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見為了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堅持以火災三項指標“零增長”為目標,以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主線,不斷提升社會消防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意見】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意見,供大家參考。
溫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的意見
為了深入貫徹落實《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條例》,堅持以火災三項指標“零增長”為目標,以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為主線,不斷提升社會消防管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服務水平,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事故,切實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現就做好2011年全市消防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健全責任體系,提升消防工作社會化水平
(一)強化各級政府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市、縣兩級政府成立消防安全委員會,市級每半年、縣級每季度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并在重大節假日期間、火災多發季節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各級政府要將消防工作作為政府目標責任考評和政務督查的重要內容,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創建文明城市(鄉鎮、村、社區)和平安建設等考評范圍,明確消防工作崗位職責,與所屬部門和下一級政府簽訂消防安全管理目標責任書,明確納入考評的消防安全重點工作,嚴格組織督查考評,并將督查考評結果作為評先評優的重要依據。各級政府要加強對“十二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與消防專項規劃編制、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多種形式消防隊伍建設、火災隱患排查整治、消防宣傳教育等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健全基層消防安全“網格化”管理體系,實施消防責任捆綁制度,實行半年督導、年終考評制度。
(二)強化部門(單位)消防安全監管職責。充分發揮各級消防安全委員會作用,督促各部門、各行業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落實消防安全檢查、教育培訓、督促隱患整改等消防工作責任。健全消防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定期會商、聯合執法、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等機制,特別是對涉及消防安全的行政許可、整改重大火災隱患、強化消防安全措施、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等工作,各相關部門既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又要加強協調、密切配合,形成消防監管合力。
(三)強化社會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各級政府和相關部門要督促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加強對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和義務,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大消防安全投入,完善消防設施和器材裝備,深入開展“萬家創建、千家示范”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活動。6月底前,完成1000家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易燃易爆化學品場所消防安全“四個能力”示范建設工作;12月底前,完成10000家一般單位“四個能力”建設任務。
(四)強化消防安全行政問責。各級政府要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定考核獎懲辦法,定期組織考評,實施常態督導通報制度,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單位要掛牌督辦。各地要將消防安全納入領導干部政績考核,并落實消防工作行政問責制度、消防安全重獎重罰制度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消防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表彰獎勵;對不認真履行消防工作職責的,要依法依紀追究有關人員和領導的責任;對發生重大以上亡人火災事故的,除追究火災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單位主要負責人和當地政府、有關部門領導的責任。
二、加快消防基礎建設,提高城鄉一體化防控能力
(五)制定實施消防規劃。各級政府要編制出臺《消防事業“十二五”發展規劃》及配套的分年度考核辦法。加大對“十二五”規劃的貫徹實施和檢查考核力度,推動政府完善城鄉消防安全布局,將消防規劃納入城鄉一體化規劃,加強城鄉公共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實現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同步驗收。落實消防經費長效保障機制,各縣(市、區)的消防部隊正常業務經費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遞增,將合同制消防員保障經費和消防官兵各項補貼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落實消防官兵“同城同酬”待遇,并確保裝備和基建經費按年度裝備、基建計劃保障到位。年底前完成市、縣兩級和小城市培育試點鎮消防規劃的修訂工作。
(六)加強農村(社區)基礎建設。各級各部門要將農村消防工作納入新農村建設發展規劃,加強農村消防基礎建設,開展消防安全整治,普及消防常識。督促居民住宅區物業管理單位落實消防管理責任,實施考評,并將消防工作落實情況作為年度核準的重要內容。重點抓好50個中心鎮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建設和其他鄉鎮(街道)消防組織建設工作,深入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示范站”評選工作。落實農村(社區)“警務室”消防監督管理職能。加強消防安全“四要件”配置力度,有效改善外來人員居住條件,年底前完成80%的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配置“四要件”任務。各鄉鎮(街道)要根據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和消防工作需要,依法建立專(兼)職消防隊伍,并制定落實相關保障措施。年底前要完成20支“六有”鄉鎮專職消防隊的新建任務,特別要加強50個中心鎮專職消防隊建設,組織開展“達標專職隊”創建評比活動。所有行政村都要建立配有消防手抬泵的志愿消防隊。
