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寧河寧河街道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綜合執法實施方案為加快推進大寧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切實解決大寧河寧河街道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設中的相關問題,根據《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巫溪縣大寧河寧河街道段河道綜合治理工程綜合執法實施方案【精選推薦】,供大家參考。
大寧河寧河街道段河道綜合
治理工程綜合執法實施方案
為加快推進大寧河綜合治理工程建設,切實解決大寧河寧河街道河段防洪治理工程建設中的相關問題,根據《巫溪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河道采砂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巫溪府辦發〔2016〕14號)、《巫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河道管理開展河道采砂專項整治的會議紀要》(巫溪府紀〔2016〕14號)、《巫溪縣人民政府關于大寧河寧河街道河段綜合治理工程相關事宜的紀要》(巫溪府紀〔2016〕24號)等精神,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整治內容
寧河街道北門溝漫灘路下起至城南小區加工廠河壩(1至3標段區域)的停車場、夜市餐飲、兒童游樂場、涼椅場、造船廠、水泥預制加工廠等未進行搬遷和未徹底搬遷的,依法進行強力清除整治。
二、組建隊伍,明確職責
(一)綜合執法隊
隊長:羅燕輝
副隊長:汪孝安、劉華、胡烈
成員單位及人員:縣水務局(5人)、縣公安局(2人)、縣港航處(3人)、縣市政園林局(5人)、縣安監局(2人)、縣工商局(2人)、縣打非治違辦全體人員。
職能職責:負責從2016年10月8日起,對北門溝漫灘路下起至城南小區加工廠河壩(1至3標段區域)的停車場、夜市餐飲、兒童游樂場、涼椅、造船廠、水泥預制加工廠等未搬遷及搬遷不徹底的,進行依法組織強力清場。
(二)綜合協調組
組長:胡紹學
成員單位:水利重點工程協調辦、寧河街道辦、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
職能職責:負責協調相關執法部門,協調會商重點問題。
(三)宣傳動員組
組長:李益
成員單位:寧河街道辦、順清水利建設公司
職能職責:負責相關政策宣傳和矛盾糾紛化解疏導工作,維護穩定。
(四)現場維穩組
組長:冉隆凱
成員單位:縣公安局、寧河街道辦
職能職責:負責現場執法,維護治安秩序,處置群體性事件;對執法過程中拒不配合執法隊清場行動、煽動鬧事和阻礙執行公務的,依法予以查處。
(五)后勤保障組
組長:杜蘇
成員單位:順清水利建設公司
職能職責:負責綜合執法隊的后勤保障工作。
(六)督查指導組
組長:王國劍
成員單位: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
職能職責:縣政府督查室和縣監察局對相關部門落實責任是否到位進行效能督查和問責;縣重點項目服務中心負責指導該項目推進具體工作。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共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集中整治階段(2016年10月8日至10月14日):由綜合執法隊負責,依法對北門溝漫灘路下起至城南小區加工廠河壩(1至3標段區域)的停車場、夜市餐飲、兒童游樂場、涼椅場、造船廠、水泥預制加工廠等未進行搬遷和未徹底搬遷的,進行強力清除,做到整治徹底。
(二)鞏固階段(2016年10月15日至2017年5月1日):對專項整治行動進行全面總結,并對整治范圍內的各個點進行不定期重復排查,進一步鞏固整治成果,防止施工期間、施工區域內的經營行為死灰復燃。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專項整治行動在縣水利重點工程領導小組統一指揮下開展工作,由縣委常委、農工委書記李先斌擔任指揮長,副縣長龍安全、陳建,縣政協副主席、水務局局長羅登全擔任副指揮長。綜合執法隊及相關工作小組要認真履行職責,加強統籌協調,強化督促檢查,確保綜合整治工作扎實有效推進。各成員單位要把專項整治工作納入當前重點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確保整治工作不走過場、取得成效。
(二)強化協調配合。縣綜合執法隊牽頭,縣公安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委、縣港航處、縣國土房管局、縣城鄉建委、縣市政園林局、縣打非治違辦等部門、單位配合,開展集中執法。縣順清水利建設公司負責撤除現場設施設備;縣水務局負責對非法占用河灘地的經營業主的調查取證及現場執法;縣公安局負責維護治安秩序,處置群體性突發事件,對執法程中不服從管理、煽動鬧事、阻礙執行職務的,堅決依法予以打擊。
(三)強化監督檢查。縣政府督查室、縣監察局成立專項督查組,對河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建立督查通報制度,及時掌握并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促進整治工作扎實有效開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