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全民參與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體水平和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建設“三個適宜”美麗中山,根據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以及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開展食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食藥方案】中山市全民參與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
市全民參與創建食品
安全城市工作方案
為提升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整體水平和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的滿意度,建設“三個適宜”美麗中山,根據2015年全國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座談會精神以及國務院食安辦《關于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的通知》(食安辦函〔2014〕20號)、省食安辦《關于印發〈廣東省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粵食安辦〔2015〕41號)等文件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思路
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部署,以改善保障民生為立足點,以創建食品安全城市為切入點,以完善食品安全治理體系為著力點,以構建全民參與社會共治格局為支撐點,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監管部門依法履職,引導企業依法經營,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鼓勵社會各界積極參與,提升全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探索食品安全治理中山模式,推動食品安全整體形勢持續穩定向好,群眾食品安全總體滿意度進一步提升,推進形成“政府負責、部門協作、行業規范、全民參與、司法保障”的社會共治新格局,并為廣東省全面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探索經驗。
二、基本原則
(一)統一部署,分級創建。市政府統一領導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建立完善全市食品安全監管體系,統籌推進工作目標任務。各鎮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負責本轄區創建工作,推進食品安全示范社區(村居)工作。各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按照職責和分工要求做好創建相關工作。
(二)健全機制,全民共建。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以食品安全城市創建為契機,不斷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制度保障,建立健全無縫隙、全覆蓋的監管機制;充分調動轄區內各單位、各領域的力量資源,發揮人民團體、群眾組織、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的積極作用,多措并舉,社會共治,多角度、多層次、全方位開展創建工作。
(三)因地制宜,積極創新。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立足本地區實際,利用現有優勢,大膽改革,勇于創新,探索符合本地區實際、富有成效的食品安全監管新舉措、新模式、新機制,有效提高監管效能。
(四)抓住重點,突出實效。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緊抓住本地、本環節食品安全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部署開展綜合治理,整頓食品生產經營秩序,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大力提升食品安全工作水平。
(五)有效突破,解決難點。各鎮區、各有關部門要大力推進“食安中山”重點工程建設,理順監管職責,完善制度建設,加大資金投入,著力解決一批食品安全熱點、難點問題,改善監管上的薄弱環節,提升我市食品行業形象,促使我市食品安全狀況顯著提升。
(六)科學評價,群眾滿意。把社會認可、群眾滿意作為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水平的最終衡量標尺,通過創建工作,讓人民群眾得到實實在在的好處,讓全社會切實感受到食品安全狀況的持續向好。
三、基本目標
(一)食品安全整體穩定向好。食品安全總體狀況持續穩定在較高水平,保持穩定向好態勢,糧食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食用農產品、水產品等重點品種的監測合格率位居全省前列,食品質量安全位居全國先進行列,食物中毒事故發生率零增長,全市未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食品安全工作落實到位。各鎮區、各有關部門嚴格落實“四有兩責”(即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有日?,F場檢查責任、有市場產品抽檢責任),建立食品安全財政投入保障機制;創新食品安全監管理念,堅持政府社會多元治理思路;創新食品安全監管手段,完善“市—鎮區—市場”三級食品檢驗檢測網絡,健全“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網格化監管體系;堅持依法監管、注重源頭控制,實現監管執法全覆蓋、從嚴監管常態化;食品行業依法誠信經營,食品產業健康有序發展;社會各界踴躍參與食品監管,社會共治格局持續鞏固;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中被評為“優秀”。
(三)人民群眾滿意度大幅提高。社會各界廣泛認可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措施,充分肯定創建成效,人民群眾源自食品的安全感、幸福感節節攀升,實現人民群眾對我市食品安全現狀總體滿意度70%以上,將中山建成廣東食用農產品和食品消費最安全、最放心的地區之一,將“食安中山”打造成城市名片。
四、主要任務
(一)完善組織管理與監管體系
