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發改意見】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實施意見,供大家參考。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
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
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實施意見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創新管理優化服務培育壯大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的意見》(國辦發〔2017〕4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特別是對我省兩次重要講話精神,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東北振興的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堅持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進一步優化公共服務、創新行政管理,與時俱進、順勢而為、主動求變,促進制度創新與技術創新的融合互動、供給與需求的有效銜接、新動能培育與傳統動能改造提升的協調互動。
(二)目標任務。
持續優化全省發展環境,構建形成適應新產業新業態發展規律、滿足新動能集聚需要的制度環境。創新驅動發展的體制環境更加完備,全省創業創新生態持續優化,實現創新要素自由流動、創新活力不斷釋放和創新成果有效保護,有利于新供給與新需求銜接的市場機制基本形成,政府服務的響應速度和水平大幅提升,包容和支持創新發展的管理體系基本建立。
發揮優勢,多點培育,加快實現新舊動能轉換。以分享經濟、信息經濟、生物經濟、綠色經濟、創意經濟、智能制造經濟為階段性重點的新興經濟業態逐步成為新的增長引擎,以高端化、智能化、服務化為方向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加快發展,“新字號”不斷培育壯大。制造業新模式、農業新業態、服務業新領域得到拓展深化,“老字號”持續改造升級,裝備制造、能源、石化、食品等傳統優勢產業向中高端邁進,“原字號”得到深度開發,以“油頭化尾”“煤頭電尾”“煤頭化尾”“糧頭食尾”“農頭工尾”為代表的傳統優勢產業鏈條向下游延伸,產品和服務價值鏈大幅提升,傳統動能煥發新活力。新舊動能實現平穩接續、協同發力,資源配置效率和全要素生產率大幅提升,實體經濟發展質量和核心競爭力顯著提高,支撐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邁向中高端水平,在更廣范圍內優化配置創新資源,在更高水平上開展對外合作,新的經濟發展動力得到強化,新的經濟結構和增長格局逐步形成。
二、提高政府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一)提高行政審批服務效能。
1.優化對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服務。適應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變化快、業態新、規模小等特點,開展對新業態、新產業的統計調查,優化完善小微企業名錄系統,持續改進對小微企業、初創企業服務,加大對新業態、新產業支持和扶持力度。(省工信委、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2.進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進工商注冊便利化,完善企業退出機制和個體工商戶簡易注銷試點。積極借鑒上海市“證照分離”改革試點經驗,以哈爾濱新區先行試點、后逐步推開的方式積極穩妥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繼續實施我省“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積極探索實施“多證合一”改革,選取試點地區梳理涉企各類登記證照(備案),探索將更多證照整合到營業執照上,進一步減少辦事環節,降低企業辦事成本。(省工商局牽頭負責)
3.完善全省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功能。強化部門和市、縣間縱橫聯動協同監管機制,全面應用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項目核準、備案機關以及其他有關部門統一使用在線審批監管平臺生成的項目代碼辦理相關手續。根據國家要求,適時推廣對不需要新增建設用地的技術改造升級項目實行承諾備案管理制度。(省發改委、工信委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推廣“互聯網+政務服務”。貫徹落實《黑龍江省加快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方案》(黑政發〔2017〕3號),逐步建成省、市、縣三級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全省統一身份認證體系和政務服務安全保障體系以及全省統一的數據交換共享系統,形成覆蓋全省、上聯國家的整體聯動、部門協同、省級統籌、一網辦理的“互聯網+政務服務”體系。優化再造政務服務事項的目錄、內容和流程,開展網上并聯審批、層級審批,提高政務服務工作協同性。凡涉企服務事項都要推行網上受理、辦理和反饋。建立常態化公眾參與機制,暢通互聯網溝通渠道,通過網上建議、評議和問卷調查等方式,持續推進網上政務服務工作。(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
(二)加快制度政策標準動態調整。
1.推進制度適應性變革。加強地方性法規和省政府規章清理工作。統籌推進修改、廢止阻礙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規定。各主管部門要對制約新產業新業態發展的規定進行清理,及時提出修改、廢止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的具體意見和理由。涉及現行地方性法規修改、廢止的,按程序由省政府提請省人大常委會修改、廢止;涉及省政府規章修改、廢止的,按程序提請省政府決定修改、廢止,并及時向社會公布。(省政府法制辦牽頭負責)
