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南溪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完成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目標任務的工作方案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是提高居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科學發展、快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改變縣城臟亂差現象、提升縣城對外開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政法方案】中共南溪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完成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目標任務工作方案,供大家參考。
中共南溪縣委政法委員會關于
完成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
目標任務的工作方案
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是提高居民文明素質和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舉措,是實現科學發展、快速發展的客觀要求,是改變縣城臟亂差現象、提升縣城對外開放形象的迫切需要,也是廣大干部和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為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精神,進一步促進縣城建設和管理,提升縣城品位,充分發揮縣城的示范、輻射和帶動作用,更好地展示南溪形象,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完成縣委政法委創建省級文明縣城的工作目標任務,配合、協助、推進全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工作的開展,根據南溪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指揮部的安排部署,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高舉鄧小平理論偉大旗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創建省級文明縣城為目標,以創建公正公平的法治環境為重點,堅持全體動員、全民參與、部門聯動,按照“總體規劃、分步實施、突出重點、”的原則,高標準、嚴要求,狠抓任務落實,協助縣委、縣政府把南溪建成環境優美、秩序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優化和文化繁榮、功能健全、生活方便,具有較強輻射能力的省級文明縣城。
二、目標任務
(一)社會安定有序
1、內容:居住小區安全
標準:
(1)有社區民警值班制度,社區警務室達到應建的70%以上;
(2)居住小區有巡邏等安全防范制度,封閉式小區有門衛值班;
(3)新建住宅安裝有電控防盜裝置,設有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2、內容:群眾安全感
標準:開展問卷調查,有85%以上的受訪群眾有安全感。
(二)社會道德風尚
1、內容:見義勇為
標準:
(1)設立見義勇為基金,保障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利益;
(2)宣傳表彰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與集體;
(3)市民對見義勇為行為的支持率大于或等于90%。
三、創建步驟
(一)籌備階段(2010年4月上旬):確定目標任務,制定工作方案,聯系責任部門,協調工作、任務分配。
(二)落實階段(2010年4月中旬至6月):搞好協調、指導和督查,確保工作方案全面落實到位。邀請縣創建省級文明縣城指揮部對工作的開展進行初檢,并提出整改意見。
(三)迎檢階段(2010年7月至8月):對照標準,自測自評,查漏補缺,及時改進,完善提高。做好迎檢的資料準備、場地準備,迎接省級文明縣城檢查驗收。總結縣委政法委創建工作成果。
四、創建措施
(一)關于保持社會安定有序
1、健全社區警務室,確保每個社區都配備民警,嚴格執行民警值班巡查制度。(責任部門:公安局、南溪鎮)
2、加強小區物業和安全管理,開展小區保安集中培訓,建立健全小區巡邏制度,確保無重大治安案件。(責任部門:公安局、規建局)
3、新建住宅安裝有電控防盜裝置,設有符合標準的消防設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責任部門:公安局、規建局、安監局)
4、在社區集中開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宣傳活動,提高群眾的安全感。(責任部門:政法委、南溪鎮)
(二)關于樹立社會道德風尚
1、設立見義勇為基金,保障見義勇為先進個人的利益。(責任部門:政法委、財政局)
2、宣傳表彰見義勇為的先進個人與集體。(責任部門:政法委、廣電局)
3、開展“爭當見義勇為好公民”活動,在全社會弘揚正氣、敢于和犯罪分子作斗爭的良好道德風尚。(責任部門:政法委、南溪鎮)
中共南溪縣委政法委員會
2010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