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調研報告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應急調研】自治區政協關于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調研報告【范文精選】,供大家參考。
關于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
工作的調研報告
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提高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是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迫切需要,是全面履行政府職能,依法行政,提高執政能力的重要體現,是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
為了解我區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下簡稱《突發事件應對法》)的情況,提高各方面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自治區政協主席會議研究決定,今年召開一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專題協商會,為我區加強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建言獻策。在馬鐵山主席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支持下,自治區政協組成了以蔣培蘭副主席為組長、部分社法委委員及有關部門代表為成員的調研組,進行了為期4個月的調研。3月11日至7月30日,專題調研組分別到自治區政法委、應急辦、民政廳、財政廳、水利廳、衛生廳、安監局等7個區直單位和14個市調研,在政法委召開了有公安廳、安全廳、司法廳、高院、檢察院、武警總隊領導參加的座談會,并赴廣東、四川省考察學習,前后共召開了25個座談會。調研組每到一地,都盡可能考察當地的應急聯動機構、公安部門“三臺合一”指揮中心、水利部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和救災物資倉儲等。通過座談交流和實地考察,調研組對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有了初步的了解。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面臨的形勢
(一)特殊地理區位給我區應急管理工作帶來巨大壓力。我區位于西南沿海地區,屬亞熱帶濕潤季風氣候,降雨量大,臺風影響頻繁,因臺風引起的大風、洪澇、泥石流等自然災害時有發生。隨著全球氣候變暖趨勢的加劇和生態環境壓力的加大,自然災害將出現氣候波動劇烈、極端天氣現象頻發的態勢,旱澇并存、旱澇交替、急速逆轉,重大災害將明顯增多。我區地下巖溶比較發育,具備發生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等突發性地質災害的地質環境條件。同時,我區地處東南沿海地震帶,是我國華南地區中強地震活動較為強烈的省區之一,具有遭受破壞性地震的潛在危險。我區有8個縣(市)與越南接壤,有17個國家對外開放一類口岸、8個二類口岸,邊境貿易點25個,是東南亞進出口主要通道,人流物流日益增多,一些鄰國的人禽流感、口蹄疫、瘧疾、鼠疫等傳染病疫情是我區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發生的潛在因素。
(二)轉型期暴露出的諸多矛盾加大了我區公共危機的潛在風險。隨著我區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城市人口不斷增多,流動人口不斷加大,導致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上升,社會治安形勢日趨嚴峻;數量龐大的“出租屋”和“城中村”成為治安案件和突發事件的多發點。我區部分地區黑惡勢力、宗族勢力有所抬頭,違法犯罪活動突出,代替地方政權職能,控制地方政權選舉,抗拒政府對民事、土地糾紛、山林糾紛的裁定,糾集村民與政府對抗等,成為威脅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因素之一。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原有的利益分配格局被打破,引發社會沖突的因素增多;眾多的勞動密集型中小企業在安全生產、勞動關系管理等方面存在大量不規范行為,極易發生安全生產事故和勞資糾紛引發的群體性事件;“三大糾紛”、水庫移民和軍隊退役人員安置、企業改制與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會收入分配、城鄉土地征用等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日益突出,極易誘發群體性事件。隨著城市現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高層建筑中的油、氣、水、電等生命線工程,以及大型的關鍵設施、設備等重大危險源增多,加大了突發公共事件的潛在風險。