2.建立相關標準動態調整機制。繼續積極推進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制度,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學(協)會、科研院所和各大高校建立相關聯盟,加快團體標準修訂進程,逐步建立適應技術更迭和產業變革要求的標準動態調整和快速響應機制。(省質監局牽頭負責)
3.放寬新興經濟領域政策限制。充分發揮我省企業在境內外首發上市和新三板掛牌補助政策的作用,引導和推動企業利用好多層次資本市場融資,拓寬融資渠道,降低融資成本。探索信用評價與稅收便利服務掛鉤,根據國家要求將優惠政策由備案管理和事前審批,逐漸向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轉變,提高中小企業優惠政策獲得感。(省金融辦、工信委、科技廳、財政廳、地稅局、工商局、國稅局、黑龍江證監局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負責)
4.加大小微企業稅收優惠政策落實力度。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制度,公開全省稅收執法權力清單目錄和責任清單目錄。將小微企業享受優惠政策專門備案改為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自動履行備案手續,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實施聯合激勵措施,提供行政審批綠色通道等便利服務。實施“稅信貸”項目助力企業發展,在投資項目立項、財政補助、項目貼息等方面給予優先安排。(省地稅局、國稅局牽頭負責)
5.完善新業態就業社保政策。適應新業態的就業和用工特點,研究適應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不同特點的多元化保險辦法。探索建立更靈活、更人性化的社保申辦申領和轉移接續等經辦管理服務模式,研究以個人身份跨戶籍所在地參保辦法,探索建立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職業傷害的保險辦法。(省人社廳牽頭負責)
(三)爭取國家改革試點和創新政策在我省先行先試。
探索推進新興經濟領域改革創新試點。爭取國家批復哈大齊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探索建立有利于企業創新發展的制度,及時廢止、修改違背創新規律、阻礙創新發展的政策文件。探索在物流、教育、旅游等領域系統性風險小的方面,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出臺有利于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的地方性管理制度。爭取創建黑河、綏芬河-東寧等邊境旅游試驗區,將邊境游客集聚地由過境通道向旅游目的地轉變,提升旅游活動層次和豐富程度,增強旅游發展新動能。探索在質量技術等基礎方面改革創新,在開展黑龍江品牌創建培育活動中向新產業新業態傾斜,優先培育并及時推薦新興業態參與國家知名品牌示范區評審,打造新產業新業態區域品牌。(省科技廳、教育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旅游發展委、質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提高創業創新服務效率。
1.健全國有企業技術創新經營業績考核制度。加大技術創新在國有企業經營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在企業負責人業績考核指標體系中,探索建立將國有企業研發費用視同業績利潤的考核政策。按國家有關規定,統一規范國有企業科技投入口徑、范圍。根據企業主業特點,強化對科技投入和產出的分類考核,形成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考核機制。完善科技考核指標體系,探索將重大科技成果和成果應用與轉化納入企業負責人的業績考核。(省國資委牽頭負責)
2.提升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服務水平。為企業、農民合作社開辦和成長“點對點”提供政策、信息、法律、人才、場地等全方位服務,簡化市場準入,落實用地用電支持政策,創建創業園區(基地),推動科技人員、大學生、農民、城鎮轉移就業職工四支隊伍創業創新加快發展,促進新生市場主體增勢不減、活躍度上升。打破制約企業跨所有制、跨行業創新合作的限制,促進生產要素和生產流程共享,加快跨界融合、系統整合的創業創新生態圈建設。(省科技廳、教育廳、人社廳、農委、工信委等部門牽頭負責)
3.強化面向創業創新主體的激勵機制。支持我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業承擔國家重大科技項目,省財政對直接服務我省重點產業發展的承擔國家科技重大項目和重點研發計劃的科研團隊給予資助。強化對重大科研設施和儀器、科研數據信息等開放共享的考核評價和政策激勵機制,對開放共享重大科研設施和儀器、科研數據的單位進行考核評價和政策激勵。強化創新鏈與服務鏈對接,應用“互聯網+”科技服務模式降低科技成果產業化各階段的創新創業成本,省財政對全省初創科技型企業實行科技創新券補助政策。支持和鼓勵有條件的質檢技術機構面向社會開放,在資質認定環節給予支持,為各類科技園、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提供全生命周期質量技術基礎服務。(省科技廳、財政廳、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快推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爭創哈爾濱、哈爾濱工業大學國家雙創示范基地,匯聚各方力量合作搭建全要素、全創新鏈資源集聚的雙創服務平臺,實現科技研發、專業知識、工匠技能合作共享,樹立區域和高校雙創發展樣板,探索支持創業創新的有效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積極打造制造業雙創平臺,爭創更多的國家小微企業創業創新示范基地。