1.重視食品安全工作頂層設計。市政府統一領導全市食品安全工作,各鎮區按照屬地管理和地方政府負總責的要求,將食品安全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列為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和食品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明確市、鎮區監管責任主體和權責清單,層層簽訂責任狀并嚴格落實,堵塞監管漏洞,消除監管空白和盲區。(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發展改革局、各鎮區)
2.健全綜合協調機制。健全市、鎮區由政府負責同志牽頭的食品安全工作機制,統一負責組織領導和協調轄區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部門間、區域間信息通報、形勢研判會商和“從農田到餐桌”的協調聯動機制。(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各鎮區)
3.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健全鎮區食品安全監管機構,配齊配強監管人員,加強食品安全監管能力建設,滿足監管實際需要。(責任單位:各鎮區、市編委辦、市食安辦)
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加強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的領導和指導,制定完善應急預案,編制應急操作手冊,加強應急隊伍建設,開展應急預案培訓演練,確保應急裝備完善、物資充足。市級及有條件的鎮級行政區域均設置食源性疾病哨點醫院,建立輿情監測處置機制,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事故信息報送制度,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和食品安全事件,無隱瞞、謊報、遲報食品安全事故行為。防范發生重大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響惡劣的食品安全事件。(責任單位:各鎮區、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5.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市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實驗室、儀器設施、人員配備到位,具備對我市主要食品種類、重要食品安全項目的檢驗及快檢能力。鎮區級有效整合或統籌使用檢驗檢測資源,具備常見指標的實驗室檢驗及現場定性速測能力。各鎮區支持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食品安全檢測點建設,對食品抽樣檢測經費給予保障。(責任單位:各鎮區、市食安辦、市編委辦、市財政局)
6.建立包括肉菜流通追溯體系的食品安全信息溯源體系。推進信息化建設,推廣應用電子監管、信息技術等現代科技手段,推進重點監管品種食品安全電子信息追溯系統有機銜接,提高科技支撐能力。(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與信息化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7.保障食品安全監管經費。市、鎮區兩級將食品安全監管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責任單位:各鎮區、市發展改革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8.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加大督查督辦力度。加大食品安全工作評議考核力度,組織開展對鎮區年度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列為鎮區實績考核內容及鎮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指標。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各級各部門創建工作建立經常性督查督辦和通報制度,必要時由市政府督查室開展專項督查。(責任單位:市考評辦、市食安辦)
9.促進食品產業健康發展。落實國家、省、市食品產業政策,鼓勵支持生產企業升級和技術改造,提高食品產業集約化、規模化和標準化水平。大力推動“食安中山”品牌引領行動,廣泛開展系列創建活動,著力培育食品品牌,發揮示范帶動作用。推進農產品批發市場升級改造,引導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逐步進入集中交易市場;城市實現生豬定點屠宰和家禽集中屠宰,無注水肉和病、死畜禽肉上市。發展食品加盟連鎖、統一配送等現代經營模式,促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經營業態多元化、規范化和現代化,提高食品經營安全的可控性,推動各類食品產業健康協調發展。(責任單位:各鎮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與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二)強化監管措施,提高監管成效
1.建立監管對象數據庫。開展食品生產經營主體統計調查,全面掌握轄區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底數和食品安全管理等基本情況,各類獲證監管對象在網格化監管信息化系統中的建檔率和使用移動執法終端開展日常檢查比例較高。加強食品安全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推行量化分級管理、“黑名單”管理等制度。(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加強全過程監管和全覆蓋監督。建立從生產到經營的食品安全檢查、巡查和抽查等監管制度,加強食品生產經營全過程監管。按照風險分類和信用等級進行現場檢查,加大對高風險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巡查力度,按規定的覆蓋率與頻次對監管對象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嚴格監督食品生產經營者持證合法經營,督促其履行進貨查驗和如實記錄查驗情況等法定義務,及時發現和消除食品安全問題。規范填寫檢查記錄,及時發布違法違規企業和個人“黑名單”,懲戒失信行為,督促生產經營者依法誠信經營,做到依法監管全覆蓋、科學監管有痕跡。(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3.加強抽檢監測和隱患排查處置。食品監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抽檢監測和隱患排查,加大抽檢監測力度,建立抽檢監測信息通報、問題食品信息報告和核查處置機制,鼓勵群眾參與,通過廣泛征集群眾意見,對群眾最關心的食品品種開展針對性抽檢。加強結果分析研判,以監督抽檢和監測發現問題為導向,及時依法處理、排查風險、消除隱患,對突發問題、集中區域和重點品種開展專項整頓,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提升抽檢監測效能。(責任單位:市食安辦、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4.深入持久開展綜合治理。
