(一)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
(二)日常防火巡查工作落實情況;
(三)重點工種人員及其他醫護人員消防知識掌握情況;
(四)消防控制室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五)消防設施設備運行和完好有效情況;
(六)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定期檢查情況;
(七)火災隱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對發現的消防安全問題,應當督促整改。
第五條【消防控制室、設施維保檢測及安全評估】
醫院應當對依照規定依照規定對建筑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護保養和檢測,確保完好有效。對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對建筑消防設施進行維保、檢測,單項檢查每月至少1次,聯動檢查每季度至少1次,自動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1次。
消防控制室應當實行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2人。值班人員應持證上崗,熟悉應急處置程序,能熟練操作消防設施。消防控制室內應保存竣工后的總平面布局圖、建筑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系統圖及安全出口布置圖等紙質或電子檔案資料。
屬于火災高危單位的醫院,應當委托有資質的消防技術服務機構每年至少開展1次消防安全評估,并針對評估結果加強和改進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消防安全標識化管理】
醫院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等應實行標識化管理。
消防設施設備及器材要設置規范、醒目的標識并用文字或圖例標明操作使用方法;在樓層顯著位置應設置本樓層疏散指示圖,在病房門后應設置疏散逃生線路示意圖;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顯著位置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處應設置消防警示、提示標識;在主要消防設施設備上應張貼維護保養、檢測單位和維護保養、檢測情況。
第七條【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醫院應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全員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醫護人員上崗前、轉崗前應進行崗前消防安全培訓。所有醫護人員應懂得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疏散逃生自救。
醫院對入院治療的病員和陪護人員應及時開展入院消防安全提示。
第八條【志愿消防隊】
醫院應建立志愿消防隊伍,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單位從業人員數量的30%,并能保證每班次隨時能夠出動足夠的滅火救援力量。志愿消防隊應配備必要的消防裝備和滅火器材,并定期開展訓練。
第九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及演練】
醫院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每半年至少演練一次。
各科室、住院部、門診樓、藥品庫房、實驗室、供氧站、高壓氧艙、膠片室和鍋爐房、配電房等應分別制定針對性的預案。預案應明確每班次每崗位的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任務分工和職責要求,并定期組織演練。
第十條【禁止性條款】
嚴禁下列行為:
(一)擅自使用未經消防驗收或消防竣工驗收備案抽查合格,及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建筑、場所;
(二)違規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外裝修、建筑保溫、用途變更);
(三)采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作室內分隔或搭建臨時建筑;
(三)擅自停用、關閉消防設施設備;
(四)鎖閉、遮擋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消防車通道和消防撲救場地;
(五)違規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病房樓內使用液化石油氣;
(六)私拉亂接電氣線路,使用非醫療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室內吸煙和違章使用明火。
(八)在門診樓、住院樓(部)的外窗設置鐵柵欄等障礙物。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6
消防水泵房應當落實專人管理、檢查、保養和維護,保持室內清潔。
二、嚴格執行設備操作規程,每月啟動水泵不少于一次,保持高位消防水位、消防水池等儲水充足,水泵能正常運行。
三、保持系統出水管網及管道閥門常開,水泵類別、水流方向、閥門開啟狀態、配電柜開關狀態等標識清晰,配電柜開關處于自動狀態。
四、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泵房和操作水泵房內設備,嚴禁擅自關停設備和閥門。
五、設備投入使用后應保證其處于正常運行工作狀態,不得擅自斷電,停運或長期帶故障工作。
六、建立故障報告和故障清除登記檔案。發生故障,應當及時組織維修,因故障維修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系統時,應當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系統停用時間超過24小時時,在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的同時,應該報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7
1.治安保衛工作是醫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份,由醫院治安保衛職能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各科室實施。醫院各科室應自覺維護本單位的治安秩序,保障安全。
2.醫院治安保衛職能部門指醫院安全保衛科,本規定中所稱各單位指與醫院簽訂了《治安消防責任書》的醫院各科室。各科室應將治安保衛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
3.醫院治安保衛工作的任務是建立健全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范措施,預防和減少違法犯罪,消除治安災害隱患,保護醫院國有資產和職工人身安全,維護醫院正常的工作秩序。
4.各科室應成立以科主任為組長的治安保衛小組,負責本科室治安保衛工作。
5.醫院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落實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泄密的措施,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1)治安保衛工作應與業務工作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考核、同獎懲、同記錄。