(三)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對我區社會穩定提出嚴峻挑戰。近年來,境外敵對勢力對我區的滲透活動日益突出,境外“民運”、“法輪功”等組織借各敏感時期派員潛入境內實施干擾破壞活動不斷出現;境內外敵對分子及西方反華媒體插手我區社會熱點、敏感問題,歪曲事實真相,煽動群眾不滿情緒,破壞我區社會穩定和丑化政府形象的事時有發生。隨著中國一東盟自由貿易區建設不斷加快,在推動泛北部灣經濟合作不斷擴大和深化的同時,東南亞地區暴力、恐怖、邪教“三股勢力”加緊對我滲透的情況有可能出現,針對中國-東盟博覽會等重大國際活動的恐怖襲擊事件有可能發生,國際敵對勢力利用東南亞地區作為前哨顛覆我政權、擾亂我社會情況的可能性增加。此外,境內外販毒、販槍等刑事犯罪活動也在不斷加劇,從而對我區社會穩定提出了嚴峻挑戰。
二、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成效
自治區黨委、政府歷來高度重視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和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強領導,周密部署,努力提高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在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上不斷取得新進展。
(一)應急管理體制基本健全。以自治區主席任主任,常務副主席任常務副主任,各相關副主席、秘書長和廣西軍區、武警廣西總隊負責人任副主任的自治區應急委于今年3月份成立。應急委成員單位71家,常設專項應急指揮機構18個,應急委下設辦公室,負責應急委的日常工作。自治區政府明確了應急委、18個專項應急指揮機構及應急辦的主要職責、日常工作機制和應對突發公共事件工作機制,初步建立起統一領導、綜合協調、分類管理、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加強了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市、縣(市、區)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也正在相繼成立。近日,自治區政府成立了應急管理專家咨詢委員會,制定了工作規則,共有專家68名,分為4個領域組,重視發揮專家學者在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決策咨詢、專業救援、事件評估等方面的作用。
(二)四大類突發事件應急指揮平臺基本建立。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建立了柳州洪水預警預報、南寧水情分中心、青獅潭等11座大型水庫的洪水預報調度等防汛抗旱指揮系統和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中心以及連接全區14個市的計算機光纖網絡和視頻異地會商系統;實現了對南寧、柳州、桂林、梧州、貴港五市的江河水情實時異地監測。自治區安委會正在籌建廣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已完成自治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和14個市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指揮信息平臺的招投標工作,今年有望建成投入使用。自治區衛生廳實施省級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指揮與決策系統項目,硬件建設基本完成,與衛生部及各市的視頻會議系統已發揮有效功能。公安機關根據公安部的總體部署,大力推進110、119、122“三臺合一”建設,初步建立起公安機關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指揮中心系統。南寧市2001年在全國率先建立了第一套城市應急聯動系統,率先將110、119、120、122統一納入應急聯動指揮系統,在全國首創“統一接警、統一處警”模式,構建了科學、靈敏、高效的城市應急指揮平臺,成為全國的典型。
(三)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形成。自治區本級應急預案體系于2007年10月全部建成,自治區總體應急預案、29個專項應急預案、86個部門應急預案已全部印發實施。14個市的總體應急預案、339個市級專項應急預案、1127個市級部門應急預案也全部印發實施。各縣(市、區)的專項應急預案完成率達96.4%,部門應急預案完成率達95.3%。基層應急預案不斷增加,截至2008年8月,全區共編制街道(鄉、鎮)應急預案6270個,社區(村)應急預案15026個,企業應急預案4006個,各類學校應急預案46795個。
