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了重要戰略布署,我市根據黨中央的戰略布署,制定了“法制錦州建設年”的活動方案。按照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們認真落實市委、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住建方案】住建局“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全文),供大家參考。
“法治錦州建設年”
活動實施方案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關于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作出了重要戰略布署,我市根據黨中央的戰略布署,制定了“法制錦州建設年”的活動方案。按照實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們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法治錦州的指示,召開會議進行動員布署,認真研究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從新梳理在依法行政工作中各項工作制度,進一步健全執法責任制,落實執法責任,按照方案要求,針對每項任務進行了細化分工,明確工作內容和責任落實,保證了政策、法規制度的嚴格落實和執行,依據2015年我局的總體工作思路,特制定我局“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為指引,以“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為標準,堅持依法行政,科學行政,全面推進法治錦州的建設步伐,為全面建設法治錦州創造良好的建設環境。
二、總體目標
全面推進依法行政進程,努力實現“法治住建”目標。使全局干部和工作人員依法行政意識和能力有明顯提升,住建系統法制建設質量明顯加強,行政權力運行工作順暢、透明、公平、公正。
三、組織領導
為全面落實好“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方案,加強住建系統依法行政工作力度,成立住建局“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領導小組,局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班子成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與信訪處,負責推進依法行政的日常工作。局長作為“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局系統的“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的總體工作,各單位領導對本單位、本部門的“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工作負總責,切實承擔起領導責任,要把全面推進“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工作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強化本單位的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力量。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一)審查清理和申報規范性文件
為保證規范性文件時效性,規范性文件起草單位每年第四季度應對本單位起草的規范性文件進行一次小清理,每兩年要進行一次大清理,并將清理結果及時上報給政策法規信訪處,經審核后將清理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規范性文件,依法提出“擬廢止”或擬“修改”建議:①文件內容不適應形勢發展和建設管理需要,不利于經濟社會發展的,要予以廢止;②文件的主要內容與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相抵觸的,或者已被新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所代替的,要予以廢止;③文件調整對象已消失的,要予以廢止;④文件的個別條款與現行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不一致的,所規定的執法部門被撤銷或者執法部門名稱已變更、行政管理職責已調整的,要予以修改;⑤其他依法應當予以廢止或修改的情形。規范性文件的申報應以政府或我局在法律法規授權的職權范圍內,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為實施城市規劃、城市建設和管理的行政執法而制定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行政工作指導性文件。局屬各單位、各處室制定的規范性文件由局政策法規信訪處把關,經局長辦公會研究通過后十日內,上報市法制部門審查、備案登記。未經政策法規信訪處審查的規范性文件一律不允許提交到上一級法制部門。按照活動要求,今年要對規范性文件重新進行清理,6月底前要將清理的結果上報給政策法規與信訪處。(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辦公室、局有關處室和單位)
(二)行政處罰工作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行政處罰案件機構
為加強行政處罰工作的管理,我局成立了以局長為主任,局班子其它成員為副主任,局機關有關處室處長和局屬單位領導為成員的住建局行政處罰案件審理委員會,全面負責我局行政處罰案件的管理工作。
2.明確行政處罰工作職責,規范工作程序
①行政處罰案件的管轄。我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政處罰執法活動,由局稽查辦牽頭組織,聯合涉案局屬單位或處室進行行政處罰工作。處罰文本的制作由稽查辦組織,經政策法規信訪處審核后,提請局分管行政處罰工作領導批準后實施。②行政處罰案件的移交。對現場檢查或執法中發現的行政違法案件,需移交到有關有權部門處罰的,由稽查辦牽頭,匯同涉案單位拿出意見,經分管行政處罰工作的領導批準后,移交到有關有權處罰的單位,移交案件時應一同移交證據材料或提出明確的案件線索,同時報送政策法規與信訪處備案。③上級部門交辦案件的處置。上級部門交辦的案件,由稽查辦牽頭,組織涉案單位調查處理,處置情況由涉案對口單位上報。(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稽查辦、局有關處室和單位)