(七)加快公安消防站隊建設。根據《消防站建設標準》和“大都市消防”的實際要求,結合正在編制的《溫州市消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年底前全市完成13個消防站和消防綜合訓練基地的建設任務。具體建設任務為:溫州市南白象特勤消防站、鹿城區輕工產業園區消防站(藤橋站)、平陽縣新消防站(遷建)和瑞安市塘下特勤消防站竣工并投入使用;溫州市消防綜合訓練基地、甌海區牛山消防站(擴建)、平陽縣水頭消防站完成主體工程建設;樂清市柳市消防站、龍灣區永中消防站(遷建)、樂清市特勤消防站和泰順縣新城消防站開工建設;甌海區仙巖工業基地消防站、甌海中心區消防站、鹿城區濱江商務區消防站(洪殿站)龍灣永中消防站(遷建)開展前期審批工作。年底前,增招合同制消防戰斗員136名和合同制消防文職人員110名,以緩解滅火救援與執法警力不足的現狀。
(八)加強綜合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完成市、縣、鄉鎮(街道)三級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依托公安消防隊伍,建立交通事故救援、水上救援、隧道救援、山岳救援等專業隊伍。建立多部門聯勤、聯動的綜合應急救援保障體系,完成溫州市綜合應急救援保障中心建設的前期審批工作。適時組織開展多部門協同的消防應急演習,完善部門聯動救援機制,提升應急能力。開發“溫州市應急救援物資管理信息系統”,建立物資儲備數據庫。依托政府應急指揮中心和消防119指揮中心,建立健全市、縣兩級響應和指揮聯動機制,實現“市級半小時覆蓋,縣城1小時到達”的目標。
(九)加強消防器材和車輛裝備建設。各級政府要加大消防車輛裝備建設資金的投入,著力提升個人防護裝備標準、改善消防部隊車輛裝備結構,增強滅火救援能力。具體購置任務為:市本級90米登高平臺消防車1輛及相應的配套設施,大功率泡沫水罐消防車1輛,干粉泡沫聯用消防車1輛,舉高消防車1輛,重型水罐消防車1輛,輕型泡沫消防車1輛,搶險救援消防車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2輛;甌海區舉高消防車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1輛;龍灣區舉高消防車1輛,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1輛;樂清市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1輛;瑞安市舉高消防車2輛,水罐消防車1輛,消防車宣傳1輛;永嘉縣舉高消防車1輛,搶險救援車1輛;平陽縣壓縮空氣泡沫消防車1輛,水罐消防車2輛,消防宣傳車1輛;蒼南縣水罐消防車1輛;文成縣水罐消防車1輛;泰順縣水罐消防車1輛;洞頭縣泡沫消防車1輛;溫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水罐消防車1輛。各地消防攻堅組要配備新型滅火防護服。
三、強化火災隱患治理,凈化全社會消防安全環境
(十)強化火災隱患專項整治。圍繞建黨90周年消防安保工作和公安部“大排查、大整治、大宣傳、大培訓、大練兵”活動,各級各部門要開展居住出租房屋、通天房、“多合一”、公眾聚集場所、建筑消防設施、高層建筑等消防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切實消除區域性、行業性火災隱患。各地要鞏固“三合一”場所消防安全整治成果,防止隱患反彈。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建筑施工工地、建筑外墻保溫材料的消防安全監管,遏制和避免類似火災的發生。
(十一)深化重大火災隱患整改。繼續開展重大火災隱患省、市、縣、鄉鎮(街道)四級政府掛牌督辦工作,落實各級政府實施第九批重大火災隱患掛牌督辦并完成整改銷案,其中全市鄉鎮(街道)級掛牌單位不得少于100家。加強重大火災隱患整改工作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確保隱患整改責任、整改期限、整改措施、整改資金、監控措施和應急預案落實到位。相關部門要根據火災接警數量、行業類型、發生區域等基本火災信息,建立火災“四色預警”機制。對隱患突出區域,實行預警通報,督促基層政府加大整治力度。
(十二)扎實開展“掃雷”行動。強化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全力穩定消防安全形勢。在重點季節、重大節日、重大活動期間,各級政府要開展集中統一和異地交叉“掃雷”系列專項行動。堅持滾動式清查、常態化整治、周期性治理相結合,嚴格落實定期通報制度,嚴格執行“十條常態嚴管措施”。建立火災隱患動態管理機制,健全火災隱患區域研判機制,對消防“亂點”區域,實行相關部門聯合重點打擊,實施區域掛牌集中整改。
(十三)加強消防監管創新工作。大型人員密集、易燃易爆和高層、地下公共建筑等單位,要采用先進適用的消防技術,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建立火災高危單位消防安全評價制度,定期組織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向社會公開,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擔保業等主管部門要將評價結果作為單位信用等級評定的重要參考依據,實行社會單位火災公眾責任保險。年底前,組建消防安保服務機構,50%的單位自動消防系統操作人員持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上崗,并率先在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實行消防重點崗位人員派遣制度。
(十四)嚴格消防產品源頭管控。加強消防產品監督管理,重點對防火涂料、防火閥、室內消火栓、消防水槍4類消防產品實行身份證管理制度。健全完善部門聯合消防產品監管機制,落實工商、質監、消防等部門聯合開展集中打假行動,推行“黑名單”制度,對生產或維修消防產品不合格的,要在媒體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要取消其資質證書。
四、深化消防宣傳培訓,著力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識
(十五)加大消防安全宣傳普及力度。啟動“全民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分類實施消防教育,完成對政府單位職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工作人員和中小學生的消防教育,覆蓋率達到總人口數的30%。部署開展“通天房”消防宣傳和家庭消防安全隱患自查“安居”行動,開展“網上消防安全自查活動”;開展消防宣傳“十進”活動,每個縣(市、區)建成10個不同類“十進”示范點,全市30%中小學達到“消防安全示范學校”創建標準。推進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創建,對新建消防站同步規劃消防教育館,在科技館、學校、社區、和企業等公眾教育場所,建立消防教育基地;在全市范圍內建成60塊公益廣告牌。貫徹落實《溫州市全民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實施意見》和《市綜治委成員單位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工作的意見》,落實相關部門消防宣傳職責。
(十六)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力度。上半年,落實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站人員、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物業管理單位負責人、疏散引導員、保安員開展以“四個能力”為重點內容的消防安全培訓,對負責消防管理的鄉鎮長(街道主任)、村“兩委”負責人進行消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