(四)應急隊伍建設初具規模。目前,我區已建立了一批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交通事故和安全事故救援、醫療救護、動植物疫情防控、維護穩定等方面的專業、半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及其訓練基地。主要的專業應急隊伍有:自治區在南寧、柳州、玉林、貴港等地建立的5支省級防汛機動搶險隊147人;依托企業建立的13支自治區級礦山救援中隊363人、4支自治區級危險化學品救援中隊85人、3支自治區級煙花爆竹救援中隊56人;企業自身組建的危險化學品兼職救援隊伍38支504人;廣西海上搜救中心專兼職救援人員63人;自治區公安消防總隊1個、市消防支隊14個、縣(市、區)消防大隊115個、消防中隊149個,擁有消防舉高車、泡沫、干粉、水罐消防車等各類執勤戰斗車549輛;全區各市都成立了公安特警隊,部分市成立了巡警支隊,成為反恐、防暴和處突的骨干力量。自治區衛生應急專家庫有專家247人,涵蓋了公共衛生、臨床、心理和社會醫學等領域。覆蓋全區各地的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組織體系基本形成,為及時有效地處置突發事件提供了組織保證。
(五)應急培訓演練有效開展。各級各部門都開展了應急培訓和預案演練。自治區安監局大力開展礦山救護中隊指戰員培訓,組織部分應急管理人員、礦山救援指揮員赴河南等地進行專項培訓。自治區衛生廳舉辦了應急管理能力、急救基本知識、防化醫療救援知識、反恐怖專業知識、重點傳染病防治技能等各類專項衛生應急培訓班;組織有關醫療衛生單位開展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理、群體踩踏事件應急處置、應急醫療快速反應和救治等專項演練,提高衛生應急隊伍能力。自治區民政廳組織全區市、縣(市、區)民政局領導班子和各鄉鎮(街道)民政助理進行自然災害應急管理業務培訓。自治區政法委舉行了反恐應急指揮、專門力量應急響應實戰演習。在事先不通知、不預演的情況下,緊急調動武警廣西總隊,南寧、柳州、桂林三市和自治區衛生廳的反恐怖應急力量參與。去年7月23日,舉行了“八桂·2008”奧運反恐怖應急演習,公安、武警、國家安全、衛生、環保等10個部門近3000人參加演練。 2008年,全區各級公安消防與交警開展消防應急救援聯動演練49次。
(六)應急經費和物資儲備有所保障。自治區財政廳建立了應急保障預案,2007-2008年自治區本級財政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基礎設施建設和各項專項工作支出分別為20.81億元和30.02億元;2009年預算安排20.32億元。以廣西備災中心為核心,初步形成自治區、市、縣(市、區)三級民政救災物資儲備網絡。水利防汛部門分別在南寧、貴港建立了各1200平方米的防汛物資儲備倉庫,主要儲備物資有沖鋒舟161艘,編織袋197萬條,救生衣15000件,各類防汛搶險救援物資價值6230萬元。林業部門建立了森林防火物資儲備庫,儲備撲火機具和安全防護裝備。衛生、水產畜牧獸醫部門建立了適應防疫需要的藥品、器械等應急防疫物資儲備制度。安全生產監管部門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有效管理分散在不同地方和單位的應急物資,并建立了物資儲備數據庫和緊急調撥配送系統。此外,作為全國擬建設的7個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之一,國家民政部決定在廣西南寧建設1個23000平方米的中央級救災物資儲備庫,該項目建成后,將進一步提高我區的救災物資儲備能力。
(七)預警預報體系初步形成。我區江河洪水預警預報系統、水庫水情自動測報和洪水調度系統建設取得進展,基本實現雨情、水情數據及時報送和防汛抗旱即時會商;氣象、國土資源、地震、環保等部門已建立相對完整的監測網絡、預警體系,通過與通信運營企業、廣播電視媒體密切合作,及時向部分公眾發布氣象信息和災害預警;衛生部門建立了以個案報告為基礎的傳染病疫情與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信息報告管理系統,實現了疫情報告的動態、實時和網絡化管理;民政部門建立了自然災害災情快報制度,縣級災情4小時內上報自治區。
(八)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有效處置。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統一領導、統一指揮、統一協調下,各地各級各部門各司其職、密切協同,人民群眾共同參與,我區以“一案三制”建設為主要內容的應急管理工作成效明顯,先后取得了歷次重特大突發事件應對處置的全面勝利,保障了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了社會穩定大局,得到了黨中央、國務院的充分肯定。
三、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薄弱環節