促進眾創空間專業化發展,進一步釋放全社會創業創新活力。(哈爾濱市政府、哈爾濱工業大學、省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廳、教育廳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5.完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進一步加大知識產權執法力度,組織開展專利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和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閃電”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專利違法行為,提高知識產權侵權代價和違法成本,震懾違法侵權行為。(省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三、探索包容創新的審慎監管制度
(一)建立公平開放的市場準入制度。
完善以負面清單為主的產業準入制度。對未納入負面清單管理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針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本著降低創業門檻的原則,不急于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充分考慮分享經濟特殊性,按照包容發展的原則,調整優化準入標準,創新監管方式,鼓勵商業模式創新。(省發改委、工信委、教育廳、交通運輸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建立健全信用約束機制。
強化信用約束和協同監管。規范市場主體信用信息采集、歸集、公示、應用和服務,建設完善全省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和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實現與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信息互聯共享。實施重點領域行業“黑名單”,加大失信行為曝光力度,強化失信聯合懲戒。(省工商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牽頭負責)
(三)探索動態包容審慎監管制度。
1.創新監管方式,完善風險管理機制。堅持建設發展與管理管控相結合,探索對跨界融合新產品、新服務、新業態的部門協同監管。加強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形成我省線上監管和線下管理協調配合、產品質量和應用安全協同管理的體制。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傳播和用戶創造內容趨勢的新媒體內容監管機制。探索建立適應互聯網條件下金融創新發展的金融監管機制。(省委網信辦、省工信委、公安廳、環保廳、交通運輸廳、文化廳、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金融辦、知識產權局、國稅局、通信管理局、哈爾濱海關、黑龍江檢驗檢疫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優化創新藥物和創新醫療器械審評審批程序,加強審評隊伍建設,建立以評審為核心的技術支撐體系,全面提升評審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家要求執行新型診療技術臨床應用技術規范,探索建立適應新技術新業態發展需要的新型管理機制。優化檢驗檢疫流程,按照風險管控理念,調整監管方式。明確和簡化檢驗檢疫審批和公共服務流程,方便外貿企業和基層群眾辦理業務,完善事中事后監管。(省衛生計生委、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黑龍江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推行動態審慎監管。包容處于發展初期的新業態發展。提高行業自律管理水平和能力,搭建企業與政府監管部門溝通協調橋梁,不斷促進規范發展。在敏感領域,根據行業和企業申請對處于研發階段、缺乏成熟標準或完全不適應現有監管體系的產品、服務開展并行研究和監測分析,同步研究科學有效的監管方法。(省工信委、商務廳、衛生計生委、工商局、質監局、食品藥品監管局、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構建多方參與的風險管控體系。
1.優化風險管理機制。加強技術成熟度和技術風險評估。強化市場主體責任,加大懲罰性賠償力度。提高信息化治理水平,加強信息化監管能力和隊伍建設,增強網上技術偵查、新產品檢驗檢測、金融領域新風險防范、網絡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安全審查等技術水平。完善公共管理和決策工具體系,縮短風險監測信息反饋周期。(省委網信辦、省工信委、科技廳、商務廳、質監局、通信管理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促進監管機構和社會力量相互協作,完善新產業新業態治理結構。促進平臺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質量管理、信息內容管理、協助申報納稅、社會保障、網絡安全等方面落實責任和義務,探索政企合作事中事后監管新模式。針對分享經濟發展帶來的勞動者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新問題,建立政府、平臺、行業組織、勞動者、消費者共同參與的規則協商、利益分配和權益保障新機制。調動第三方、同業、公眾、媒體等監督力量,形成社會力量共同參與治理的格局。(省委網信辦、省人社廳、工商局、地稅局、新聞出版廣電局、國稅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激發新生產要素流動的活力
(一)完善智力要素集聚流動機制。