一是建立食品及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負面清單、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銜接機制,農貿(批發)市場、超市建立并實施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格入市食用農產品監管。(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
二是按照“疏堵結合,綜合治理,規范發展”原則,鼓勵支持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小食堂(工地飯堂)改善生產經營條件,逐步實現園區化模式、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責任單位:各鎮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城管執法局)
三是建立餐廚廢棄物集中收集、資源化利用和無害化處理體系,規范處置餐飲單位餐廚廢棄物,嚴厲打擊非法制售“地溝油”行為,嚴防“地溝油”回流餐桌。(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與信息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
四是推行家禽“集中屠宰、冷鏈配送、生鮮上市”,整治私屠濫宰禽畜行為,嚴防病死畜禽進入屠宰、加工或消費環節。(責任單位:市農業局、市商務局、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
五是推進農貿市場改造,加快建立和完善農貿市場體系,食品經營消費環境顯著改善。(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5.強化監督執法,依法嚴懲重處。建立并嚴格執行問題食品后處理機制,對發現的問題一查到底、依法處置,行政處罰與責任追究到位。建立落實跨部門、跨區域的案件協查、產銷銜接等協調聯動機制,對發現的食品安全違法行為及時立案查處,依法處罰。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銜接,強化刑事責任追究,健全線索通報、案情通報、案件移送、信息發布等工作銜接機制,及時依法移送、偵查、判決食品安全涉刑案件,保持對違法犯罪行為嚴懲重處的高壓態勢。案件協查協辦工作配合到位,提高食品安全問題結案率以及涉刑案件移送后的立案率。(責任單位:市發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法制局、市城管執法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6.依法行政,規范執法。全面推行依法行政,促進規范執法、科學執法、文明執法,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行政區域政府部門政風行風評議中排名中上,無吃拿卡要等不文明行為。(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三)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1.依法持證生產經營。食品生產經營單位依法持有有效許可證或納入備案管理,并持續符合發證或備案條件;餐飲服務單位實行量化分級管理和公示。(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工商局)
2.責任制度明晰。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全面責任、主管人員負首要責任、從業人員負直接責任為主要內容的食品安全責任制度;規模以上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分管負責人。建立健全進貨查驗、索證索票、生產經營記錄、出廠檢驗、產品追溯召回、員工健康、培訓教育和日常檢查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柜臺出租者和展銷會舉辦者的食品安全責任與義務。食品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關鍵崗位從業人員定期接受食品安全知識集中培訓。各相關行業協會主動加強行業自律,自覺維護市場秩序。(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3.推行先進管理體系,規范生產經營行為。大中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連鎖超市配送中心、集體用餐配送中心和中央廚房等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和完善標準化檢驗室,提升檢測能力和水平。強化過程控制,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內控制度,提高自控自律水平,生產經營過程的場所環境、設備設施、流程布局、從業人員等衛生條件與操作控制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要求。規模以上、高風險食品生產企業實行現代企業管理制度,推行良好生產規范,建立HACCP或ISO22000、視頻監控等先進管理體系。(責任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4.建立食品安全追溯和應急管理機制。生產經營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大力推廣應用食品安全電子追溯系統,通過電子信息臺賬管理、溯源碼、條形碼等方式,實現有效追溯。嬰幼兒配方乳粉、酒、食用油生產經營應用電子追溯系統,實行電子追溯管理。探索推行食品安全責任保險制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應急管理機制,及時發現和召回問題食品,妥善處理消費者的投訴舉報。(責任單位:市商務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金融局、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四)構建全民參與社會共治格局