雖然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但與《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要求相比,與新時期我區面臨的公共安全形勢相比,與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期待相比,在應急管理體系建設、防災抗災基礎設施以及應急管理處置能力等方面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需在今后的工作中予以加強和完善。
(一)應急管理體制尚需健全。目前,全區14個市有9個成立了應急委,5個尚未成立;13個成立了應急辦,1個未成立;各市應急辦人員最多的10人,最少的1人;有全部在編的,也有全部兼職或部分兼職的,還有個別臨時聘請和返聘的;各市應急辦6個定為正處級,2個定為副處級,1個定為正科級,4個未定級。縣、鄉兩級應急管理機構不健全,不少地方還不能顧及基層應急管理工作。從系統來看,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職責密切相關的部門,自治區本級解決得較好,在市一級大多是兼職。如衛生廳應急辦有3個專職人員,大多數地級市和幾乎所有的縣都沒有專職應急管理人員。由于管理體制不健全,職級銜接差、責任不分明、人員編制少,工作難開展,在某些地方“事無人管,急難以應”的現象依然存在。
(二)應急指揮平臺亟待整合。我區防汛抗旱、公安、衛生、安監等與突發事件應急管理職責密切相關的部門,各自都建有視頻監控和視頻會議系統即應急指揮平臺,除衛生部門能與公安部門的連通外,其他的基本是各自為政,不能兼容和互連互通,而自治區又沒有統一的應急指揮信息平臺。這樣多頭投資而又缺乏統一的指揮調度平臺,不同部門之間無法進行很好的配合和協同,自治區應急委、各專業應急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信息系統存在“信息孤島”的現象,有關信息數據分割較為嚴重,使得有限的資源不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三)應急隊伍建設有待加強。從我區現有的應急救援隊伍情況看,專業救援隊伍數量偏少,救援種類單一,日常經費沒有落實或缺乏政策保障,專業裝備和培訓演練明顯不足,實戰能力不夠強;半專業救援隊伍缺乏組織,數量少,專業性不強,救援技能不高;依托企業建立的救援隊伍社會救援收費問題尚未理順,生存艱難。如全區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主要按照“企業組建、政府扶持、有償服務”的體制進行運轉,除服務于本企業自身救援外,還承擔著社會救援的任務。但相當部分高危行業企業既不依法建立專業應急救援組織,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也不愿意與就近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簽訂救援協議。因為簽訂協議涉及到收費問題,自治區有關部門認定為亂收費,企業也不愿意出這筆錢。另一方面,大多數救援隊伍也不愿意簽訂救援協議,怕承擔巨大責任和風險。這“兩個不愿意”,給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帶來很大壓力。雖然自治區政府每年都投入部分救援經費進行扶持,但扶持資金和力度有限。
(四)應急物資倉儲建設仍需加快。現自治區本級有救災物資儲備庫1個(廣西備災中心)、防汛抗旱物資儲備基地2處;14個市、109個縣(市、區)中,有8個市和42個縣(市)建起了救災物資儲備倉庫,其余的6個市和67個縣(市、區)均沒有救災物資儲備庫。在有救災物資儲備庫的地方,不少是臨時性的,這些臨時儲備庫大多是借用辦公用房或福利院、敬老院、光榮院的房屋,庫容小,專業性差,倉儲設施簡陋,無通風、除濕、防蟲條件,滿足不了救災物資儲備的需要,儲備物資質量也得不到保證。民政倉儲救災物資,除帳篷、衣被外,品種較少,數量不多。防汛物資裝備不足,缺乏運輸車輛,倉儲布局不能在2小時內運達災區,除部分重點防汛縣配備有少量的沖鋒舟外,其他縣(區、市)均沒有防汛救援設備。全區目前還沒有一個儲存安全生產救援設備的基地。衛生應急物資儲備機制不完善,尚未建立衛生應急物資儲備指南和應急物資儲備保障制度和辦法,物資儲備更新、輪換、補償機制不健全。
(五)應急預案尚需完善和加強演練。截止2008年底,我區應急預案體系基本建立,但還不夠科學完善,專項應急預案設置偏少;不少預案照抄照搬,脫離實際,針對性和可操作性不強;基層應急預案編制還有空白點。此外,各級各類預案普遍未經實踐考驗又缺乏演練,難以有效銜接、配合和聯動,存在問題得不到發現,安全隱患得不到排查,應急工作人員和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和配合能力得不到提高。
(六)基層應急管理尚需加強。由于我區應急管理工作剛剛起步,人員少任務重,基層應急管理機構不健全,不少地方還沒有把基層應急管理納入工作范圍,特別是農村基層組織無力組織群眾開展應急應對工作;各地對基層的培訓普遍不足,基層組織對應急管理缺乏了解,還沒有認識到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極端重要性,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不高;有關部門對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缺乏必要的支持和指導,基層應急能力建設較為滯后,隊伍弱、裝備少、基礎差,仍停留在“重救輕防”之上。
