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公路建設以獎代補辦法為繼續發揮好財政資金投入的支持引導作用,加快“十三五”農村公路建設步伐,進一步打通“斷頭路”,加大連通度,發揮路網綜合效益,更好地推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按照“擴大成果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交通辦法】永川區農村公路建設以獎代補辦法,供大家參考。
農村公路建設以獎代補辦法
為繼續發揮好財政資金投入的支持引導作用,加快“十三五”農村公路建設步伐,進一步打通“斷頭路”,加大連通度,發揮路網綜合效益,更好地推動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按照 “擴大成果、完善設施、提升能力、統籌城鄉”的農村公路建設基本要求,制定本辦法。
一、補助條件
凡申請納入區農村公路建設以獎代補范圍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必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一)工程項目已納入永川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項目庫,建設里程在1公里以上。
(二)工程項目設計、擇優立項等前期工作已完成。
(三)工程項目應嚴格執行農村公路基本建設程序,技術指標必須符合部、市標準;擬通客車公路必須滿足通客車技術標準。
(四)工程質量達到合格及以上,無安全責任事故,資金使用規范。
不同時具備上述條件的項目不得申請列入以獎代補計劃。
二、補助項目
(一)農村公路設計;
(二)新(改)建橋梁;
(三)新(改)建泥結石公路;
(四)硬油化改造;
(五)交通安全設施建設。
三、補助標準
(一)農村公路設計
四級及以上公路、橋梁的設計工作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施工圖設計通過區交通局審批。工程完工并驗收合格。
補助標準:四級及以上公路每公里補助2萬元,橋梁改造每座補助3萬元,橋梁新建每座補助6萬元。
(二)新(改)建橋梁
技術標準不低于汽車荷載等級公路—Ⅱ級,其橋面車行道寬度達到5.5米及以上。橋面硬化,并設置欄桿及護輪帶等交通安全附屬設施。
補助標準:工程建安造價的70%。以區財政投資評審中心審定金額為準。
(三)新(改)建泥結石公路
技術標準達到四級公路標準或《重慶市農村公路施工簡易手冊》的相關要求。路基寬度不低于5.5m,其中路面寬不低于4.5m,土路肩兩側各0.5m;路面結構層為25cm及以上手擺片石基層、10cm及以上泥結碎石面層,必須采用壓路機碾壓成型。保持水溝暢通,完善安保工程。
補助標準:路基寬度為5.5米的公路每公里補助8萬元,路基寬度為6.5米的公路每公里補助10萬元。
(四)硬油化公路
技術標準達到四級公路標準或《重慶市農村公路施工簡易手冊》的相關要求。路基寬度(含硬路肩兩側各0.5m)不得低于4.5m,每100-200米須設置錯車道1處(路基寬度6.5米及以上可不設置錯車道)。路面結構層為16cm及以上機拌水穩基層、20cm及以上C30水泥砼路面,或20cm及以上機拌水穩基層、5cm及以上瀝青砼路面形式。完善硬路肩。采用漿砌片石或現澆片石混凝土水溝,且全路段排水暢通,完善安保工程。
補助標準:路基寬度為4.5米的公路每公里補助40萬元,路基寬度為5.5米的公路每公里補助55萬元,路基寬度為6.5米及以上的公路每公里補助65萬元。
(五)交通安全設施建設
硬油化改造項目路側陡崖、深溝深度和邊坡、擋墻高度大于6米,路側距離土路肩邊緣3米內有江河、湖泊、溝渠、沼澤等危險路段,須設置相應防撞等級的波形護欄或鋼筋混凝土護欄;交通標志布局合理、設置規范,警告、禁令、指路標志應確保優先設置;路面寬度在6.5米及以上的農村公路必須漆劃交通標線,標線的設置與標志牌內容相一致。
補助標準:每公里補助3萬元。
四、計劃及立項管理
(一)區交通局負責建立全區農村公路建設規劃項目庫。農村公路以獎代補建設項目計劃,由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于每年初報區交通局審核后確定。
(二)工程項目實行擇優立項,必須通過村民“一事一議”程序,沿線受益農戶自愿參與并簽字認可,簽字率須達80%以上。
路基寬度為4.5m的硬油化改造項目,原則上為入戶路、農業園區路、生產便道硬化等客運量較小、規劃為不通營運客車的農村公路,需經村民小組、村民委員會(或社區居委會)、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書面說明并加蓋公章,方可申報立項。
(三)工程項目設計已完成。硬油化改造項目、新(改)建橋梁施工圖已通過區交通局組織評審和審批。
(四)工程項目建設資金方案明確。硬油化改造項目在區級以獎代補標準的基礎上,鎮街應承諾籌集不足部分資金,且已籌集不足部分資金的80%以上,并存入農村公路資金財政專戶,以存款回單為準。
(五)以上程序完善后,立項批復由區交通局、區財政局聯合下達。新(改)建橋梁需單獨立項。
(六)立項批復一經下達,必須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更改項目、變更投資、減少建設規模、降低技術標準。因特殊原因確需更改項目的,可于立項批復下達當年 8 月中旬前在規劃范圍內調整,調整幅度不超過計劃的20%,并按相關程序報批。
(七)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加強對農村公路建設項目的管理工作,按規定每月報送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
(八)當年年底前已下立項批復、且已開工但未完工的項目按原計劃結轉到次年繼續執行,占用次年農村公路建設計劃指標,享受原計劃補助標準。
五、檢查驗收
(一)安保工程驗收。工程完工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及時以正式文件向區交通局(農村公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安保工程驗收申請,區公安局、區安監局參加驗收。
(二)交工驗收。安保工程驗收合格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及時委托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開展交工質量檢測鑒定,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出具交工檢測鑒定合格意見后,業主及時組織交工驗收。
(三)綜合驗收。交工驗收合格后,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及時以正式文件向區交通局(區農村公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提出綜合驗收申請,報送以獎代補項目完工驗收表等項目資料一式兩份。區農村公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及時對項目進行核查和GPS路線軌跡數據采集。凡資料不齊全,不能裝訂歸檔,未按時報送相關資料的項目,不予驗收。
以獎代補項目由區交通局(區農村公路建設協調小組辦公室、區公路管理所、區公路工程質量監督站)、區財政局、區審計局等相關單位組成聯合小組,按有關規定進行檢查、驗收、考核,兌現以獎代補資金。原則上每半年組織一次綜合驗收工作。
(四)以獎代補項目若有重大工程質量或安全問題,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將暫緩或停止下撥補助資金;若在保質期內出現質量問題且不及時修復、完善的,將在次年以獎代補經費中扣減;若發現虛報重報項目計劃、工程數量,套取補助資金的,除在次年以獎代補經費中加倍扣減外,將對相關責任人予以行政和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六、本辦法適用于2015年起新立項的農村公路建設項目,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由區交通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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