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實施方案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31號)、《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業方案】防城區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實施方案(范文推薦),供大家參考。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實施方案
根據《財政部、農業部關于調整完善農業三項補貼政策的指導意見》(財農〔2015〕31號)、《財政部、農業部關于全面推開農業“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的通知》(財農〔2016〕26號)以及《財政部關于加強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管理的通知》(財農〔2016〕2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總體思路
(一)基本思路
自2016年起在全區范圍內全面將農作物良種補貼、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補貼等三項補貼政策(以下簡稱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政策目標為支持耕地地力保護和糧食適度規模經營,農業三項補貼改革政策以財農〔2015〕31號文件為指導,以綠色生態為導向,以改革糧食生產補貼政策體系為手段,創新糧食生產經營機制和財政支農機制,推進農業“三項補貼”由激勵性補貼向功能性補貼轉變、由覆蓋性補貼向環節性補貼轉變,提高補貼政策的指向性、精準性和實效性,促進糧食生產的規模化、組織化。
(二)基本原則
1.保證存量,調整增量。按照“存量調結構,增量促改革”的原則,堅持糧食生產補貼力度不減,優化補貼支出結構;農業三項補貼增量資金用于創新財政支農方式,支持糧食規模生產,提高政策實施效果。
2.簡化程序,提高效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后,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資金直接發放給農民的資金要進一步簡化程序、統一發放要求區域內統一發放標準,減少工作環節,進一步減輕基層負擔,提高工作效率。
3.保補掛鉤,注重績效。將農業“三項補貼”中直接發放給農民的補貼與耕地地力保護掛鉤,明確撂荒地、改變用途等耕地不納入補貼范圍,促進農民主動保護耕地地力,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意識,使政策目標指向更加精準,政策效果與政策目標更加一致,進一步拓展了支持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的政策空間。
4.自治區統籌,市縣主導。自治區制定原則性意見,主要負責“三項補貼”改革工作總體方案的設計、工作考核、績效評價和審計監督;防城區人民政府是改革實施主體和管理主體,依據本區實際,細化實施方案,明確責任主體,簡化操作程序,做好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抓好政策落實。
(三)總體目標
到2020年,全區糧食生產實現四個明顯改觀:
——糧食生產局面明顯改觀,耕地得到有效保護,糧食播種面積及糧食產量基本保持穩定;
——糧食補貼政策針對性、有效性明顯提高,真正實現誰種糧,誰拿補貼,規模種糧農戶收入明顯提高;
——財政金融協同支農機制明顯改善。由自治區建立健全糧食適度規模經營金融支持體系,建立以建立健全自治區級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核心,覆蓋全區的政策性農業信貸擔保體系,為農業尤其是糧食新型經營主體提供農業信貸擔保支持,促進農業適度規模水平明顯提升。
二、主要任務
改革核心內容是將農業“三項補貼”合并為農業支持保護補貼:一是以2014年農業三項補貼為基礎,將原中央農資綜合補貼資金的80%、中央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國家農作物良種補貼合并為耕地地力保護補貼。二是以2014年農業三項補貼數據為基礎,將原農資綜合補貼存量資金的20%,加上農業“三項補貼”的增量資金,統籌用于支持糧食生產適度規模經營。
為保護耕地資源和耕地地力,提升糧食生產潛力,實施普惠制耕地地力保護補貼。
1.補貼對象:所有擁有耕地承包權的農戶。對已被非農征用、退耕還林(還草)、挖塘養魚、畜禽養殖、發展林果業、綠化景觀建設、成片糧田轉為設施農業用地等已改變用途的耕地,以及長年拋荒地、占補平衡中“補”的耕地質量未能通過驗收確認的耕地等,不予補貼。享受補貼的農戶應承擔耕地保護責任,做到耕地不撂荒、不改變用途、地力不降低。
2.補貼依據:補貼資金原則上與農戶承包耕地面積掛鉤。防城區政府確定以計稅耕地積為基礎。
3.補貼標準:自治區2016年測算下達資金2596萬元,上年余額55076.45元,防城區計稅面積 142912.33 畝,每畝補貼資金182.03 元。同一年度在本區內行統一的分配依據和統一的補貼標準。