1.激發人才流動活力。探索在省屬高校、公立醫院實行編制備案制或人員控制數管理的有效形式,研究制定高校、公立醫院人員配備標準、實行編制備案制,破除制約高素質人才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賦予教師、醫生、科研人員等更大的流動自主權。以國有企業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為重點,探索設立以企業投入為主體的人才培養基金、建立企業人才庫、完善人才培養交流平臺,建立有利于國有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體制機制。簡化審批環節,在戶籍或居住證等方面為新興經濟領域市場主體錄用人才提供便利。建立健全集聚人才體制機制,創新高層次人才引進方式,制定出臺引進高端人才操作流程,為來我省各類人才解決辦理戶籍、投資置業、簽證居留等方面的實際困難。(省編辦、教育廳、科技廳、公安廳、財政廳、人社廳、農委、衛生計生委、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營造有利于創新型企業家發展的良好環境。激勵勇于創新、敢于拼搏的企業家精神,依法保護創新收益和財產權。實施“龍江企業家發展計劃”,引導企業家轉變觀念,掌握行業發展新理念、新技術、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幫助企業家提升素質能力,提升我省企業的整體競爭力。(省工信委、科技廳、商務廳、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完善數據資源開放共享制度。
1.加強政府數據資源管理及共享開放。按照國家對政務信息資源統一管理要求,加強對政府各部門數據的統籌管理,明確數據共享開放的范圍邊界和使用方式,厘清各部門數據管理及共享的義務權力。梳理各部門數據資源,建立政府數據資源清單。(省政府辦公廳牽頭負責)
2.加強網絡和信息安全保護。建立協同的信息安全防范、監測、響應和處置機制。加強對電子證照、統一身份認證、網上支付等重要系統和關鍵環節的安全監控。建立健全保密審查制度,加大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重要數據保護力度,提升信息安全支撐保障水平和風險防范能力。(省委網信辦、省保密局、省政府辦公廳、省工信委、公安廳、國家安全廳牽頭負責)
(三)強化科技成果加速轉化應用機制。
1.推動科技成果有效轉移轉化。按照市場規則,優化高校和科研機構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流程和辦法,推進科技成果發布對接活動,培育和發展技術轉移示范機構,落實技術交易獎勵和補助政策,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科研人員創業。充分利用發明專利申請優先審查制度,利用國家設立專利審批快速通道,便利技術市場交易,建立健全有利于我省科研人員以科技成果創業的利益分配機制,形成科研成果轉化的有效激勵。(省科技廳、知識產權局牽頭負責)
2.縮短科技成果轉化周期。支持各級政府、研發開發機構和高校建立并完善區域性、行業性技術市場以及技術轉移轉化服務機構。鼓勵支持企業與高校、科研機構結成新型研發組織,在高校和科研機構建立市場化運作的科技成果轉化平臺,完善科技成果市場化轉化機制。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大對科技類社會服務機構的支持力度,強化對新技術、新產品、新成果導入階段的金融支持,落實財稅支持政策。(省科技廳、財政廳、農委、地稅局、國稅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創新新技術新業態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模式。
1.深入實施“中國制造2025”。積極組織培育我省“中國制造2025”試點示范城市,爭取哈爾濱等地納入國家試點示范。以智能制造為主攻方向,著力構建以高端裝備制造、資源精深加工、戰略性新興產業為支撐,大中小微企業協調并進,新業態、新模式加快發展的新興生態體系。發展工業互聯網等新基礎設施。積極培育制造業與互聯網融合新模式,促進從生產型制造向服務型制造轉變,構建供給與需求精準銜接的機制。(省工信委、通信管理局牽頭負責)
2.加快推進“互聯網+”行動。實施“互聯網+農業”“互聯網+智能制造”“互聯網+流通”等行動計劃,加快推動互聯網應用由消費領域向生產領域拓展,積極拓展物聯網、云計算、下一代互聯網、新一代移動通信等網絡信息技術在設計、生產、運營等核心環節的深入應用,發展網絡化研發、智能化生產、協同化制造和個性化服務。營造開放包容的發展環境,著力做優存量、提升增量,支持發展分享經濟,探索以開放共享為特征的產業發展新模式,促進互聯網與全省各領域的深度融合與創新發展。(省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廳等42家出臺“互聯網+”行動計劃的中省直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3.加快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以“糧頭食尾”“農頭工尾”為抓手,積極探索總結各具特色的農業產業融合商業模式,引導農民合作社延伸產業鏈條發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銷,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前延后伸,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推動信息技術、物聯網技術等新技術在農業廣泛應用,提升我省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水平,爭當全國農業現代化建設排頭兵。推動農業與旅游、教育、文化等產業深度融合,發展休閑農業和鄉村旅游,壯大農村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新價值鏈。逐步建立農副產品、農資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創新公益性農技推廣服務方式,探索建立農科教、產學研一體化農業技術推廣聯盟。(省農委牽頭負責)