四、加強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建議
隨著現代社會的發展,各類突發公共事件有逐步增多的趨勢,其社會影響也越來越大,有效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維護社會穩定與和諧,是各級政府的重要社會管理職能。為進一步做好我區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特提出如下建議:
(一)切實加強各級黨委、政府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按照《突發事件應對法》關于建立“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綜合協調、分類管理,條塊結合、屬地管理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要求,進一步加強對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實行黨委領導下的行政首長負責制。一是進一步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領導體系。建議自治區政府加強指導和督查,爭取年內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都建立由各級政府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政府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委員會,統籌轄區內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二是明確各級領導干部在突發事件應急管理中的責任。建議自治區黨委、政府聯合下發關于加強和改進應急管理工作的決定,將應急管理工作納入各級黨委、政府目標考核和領導干部政績考核體系,實行領導干部“一崗雙責”制,明確各級領導干部除負責分管范圍工作外,還要承擔分管范圍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職責。三是加強應急管理辦事機構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均應成立有專門機構編制的應急管理辦公室,明確機構級別、人員編制、工作職責,配齊配強專職干部,制定完善工作制度,切實履行應急值守、信息匯總、綜合協調和運轉保障職能,充分發揮統籌協調作用。四是規范現場處置工作。認真落實“屬地管理為主”原則,明確各地黨委、政府承擔現場處置的責任主體和工作主體責任,避免多頭指揮。
(二)加快建立應急聯動機制的重要載體-應急指揮平臺。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應對處置的內容多、涉及面廣,需要幾乎所有政府部門、有關機構和公眾的共同參與,對綜合管理和統籌協調能力的要求極高,迫切需要建立和完善突發事件應急管理機制,加快建設應急聯動機制的重要載體-自治區應急指揮平臺,實現部門資源的整合共享與綜合利用。要以“一網五庫”即應急管理工作聯絡網、應急管理專家庫、救援物資庫、應急預案庫、救援隊伍庫、典型案例庫建設為突破口,充分整合利用現有的專業系統資源,逐步形成連接自治區、市、縣(市、區)和自治區應急委18個專項應急指揮機構、71個成員單位的縱橫聯系、統一高效的應急指揮平臺體系,實現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和協同應對,增強橫向調度和縱向指揮能力。如一時條件不成熟,也要出臺《應急平臺體系建設指導意見》和《應急平臺體系技術要求》等指導性文件,對各專業系統信息平臺建設提出技術要求,如預留端口為以后增加其它應用技術提供技術空間,優化應急資源配置,避免條塊分割、互不兼容、各自為政、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
(三)加強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一是加快組建各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突發事件應對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整合應急資源,建立或者確定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根據公安消防隊伍多年來的實踐,這支隊伍具有體制機制的優勢、裝備技術的優勢、法律法規的依據,借鑒國際社會的經驗和避免重復建設、減少行政成本的實際,建議把我區公安消防隊伍建設成為各級政府的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加大投入,增加裝備,加強演練,提高綜合救援能力。二是加強專業性救援隊伍建設。增加財政投入,改善技術裝備,加強隊伍訓練,實現“一隊多用,一專多能”。尤其要采取有力措施,研究解決我區安全生產救援隊伍普遍存在的“能建不能養、能養不能久”的共性問題,加大對20支安全生產救援隊伍扶持力度,確保隊伍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三是積極組建志愿者應急救援隊伍。