1.全面營造食品安全城市創建氛圍。在高速公路出入口、城市主干道固定戶外廣告牌懸掛食品安全宣傳標語或宣傳畫;充分利用電視、廣播、報刊、網絡等媒體,以及食品相關行業協會、中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宣傳大使等社會力量,宣傳開展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的目的、意義和要求,展示我市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心和監管成效,促使食品安全城市創建工作深入民心。(責任單位:各鎮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2.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法制與科普宣教。將食品安全納入公益宣傳范圍,納入普法、科普常識、職業技能和學校教育內容。開展食品安全宣傳周等宣傳活動,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公益宣傳和科普工作,強化食品安全科普網點建設,開展食品安全進農村、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家庭活動,大力普及食品安全消費知識,提高社會公眾的食品安全科學素養和食品安全基本知識知曉率,促進健康理性消費。政府部門定期舉辦面向群眾、覆蓋社區的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宣傳活動,主流媒體開設食品安全知識科普專欄,電視臺每周播放食品安全公益廣告,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體宣傳食品安全知識、加強與群眾互動,中小學開設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課等形式多樣等的宣傳教育活動。(責任單位:各鎮區、市委宣傳部,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市教育和體育局、市科技局、市司法局)
3.開展食品安全風險交流。規范信息管理,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平臺,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發布機制和新聞發言人、宣傳聯絡員制度,促進部門間、區域間的食品安全信息互通共享,開展政策解讀,大力宣傳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針、舉措和重要領域專項整治情況。加強與媒體溝通,把握正確輿論導向,妥善做好突發事件和熱點問題輿情應對,多渠道征集群眾意見,及時解答群眾最關心的食品問題,主動回應社會關切;建立完善食品監督抽檢結果等食品安全信息發布制度,定期通過包括新媒體在內的多種媒介方式依法公布抽檢信息,及時發布權威信息、風險警示或消費提示,曝光違法違規行為,每年向社會發布我市食品安全狀況白皮書,使公眾及時獲知相關食品安全信息,增強社會公眾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科學防范食品安全風險。(責任單位:各鎮區、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4.營造全民參與社會共治氛圍。大力推行網格化監管,建立健全群防群控機制,將食品安全監管服務融入社會網格化管理,推進建立網格化監管體系,完成市、鎮區、社區(村居)網格劃分,建立集中受理、分配辦理、高效處置、全程監督的快速聯動監管機制。建立健全投訴舉報制度機制,全面推行有獎舉報,統一投訴舉報電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依法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每年開展群眾滿意度調查,根據群眾的意見建議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鼓勵行業協會開展多種形式的食品安全公益活動。支持媒體和社會監督,鼓勵公眾參與監督,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新聞媒體和行業協會等社會力量,共同參與食品安全工作,營造政府管理、部門履職、企業自律和社會監督的共治氛圍。(責任單位:各鎮區、市社工委、市發展改革局、市農業局、市食安辦、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海洋漁業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團市委、市婦聯、市關工委、市流動人口辦)
五、“食安中山”重點工程
(一)放心菜籃子工程
堅持源頭治理,強化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種植養殖、快檢抽檢環節監督管理,大力推進“三品一標”建設,建立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準出制度及市場準入制度,推進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標識溯源管理,開展我市肉類蔬菜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提高我市食用農產品(含水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確保市民吃得放心。(牽頭單位: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商務局;參與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食品安全升級改造工程
規范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飲、小攤販、小食堂(工地飯堂)生產經營條件,開展“五小”綜合治理;推進鎮區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基地建設;支持食品行業企業技術改造;推進中山進口食品集中檢管區建設,逐步實現標準化生產、集約化經營、規范化管理。(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各鎮區、市經濟與信息化局、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參與單位:市城管執法局、市工商局、市發展改革局)
(三)食品安全示范建設工程
在全市開展覆蓋食品生產、經營環節的示范創建活動,通過群眾投票、滿意度調查等方式,選擇符合條件的鎮區建設食品安全示范鎮區,并發揮示范鎮區和示范單位的帶頭和輻射作用,引導各鎮區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促進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樹立第一責任人意識,主動依法依規生產經營,推進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穩步提高。(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各鎮區)
(四)食品檢驗和風險監控工程
