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根據《關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加強煙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印發〈桂林市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情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安監方案】資源縣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實施方案(精選文檔),供大家參考。
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
專項行動實施方案
根據《關于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對加強煙花爆竹“打非”等安全監管工作的緊急通知》和《關于印發〈桂林市煙花爆竹領域“打非治違”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結合我縣實際情況,制定資源縣煙花爆竹“打非治違”行動實施方案:
一、我縣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形勢基本情況
我縣已于2010年前退出煙花爆竹生產領域。由于我縣無生產煙花爆竹的歷史和傳統,近年來在對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中,一直未發現生產私炮的違法行為,由此基本可以斷定我縣生產私炮的社會基礎較差。目前全縣有兩家煙花爆竹批發企業,近七十家煙花爆竹零售點,因此,我縣對煙花爆竹的“打非治違”工作側重點應在非法經營或經營非法煙花爆竹、非法運輸或運輸非法煙花爆竹、非法儲存或儲存非法生產的煙花爆竹三個方面。
二、為切實做好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工作,加強組織領導,由縣政府辦牽頭成立資源縣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協調領導小組
具體組成單位及成員如下:
組 長:雷澤光 縣政府辦副主任
副組長:李輝裕 縣公安局副局長
謝惠忠 縣安監局局長
成 員:伍勝華 縣工商質監局副局長
雷通云 縣交通運輸局副局長
向 勇 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蔣雪生 縣安監局副局長
各鄉鎮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及鄉鎮派出所所長
協調小組各單位在縣政府辦領導下,由政府辦牽頭,組織公安、安監、交通運輸、工商質監、各鄉鎮部門,根據工作要求抽調人員組成聯合執法大隊,對全縣煙花爆竹市場進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1、全面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排查專項行動
要重點排查城鄉結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廢舊廠房、封閉式院落、廢棄養殖場、集貿市場等可能出現非法生產、經營、儲存煙花爆竹行為的場所。將有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前科人員和嫌疑人員作為重點排查對象,登門檢查、逐人過篩,嚴格落實管控措施。要鞏固煙花爆竹運輸“兩頭查、中間堵”管控措施,加大裝卸查驗和路面巡查力度,及時發現并查處未取得許可非法運輸煙花爆竹、運輸非法煙花爆竹,以及使用不具備相應資質的車輛或者駕駛員、押運員從事煙花爆竹運輸等違法行為。要加強對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行為的追根溯源,對生產、經營、運輸各環節查獲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為,一律進行倒查,務必要查清非法煙花爆竹及其原材料來源、銷售、運輸渠道,全面搗毀非法行為利益鏈條。
2、全面加強對煙花爆竹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
嚴禁集中連片經營、經營場所超量儲存以及違規在許可的經營場所外存放煙花爆竹,嚴禁經營超標違禁煙花爆竹,堅決取締“下店上宅”等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零售點。要嚴格按法定條件、程序、時限實施煙花爆竹道路運輸安全許可。要強化煙花爆竹流向管控措施,督促企業使用信息系統嚴格登記煙花爆竹流向,對未張貼流向登記標簽的煙花爆竹采取禁售、禁運措施。
3、依法嚴肅查處煙花爆竹各環節非法違法行為
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 公安部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依法加強對涉嫌犯罪的非法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行為刑事責任追究的通知》(安監總管三〔2012〕116號)精神,對組織、參與非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行為構成犯罪的,要及時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煙花爆竹生產、經營、運輸企業單位發現違法違規行為的,要堅決依法給予罰款、責令停產停業、暫扣直至吊銷相關許可證照的處罰。
4、加大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宣傳工作力度
要以我縣有線電視網、流動宣傳車和村組大喇叭廣播、在鄉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場所張貼警示提醒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舉報電話,制定明確的獎勵標準,全面發動群眾積極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煙花爆竹線索。積極宣傳非法違法生產、經營、運輸、儲存、燃放煙花爆竹引發事故的慘痛教訓以及典型案件調查處理問責結果和刑事追責案例,發揮警示與震懾作用,切實提高觸動力、威懾力,引導群眾自覺抵制,主動舉報相關非法違法行為。
四、時間安排
從2017年1月19日起至2017年6月30日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