建立由各單位職工組成的專職或兼職應急救援隊伍,依靠社會組織全面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通過教育部門和共青團組織,在大學生中建立一支龐大的志愿者隊伍并進行嚴格培訓,提高他們的組織化和專業化程度。上述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與非專業性應急救援隊伍要加強合作,聯合培訓、聯合演練,提高合成應急,協同應急的能力,確保應急狀態下能夠“拉得出,沖得上,打得贏”,提高應急救援能力。四是呼吁建立北部灣經濟區國家級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性基地。根據北部灣經濟區中心城市群的港口危險品吞吐量和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和經營日趨增加的實際,為防患于未然,建議在北部灣經濟區內建立國家級北部灣經濟區(廣西)綜合性應急救援綜合性基地,重組財政差額撥款的廣西礦山應急救援大隊、煙花炮竹應急救援大隊、海上搜救中心、道路交通應急救援中心、中毒急救中心和核能應急救援中心等7支專業救援隊伍,平時用于執法檢查,戰時聽候國家調遣,服務北部灣經濟區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加快建立應急保障體系。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的規定,縣以上人民政府都應當保證突發事件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后恢復與重建等各個階段必需的經費。一是將應急體系建設經費納入各級政府財政預算。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合理調整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建立應急專項預算,安排應急專項資金,分級負擔預防與處置突發事件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加大應急隊伍、裝備、交通、通信、物資儲備等方面建設與更新維護資金的投入,對規劃內的監測預警、技術支撐系統、物資保障、培訓(教育)基地等重大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積極組織做好《“十一五”期間廣西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體系建設規劃》確定的7個重點項目前期工作,著力推動預警信息發布系統、應急平臺系統、應急救援培訓基地等重點項目的建設。二是建立救災應急資金自然增長機制。建議各級財政分年度安排受災人員基本生活的救災資金預算,并按財力增長、物價變動、居民生活水平實際情況等因素,建立救災資金自然增長機制,逐步提高受災人員生活救助標準。三是加強救災物資儲備體系建設。通過科學規劃、統籌兼顧、優化整合資源,加強各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形成布局合理、品種齊備、數量充足、管理規范的救災物資儲備網絡體系,提升儲備能力,擴大服務輻射范圍,提高救災物資跨區域調動管理效率。自治區要加強各級行政區域、各系統的應急物資儲備庫建設,各市應建設應急物資儲備庫,形成以自治區級應急物資保障系統為樞紐,各市、縣(區、市)兩級應急物資保障系統為支撐的應急物資保障體系。四是推進應急管理法制建設。建議自治區政府將制定廣西實施《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納入“十一五”立法計劃,為有效實施應急管理提供更加完備的法律依據和法制保障。
(五)加強應急預案動態管理和演練。“凡事預則立,不預則廢”,“居安思危,思則有備”。在我區已建立突發事件總體預案的基礎上,加大預案制訂和修訂的力度。一是力求全面系統。要求各市、縣(市、區)、鄉(鎮、街道)、社區、各部門、各單位、各行業都要制訂應急預案,做到縱到底、橫到邊,不留死角。二是增強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各單位在制訂預案時,既要貫徹上級制訂預案的原則框架,又要緊密結合各自實際,不寫空話、套話,力求預案切實可行、易于操作。三是對預案實行動態管理。根據預案隨突發事件程度、外部環境的發展而變化的特點,注意總結突發事件處置經驗,進行事后修訂,原則上總體預案每四年修訂一次,其他專項預案視情況及時修訂,保證預案靈活應變。四是定期組織演練。通過演練檢驗預案、排查隱患、磨合機制、促進各部門及相關人員間的相互協調,提高應急工作人員和救援隊伍的實戰能力和配合能力,提高應急處置能力。有條件的應組織現場演練,沒有條件也要采取桌面推演方式進行摸擬演練。建議自治區應急辦出臺基層應急預案編制指南,編制印發專項應急預案簡明操作手冊等。