(三)簡政放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我們嚴格按照上級要求,加大對審批工作的管理力度,轉變審批方式,提高審批服務效率,為企業、群眾創造更為高效便捷的服務環境。
1.積極推進“兩集中、兩到位”改革目標。行政許可事項向部門的一個內設機構集中,各部門的行政許可事項向行政服務中心集中,所有審批服務項目進中心到位,審批權限授權到位,進一步提高辦事效率,構建“一站式”服務行政審批新機制。
2.進一步簡政放權。逐步增加直接審批事、減少聯合審批事項、減少前置環節、壓縮審批時間、提高行政審批效率。
3.轉變行政審批方式,逐步實現網上申請、網上辦理、網上審批。(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審批處)
(四)行政應訴工作
結合國家新的行政訴訟法出臺,不斷完善我局行政應訴工作制度,積極配合人民法院的行政審判活動,對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行政機關和單位要依法積極應訴,按規定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依據、證據和其他相關材料。行政機關和單位主要負責人(法定代表人或主持工作的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行政副職)依法出庭參加應訴,被訴單位應組織本機關相關人員旁聽案件的審理,尊重并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認真對待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議。(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涉事單位)
(五)法制學習工作
1.為加強法制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局黨委成員的法律素質,做到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建立健全局黨委中心組定期學法制度。局黨委中心組每年至少進行2次法治專題集中學習,具體計劃由政策法規與信訪處安排組織,學習內容主要是住建系統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和辦法等,黨委中心組成員要采取集中學習和個人學習相結合的方式,學習中要有記錄筆記和資料,每年進行不少于一次學法和用法考試,年底結合政績考核要總結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情況。(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黨群工作處、辦公室)
2.為增強住建系統干部的法律意識,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依據《遼寧省法制宣傳教育條例》和《干部管理條例》,每年按計劃組織本系統中層以上領導學法和用法的工作。具體計劃已由政策法規信訪處年初制定,全年組織實施。全局干部法制學習和培訓工作采取集中授課、以會代課、法制講座和自學方式進行,年底結合干部考核要總結干部學法、用法情況。(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黨群工作處)
(六)普法宣傳工作
局機關及局屬單位要采取各種有效形式深入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精心組織實施普法活動,特別要加強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宣傳,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切實增強公民依法維護權利、自覺履行義務的意識,努力推進法治錦州建設。建立法律法規普法宣傳隊伍,深化開展推進依法行政法制宣傳教育主題活動。利用廣播、網絡、電子視頻、專欄等傳媒為載體,印刷宣傳單、宣傳手冊,在城市、鄉鎮、建筑工地等廣泛宣傳建設法律法規,營造濃厚法治氛圍。在住建網上設立法制宣傳專欄,主動解答群眾對建設領域熱點問題的咨詢,利用“政務公開日”和“憲法宣傳日”宣傳社會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和與人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法律法規,把依法行政工作宣傳貫穿于日常行政、執法辦案的全過程。(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辦公室、黨群工作處、有關單位)
(七)信訪穩定工作
1.建立信訪組織機構。為加強信訪工作領導,加大信訪工作力度,提高信訪案件辦結效率,使住建系統信訪案件及時、有效的處理和辦結,特成立住建局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局長為領導小組組長,班子成員為組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政策法規與信訪處,主要負責全局信訪工作的組織與協調。
2.明確信訪工作責任。局黨委為信訪工作的責任主體;局包案領導、包案單位為信訪案件的責任人及承辦單位,負責信訪案件的接談、約談、辦理;政策法規和信訪處為信訪工作的協調機構,其職責是負責局信訪工作的協調、溝通、歸檔和上報工作。必要時可代表信訪領導小組獨立開展信訪工作,全面組織、協調、溝通、調度信訪事件的處理,并向信訪領導小組匯報。
3.建立信訪聯動機制。對于突發的群體信訪事件,分管領導、包案領導和包案單位要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化解矛盾,解決問題。特別要確保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等特殊時期不發生群體訪事件。(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與信訪處、有關單位)
五、有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
各單位要圍繞“法治錦州建設年”方案,切實加強領導,圍繞中心工作,明確分工,明確責任,把“法治錦州建設年”工作納入到本單位的重點工作中去,認真制定切實可行的活動方案。
(二)認真組織,加強宣傳
各部門要根據活動安排,積極組織,抓好宣傳教育內容的落實,進一步擴大“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的影響力。要通過各種宣傳載體,深入開展依法行政和法制工作的宣傳,要重視法制信息的報送,大力宣傳全系統學法、用法的情況,營造良好的宣傳氛圍,推動信息工作的常態化。
(三)檢查督導,總結考核
局要對全系統“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年底結合依法行政考核對全系統“法治錦州建設年”活動進行總結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