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guī)劃為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夯實教育發(fā)展基礎,提高薄弱學校辦學水平,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遼寧省財政廳聯合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教育規(guī)劃】市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guī)劃(范文推薦),供大家參考。
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
基本辦學條件項目規(guī)劃
為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夯實教育發(fā)展基礎,提高薄弱學校辦學水平,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根據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遼寧省財政廳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制定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實施方案的通知》(遼教發(fā)〔2014〕11號)要求,我市“全面改薄”規(guī)劃將堅持“保基本、兜網底”的原則,對照基本辦學標準,從改善基本辦學條件,滿足教育教學和生活的基本需要出發(fā),因地制宜確定每所薄弱學校的改造方案和實施項目,不提高標準和擅立項目,不搞形象工程、面子工程、貼金工程。
一、基本情況和現狀分析
(一)基本情況 本溪市地處遼寧省東南部,下轄本溪縣、桓仁縣和平山區(qū)、明山區(qū)、溪湖區(qū)、南芬區(qū)、高新區(qū)。2014年,全市共有各級各類學校399所,其中幼兒園247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118所(小學72所,初中43所,特殊教育學校2所,工讀學校1所),普通高中13所,職業(yè)教育學校13所,高等院校8所。在校學生總數169840人,其中在園幼兒27604人,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84518人(小學54326人,初中30046人,特殊教育146人),普通高中在校生20831人,中等職業(yè)教育在校生15476人,高等教育在校生21411人。教職工總數19557人,其中幼兒園教職工2329人,義務教育階段教職工10567人(小學6163人,初中4314人,特殊教育55人,工讀學校35人),普通高中教職工2040人,中等職業(yè)教育教職工2315人,高等教育教職工2306人。
(二)現狀分析 對照省、市義務學校教學設施設備標準要求,我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薄弱環(huán)節(jié)改造工作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部分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建筑時間為上世紀七、八十年代,防水、樓內電路、水網、地下、地上暖網等均需改造。二是各種專用教室配備不足。三是部分學生活動場地年久失修,需改擴建。四是部分學校教學儀器設備短缺、老化。
二、標準制定和登記缺口
(一)標準制定 依照教育部辦公廳、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下發(fā)的《關于印發(fā)全面改善貧困地區(qū)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底線要求的通知》(教基一廳〔2014〕5號)文件精神,根據我市各薄弱學校的實際現狀制定最合理、最科學的規(guī)劃,以滿足學生學習、生活的需要。
(二)實施范圍 根據國家、省全面改善義務教育薄弱學校的實施范圍,我市確立本溪縣、桓仁縣共計40所學校納入我市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項目的實施范圍,其中小學26所,初中14所(含完全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我市資金缺口共計4200萬元,其需改擴建校舍及輔助用房資金1755萬元,設備購置資金2445萬元。
三、規(guī)劃目標及主要任務
(一)規(guī)劃目標 以改善義務教育階段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加快縮小區(qū)域、城鄉(xiāng)教育差距,促進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均等化為總體目標,在中央和省的大力支持下,切實加大市、縣(區(qū))財政投入力度,從2014年開始,到2018年底,使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學設施、生活設施、教師配置、教學設備等諸方面基本滿足教學需求,全面消除大班額現象,留守兒童學習和寄宿需要基本得到滿足,夯實教育發(fā)展基礎,促進教育均衡發(fā)展,推動教育公平。
(二)重點任務
完成全市40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教學及輔助用房改造、教學設備的更新。
四、規(guī)劃資金和年度安排
(一)規(guī)劃資金
2014-2018年間,我市對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4200萬元,其中中央補助資金1640萬元,省補助資金880萬元,市承擔資金1260萬元,縣承擔資金420萬元。 其中本溪縣共2400萬元,中央補助資金940萬元,省補助資金500萬元,市承擔資金720萬元,縣承擔資金240萬元;桓仁縣共1800萬元,中央資金700萬元,省補助資金380萬元,市承擔資金540萬元,縣承擔資金180萬元。 2014年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326萬元,全為中央資金。 2015年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997萬元,其中中央資金273萬元,省資金460萬元,市資金264萬元。 2016年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1382萬元,其中中央資金580萬元,省資金248萬元,市資金499萬元,縣資金55萬元。 2017年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803.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304.5萬元,省資金92萬元,市資金359萬元,縣資金48萬元。 2018年薄弱學校改造資金投入691.5萬元,其中中央資金156.5萬元,省資金80萬元,市資金138萬元,縣資金317萬元。
(二)年度安排
2014年改善本溪縣清河城鎮(zhèn)九年一貫制學校及桓仁縣西江中學的辦學條件。 2015年改善本溪縣連山關鎮(zhèn)中心學校、高官逸夫學校、高官九年一貫制學校、田師付鎮(zhèn)中心學校及桓仁縣西園小學、五女山學校、沙尖子學校的辦學條件。 2016年改善本溪縣草河城鎮(zhèn)中心學校、小市鎮(zhèn)中心學校、草河掌鎮(zhèn)中心學校、第二中學、草河口鎮(zhèn)中心學校及桓仁縣五里甸子學校、東山中學、朝鮮族學校、二戶來小學、業(yè)主溝小學、拐磨子小學的辦學條件。 2017年改善本溪縣南甸鎮(zhèn)中心學校、泉水鎮(zhèn)中心學校、第七中學、東營坊鄉(xiāng)中心學校、第二十九中學及桓仁縣鏵尖子小學、二棚甸子學校、北關小學、八里甸子小學、雅河小學、黑溝小學、的辦學條件。 2018年改善本溪縣堿廠鎮(zhèn)中心學校、堿廠鎮(zhèn)蘭河峪逸夫學校、第五中學及桓仁縣木盂子小學、東關小學、實驗中學、四平小學、北甸子小學、普樂堡小學的辦學條件。
五、預期效益
預計到2018年全市義務教育學校教學設施、生活設施、教師配置、教學設備等諸方面基本滿足教學需求,各中小學校學生都能享受到優(yōu)質的教育資源,無城鄉(xiāng)辦學條件差別。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為扎實落實好各項工作,我市成立了全面改薄領導小組。各縣(區(qū))須同時組建相應的領導和工作機構,明確職責任務,完善制度措施,確保“全面改薄”任務圓滿完成。
(二)完善政策措施
一是明確工作責任制。按照以縣為主的原則,組建領導小組,完善工作責任制。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專項資金、工程建設等項目管理制度,落實國家相關稅費減免政策,有效節(jié)約投資成本,確保投資高效、運行安全,工程質量達標、管理規(guī)范。實行項目法人責任制和項目招投標制,嚴格執(zhí)行審計制度,全面推行“陽光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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