(2)經常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增強職工、群眾的法制觀念和自覺維護本單位治安秩序的意識。
(3)各科室錄用的外來務工人員均應先到醫院安全保衛部按規定登記備案,并進行治安消防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各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租借工作區房屋供臨時工作人員居住。
(5)各科室的值班人員,在完成業務工作的同時,必須時刻注意本單位的安全情況,如發現異常,應及時報告安全保衛科。
(6)各臨床科室應對本科室住院病員進行住院期間防火、防盜及探視制度等宣傳。
(7)各科室保管使用的貴重精密儀器、設備及毒麻藥品、放射性元素,應落實專人、專柜保管,嚴格執行交接登記制度。
(8)存放貴重精密儀器、設備、毒麻藥品或放射性物質的房間應加固門窗,專人保管鑰匙;存放貴重物資集中的庫房增設安防設施并派員夜間守護。
(9)各科室在發生刑事、治安案件時,應立即向安全保衛科或“110”報警,并保護好案發現場。
(10)及時調解、溝通本科室職工參與的醫療和民事糾紛,化解各類矛盾,維護本科室正常的就醫秩序。
(11)各科室主任應教育職工正確使用計算機,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發布一切可能影響醫院聲譽或危害國家安全的任何信息。
(12)醫院重點要害單位、涉密單位、重要崗位,一律不得錄用有違法犯罪記錄的人員。
(13)認真貫徹落實《醫院消防管理規定》,落實本單位防火工作。
6、醫院安全保衛部門的主要職責
(1)監督各單位貫徹執行醫院有關治安保衛工作的規定。
(2)檢查各單位治安消防保衛工作制度和措施的落實情況,對發現的治安消防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
(3)指導各單位治安保衛小組的工作,并對各單位治保小組成員作相關培訓。
(4)制定各種突發事件的處置預案,并組織全院職工進行必要的演練。
(5)適時向各單科室通報治安情況,組織各單位實施有針對性的安全防范措施。
(6)維護院科正常的就醫秩序、停車場安全運營及各類車輛的停放管理。
(7)總結和推廣各科室治安消防保衛工作先進經驗。
(8)調解院內職工間的民事糾紛;協助地方公安機關查處發生在院內的各種治安、刑事案件。
(9)對醫院確定的重點要害部位,無專人值夜班的應實施定點守護,保障夜間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
(10)協助維持醫院各科室正常的工作秩序。
(11)對本院職工在工作區內,因人身財產安全受到侵害而求助的,應積極實施保護措施。
7、對執行本制度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由醫院予以表彰或獎勵。
8、對違反本制度,忽視治安保衛工作的有關責任人,由醫院予以批評教育,并依照《醫院缺陷管理條例》處罰,造成重大責任事故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醫院安全管理制度篇8
為了進一步加強縣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使之規范化、制度化,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生產負責制度
(一)醫院行政一把手對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任。
(二)分管副院長對醫院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
(三)醫院各科室主任為本科室安全責任的第一責任人,對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負管理責任。
二、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一)醫院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特殊情況隨時召開,會議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主持。
(二)會議內容:聽取各科室主任對每季度末或一段時間以來本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研究分析醫院安全生產問題,總結和布置醫院安全生產工作,通報安全生產情況。
(三)參加會議人員: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及各科主任。
三、安全生產通報制度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月就醫院的安全生產工作通過職工會議進行通報。
(二)各科室每月末后3日內書面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報送本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內容包括: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安全隱患及整改措施以及下月的安全工作安排。
(三)發生緊急、特殊情況及出現事件時,應隨時通報。
四、安全生產督促檢查制度
1、上級有關部門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情況。
2 、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
3 、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
4 、事故調查處理和對事故責任人員處分的落實情況。
5 、本院認為需要督查的其他事項。
五、安全事故報告制度
(一)各科室對責任范圍內發生安全事故,必須及時上報上級院領導。
(二)對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視情節輕重,依法規追究直接責任人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六、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按國家和自治區有關規定和“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追究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嚴肅查處事故責任,達到刑事責任的交由司法部門處理。同時對相關的責任人也必須做出相應的處罰。
七、醫院消防安全制度
1、建立健全組織,領導班子由一名副職主抓此項工作,并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日常工作,做到制度化、規范化、正規化。
2、對職工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知識的教育,重點部門要按照上級要求簽定安全責任書。
3、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4、各病區對新入院病人的入院宣教,應將消防安全作為一項重點,值班人員提高警惕,嚴防犯罪分子的破壞活動。
5、安全保衛科的工作人員要經常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定期進行消防演練,對全院的重點部位和重點設施要勤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向院領導匯報,以便及時采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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