4.利用新技術推進服務業轉型升級。加快推動“龍聯網”“只點網”等物流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提升倉儲智能化水平和冷鏈物流服務水平,發展物流新模式,推動降本增效和創新發展。鼓勵傳統商貿流通企業積極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網、地理位置服務、大數據等信息技術提升流通效率和服務質量。發揮龍頭企業作用,支持實體零售企業與電子商務企業優勢互補,整合服務資源,促進線上線下融合發展。(省商務廳牽頭負責)
5.加快推動省內傳統媒體與新興媒體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企業網絡服務能力。(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文化廳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強化支撐保障機制建設
(一)構建統籌協調的組織支撐。
健全新興經濟領域協調機制,協同推進相關工作。各市(地)、各部門要積極研究涉及本地、本領域的新動能發展問題,分領域制定培育壯大新動能工作方案。健全對有關市(地)、部門落實培育新動能相關政策措施情況和開展先行先試、探索創新情況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新動能發展的輿論宣傳,引導正確認識、回應社會關切、防止不當炒作,營造健康發展環境。(省發改委會同省直有關部門牽頭負責)
(二)完善采購等支持新技術應用的政策措施。
1.強化政府采購支持創新的機制。落實和完善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創新發展的相關措施,在滿足提供公共服務和機構自身運轉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加大對初創企業提供的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采購力度。鼓勵采用首購、訂購等非招標采購方式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促進創新產品的研發和規模化應用。(省財政廳牽頭負責)
2.在政府部門和國有企業招投標活動中,不得以企業經營年限、注冊資金等資質要求變相歧視新創辦企業,逐步加大對新創辦企業的支持。(省發改委牽頭負責)
3.完善優先應用新技術新產品的支持機制。深化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結合醫保基金預算管理,擴大醫保付費總額控制實施地區的范圍。推行按人頭、按病種、按床日等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探索在省內部分地區開展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s)付費。完善醫保與醫藥機構談判協商機制,加強與公立醫院改革、價格改革等各方聯動。面向新產業新業態發展需求,落實和完善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使用等鼓勵政策,開展重點領域首臺(套)產品認定和獎勵工作。落實國家重大科技裝備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爭取我省更多企業項目納入補貼名錄。推進大型裝備、智能裝備和新能源裝備融資租賃。加快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黑龍江陸海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辦好中國—俄羅斯博覽會,加強與俄羅斯遠東地區合作,強化產品、技術、工程、服務“走出去”的協調互動,打造以裝備制造、能源、采礦、化工、農業、林業、食品為重點的跨境產業鏈,支持我省有競爭力的新技術、新產品海外應用。(省發改委、工信委、財政廳、人社廳、商務廳、衛生計生委、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保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優化財政金融政策支持體系。
1.爭取國家專項資金支持。利用中央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加快培育發展新動能、打造新的經濟增長點、推進經濟轉型升級的重大機遇,加大對口資金政策爭取力度,積極謀劃儲備一批我省具有比較優勢的重大項目,提升國家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加快新舊動能接續轉換。(省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廳、財政廳牽頭負責)
2.加大對創新型企業支持。充分發揮省工業投資基金等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產業投資基金作用,對符合投向的新興經濟領域創新型企業給予支持。積極探索信貸與專項建設基金、各類產業投資基金、私募股權基金等有效配合方式,完善無形資產評估體系和質押方式,推動哈爾濱新區金融服務創新平臺等創新平臺建設,探索債貸組合、投貸聯動、融資租賃、產業鏈融資以及無形資產質押貸款等適合創新型企業的特色金融服務,滿足創新型企業的資金需求。鼓勵引導企業開展商標權價值評估,支持以商標品牌為資產進行參股控股、重組合并,通過商標授權、許可、轉讓等形式開展經營。探索支持商標專用權質押融資,提高企業注冊商標專用權運用能力,拓寬企業融資渠道。(省工信委、財政廳、工商局、金融辦、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完善統計調查支撐機制。
貫徹執行修訂完善后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新頒布的《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統計分類(試行)》及有關分類標準,以適應培育壯大新動能需要。在現有“三新”統計制度基礎上,拓展“三新”統計范圍,強化新產業新業態數據搜集、處理等工作,探索建立反映我省新經濟活動的指標體系及新經濟領域統計調查制度并進行監測分析。(省統計局牽頭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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