24個鎮區食品綜合快檢中心完善基礎設施建設,擴大檢測項目;加大培訓力度,提高檢測人員技術能力,進一步健全“市—鎮區—市場”三級檢驗檢測體系,提升我市食品檢驗和風險監控能力。(牽頭單位:市食安辦;參與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農業局、市海洋漁業局、市發展改革局、市衛生計生局、市質量技術監督局、中山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五)餐廚廢棄物集中處理工程
按照“政府主導、權責明確、統籌兼顧、依法整頓”的原則,逐步在我市建立完善的餐廚廢棄物收集、運輸、貯存、處理鏈條,加強監督管理,杜絕餐廚廢棄物流入非法渠道。促進餐廚廢棄物減量化產生、無害化處理和資源化利用,保障食品衛生安全,維護城市市容環境。(牽頭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參與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市環境保護局、市發展改革局、市經濟與信息化局、市城管執法局、市公安局、市農業局、市衛生計生局、市工商局、市財政局)
(六)食品智慧監管工程
在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智慧食藥監管系統基礎上,建設市食品藥品安全數據中心和應急指揮中心,建設八大應用系統(日常監管、行政執法、行政審批、檢驗檢測、公共服務、監管輔助、應急管理和決策支持系統),全面實現精細化監督,提高監管效能,達到對全市食品行業“全方位、全環節、全流程”智能監管的目標。(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市經濟與信息化局)
(七)食品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程
圍繞食品安全管理涉及社會主體信用情況制定專項誠信紅榜和誠信黑榜,積極探索建立食品行業獎勵誠信、約束失信的工作機制,推進食品行業信用體系建設,基本建立覆蓋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用規范較為完善,誠信文化普及失信懲戒機制有效運轉,食品行業誠信道德水準顯著提升的社會信用體系框架,建立企業“紅黑榜”制度,為打造“食安中山”營造良好的環境。(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市發展改革局)
(八)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工程
著力構建“全民創食安”社會共治體系,逐步提升群眾對食品安全的知曉度、參與度、認可度和滿意度,建立起比較完善的食品安全網格化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政府、企業、行業組織、專家、消費者和媒體共同參與的食品安全新型治理體系。(牽頭單位: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參與單位:市食安委成員單位、市社工委、團市委、市婦聯、市關工委、市流動人口辦)
六、實施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15年12月)。制定《中山市全民參與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方案》,成立中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動員大會,各鎮區相應成立領導小組,制定創建工作方案。
(二)全面推進階段(2015年12月至2017年6月)。各鎮區、各部門按照方案,全面啟動創建工作,根據需要抽調人員集中辦公,加大對主要任務和重點工程的督辦。逐年開展食品安全鎮區考核評選,發揮示范帶動,保障全市安全創建全覆蓋。
(三)自查整改階段(2017年7月至2017年9月)。中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對照省考核評價標準,開展模擬測評,查漏補缺,抓好整改。各鎮區、各有關部門準備相關文件資料和現場。
(四)考核評價階段(2017年10月至2017年12月)。向省食安辦報送創建工作總結、自評報告、群眾意見等材料,申請并迎接上級對我市的考核評價。
(五)整改復審階段。(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各鎮區、各部門針對省食安辦初審考核提出的問題,抓緊做好整改,并再次迎接上級考核復審。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周密部署。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分管領導任副組長,市食安委各成員單位、市直有關部門為成員的“中山市創建食品安全城市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創建工作的組織領導,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食安辦;各鎮區、各部門要把創建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建立創建工作領導機制,主要負責同志親自掛帥,分管領導具體抓,對每項任務都要倒排工期,細化分工,落實責任,發揮部門合力;同時,充分保障創建工作所需人力、財力、物力,及時研究解決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切實把各項創建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勇于創新。各鎮區、各部門要根據省創建標準要求,結合自身實際,把握食品安全關鍵環節,突出創建重點,積極探索符合監管實際、富有監管成效的新模式、新機制和新舉措,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機制,提升監管能力和食品安全工作水平,力爭在監管體系、監管能力和監管實效等方面起到示范引領作用。
(三)深入宣傳,及時總結。各鎮區、各部門以及新聞單位要廣泛宣傳創建工作的目的意義、政策措施、創建重點和創建標準等內容,增進社會了解,凝聚社會共識,形成全社會支持創建、參與創建的良好輿論環境,及時總結推廣創建工作中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推動創建工作深入開展。
(四)加強督導,強化考核。市創建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激勵機制,完善考評機制,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鎮區、各部門創建工作進展及責任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力度大、推進效果好的及時進行表揚,對工作遲緩、措施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誡勉約談,充分調動相關部門和人員參與創建工作的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