4.資金分配。以戶為單位按農戶的實際計稅面積以每畝 182.03元的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資金由財政部門發放,在實際發放中因耕地面積等因素變化出現補貼資金不足的,由防城區政府統籌解決;出現資金結余的,可以作為結轉資金在下一年度繼續統籌安排用于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相關工作。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應當作為結余資金管理。
5.補貼用途。為引導農民加強農業生態資源保護,自覺提升耕地地力保護,創新方式方法,以綠色生態為導向,提高農作物秸桿綜合利用水平,補貼資金應引導農民主要用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減少農藥化肥施用量,用好畜禽糞便,多施農家肥;二是鼓勵有效利用農作物秸桿,通過秸桿還田青貯發展食草畜牧業,禁止焚燒秸籽,控制農業面源污染;三是大力發展節水農業,推廣水肥一體化等農業綠色產業發展的重大技術措施,主動保護地力;四是鼓勵深松整地,改善土壤耕層結構,提高蓄水保埔和抗旱能力。
三、工作步驟及完成時間
(一)由區政府召開動員及培訓會議。明確以計稅面積為測算總面積。由財政部門導出原計稅面積表格發放到各鄉鎮。6月15日前完成。
(二)核實計稅面積。以鄉鎮政府(街道辦)為單位組織人員到村到戶核實農戶現有計稅面積,由鄉鎮政府(街道辦)組織鄉鎮財政所、農業服務中心共同做好核實后計稅面積的錄入工作,匯總上報財政局和農業局。6月20日完成。
(三)公示。根據自治區下達的農業支持保護資金總量及現有計稅總面積由財政局算出每畝補貼資金,后算出農戶每戶補貼資金,并負責從系統導出農戶信息、補貼面積、補貼標準、補貼資金公示格式,由鄉鎮政府(街道辦)組織公示及拍像存檔。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發現問題及時糾正。6月27日完成。
(四)資金發放。公示結束由區財政局做好資金分配方案,并通過一卡通存折把資金發放到農戶手中。6月30日完成。
四、建立農戶農業支持保護補貼明細檔案
按照區財政局、農業局統一制定格式造冊登記,經審核合格后在鄉(鎮)人民政府建立紙質和電子檔案,財政局也要備份保存電子檔案。在補貼過程中形成的所有登記表、補貼資金發放清冊等原始憑證都要立卷歸檔保存。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切實抓好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發放工作,現調整農業支持保護補貼發放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唐 菡 防城區副區長提名人選
副組長:勞慶軍 區財政局局長
梁慶洪 區農業局黨組書記、局長提名人選
吳 海 區政府辦副主任
成 員:胡祖玉 區財政局副局長
胡慧英 區農業局副局長
鐘 鋒 茅嶺鎮鎮長
陳 欽 那良鎮鎮長提名人選
龍時毅 大菉鎮鎮長提名人選
林國棟 扶隆鎮鎮長提名人選
沈丕茂 峒中鎮鎮長提名人選
唐天華 那梭鎮鎮長提名人選
蘇加坤 華石鎮鎮長提名人選
林鼎明 江山鎮鎮長提名人選
黃發純 灘營鄉鄉長提名人選
江湖濱 十萬山瑤族鄉鄉長提名人選
銀邦嵐 珠河街道辦主任
鄧紅華 水營街道辦主任
阮朝科 文昌街道辦主任
錢 宏 區財政局農業股股長
沈英易 區農業局生產股股長
邱月麗 區財政局農業股副股長
各相關單位、各鄉鎮(街道)要加強領導、明確分工、落實責任、密切配合,形成強大合力,推動項目順利實施。
(二)明確職責
區人民政府對本區域內的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負責制定實施方案、確定補貼標準、組織核實補貼面積、兌付資金、監督檢查及信訪等工作,并落實必要的工作經費;
財政部門要落實預算資金,加快資金撥付進度,嚴格執行財政補貼資金專戶管理制度,切實加強監管,確保補貼資金封閉運行、專款專用。同時負責任信息數據錄入、組織發放等工作。
農業部門要重點做好基礎數據采集、數據分析等工作,向財政部門提供補貼面積基礎數據及資金分配方案數據。。
鄉鎮政府(街道辦)對轄區內的補貼工作具體負責,主要負責面積的申報、核實和張榜公示、信息的審核。鄉鎮政府(街道辦)要嚴格落實補貼發放公示制度,主動接受群眾監督,鄉鎮(街道)農業服務中心設立監督電話,嚴格執行補貼信訪受理制度,對于信訪案件要在規定時間內辦結,信訪案件處理情況將作為績效評價的重要考核指標。
農業支持保護補貼列入年度糧食安全行政首長責任制逐級考核內容之一。
(三)加強政策宣傳
財政部門、農業部門會同宣傳部門做好政策宣傳和輿論引導工作,通過報紙、廣播電視等形式做好政策宣傳工作,主動與社會各方面特別是基層干部群眾進行溝通交流。對因政策調整造成補貼減少的農戶要宣傳解釋到位,贏得理解和支持,為改革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強化資金管理和監督檢查
財政部門、農業部門要聯合開展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相結合監督工作,嚴禁對不符合補貼條件的耕地給予補貼,一旦發現,按照騙取、套取補貼資金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同時嚴禁截留、滯留、擠占、挪用補貼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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