(六)加強危機監測預警機制建設。預防危機是危機管理的重點,預防與控制是管理中成本最低、最簡便的方法。各級政府應樹立公共危機意識,健全危機預警機制,加強隱患排查,盡早發現危機征兆,抓住解決危機機遇,把危機消除在萌芽狀態。對待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切切不能有僥幸心理,各市、縣(市、區)、各部門、各單位應加強戰略規劃、制訂危機管理預案、舉行危機處置演練、設立意外事故基金,做好應對各種危機的充足準備。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結合實際,因地制宜,建立監測本地區公共危機的預測預警網絡,形成上下結合、分工協作、效能統一的公共危機監測體系。同時,培養公眾的危機意識,落實激勵機制,鼓勵公眾反映公共危機征兆或潛在威脅,建立健全信息匯集、報告、通報、發布制度,明確機構、人員、責任和任務,分工負責,認真開展常規和動態的監測和預報。充分應用現代科學技術提高快速反應能力,手機目前是隨身攜帶的最便捷通訊工具,當公共危機發生時,可啟動手機通知系統,采用群發短信模式,開展危機預警預報工作,大幅提高各方面的應急應對時效。
(七)加大應急知識宣傳培訓力度。一是廣泛開展應急知識宣傳教育活動。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網絡等大眾傳媒,以及掛圖、板報等多種形式,宣傳普及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知識,從不同層面加大應急管理知識的宣傳力度,增強公眾的應急意識和社會責任意識;新聞媒體應無償開展突發事件預防與處置、自救與互救知識的公益宣傳。二是深入開展應急管理知識進社區、進工廠、進學校、進家庭活動。向公眾發放通俗易懂的各類事故應急救援讀物,使公眾掌握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報警方式,預防和克服危機中的恐慌心理,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推進公共安全教育進課堂、進教材,在中小學生中普遍開展自救逃生演練,從小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護能力。三是加強對領導干部和應急管理人員的培訓。把應急管理培訓納入黨校、行政院校和干部院校的必修課程,重點抓好黨政領導干部的培訓,提高黨政領導干部對突發公共事件的判斷預測能力和應急處置能力;納入行政機關公務員培訓的教學內容,提高公務員的公共安全意識和應急管理水平。定期對應急管理干部進行業務培訓,定期召開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提高應急管理人員的綜合素質和業務能力。建議自治區應急辦組織專家編寫應急管理培訓教材,編制面向公眾的應急知識科普叢書和宣傳小冊子。四是進一步完善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制度。當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后,力爭在第一時間發布準確、權威信息,穩定公眾情緒,最大限度地避免公眾猜測和新聞媒體的不準確報道,掌握新聞輿論的主動權。要堅持及時準確、主動引導的原則和正面宣傳為主的方針,堅持信息發布與處置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安排,所有需對外發布的信息需經指揮部審定,重大或敏感突發事件應設立新聞發布制度,由指揮機構指定新聞發言人對外發布信息。對突發事件的新聞發言人,要有重點地進行培訓,絕不能因不當的新聞發布進一步加劇突發事件的危害程度。
(八)全力推進基層應急管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為主原則,縣(市、區)人民政府全面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和應對工作,應成立領導機構及其辦事機構,配置專職人員開展應急管理工作。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各類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的組織實施工作;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要將應急管理作為自治的重要內容,落實應急管理工作責任人,做好群眾的組織動員工作。基層機關、社會團體和企事業單位是本單位應急管理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在屬地政府的領導下開展應急管理工作。社區要針對群眾生活中可能遇到的突發公共事件,制訂操作性強的應急預案,經常性地開展應急知識宣傳,做到家喻戶曉;鄉村要結合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因地制宜加強應急基礎設施建設,努力提高群眾自救互救能力;學校應在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的同時,積極開展公共安全知識和應急防護知識的教育和普及;企業特別是高危行業企業要切實落實法人負責制和安全生產責任主體。力爭兩、三年內,建立起“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區應急管理組織體系,形成“政府統籌協調、群眾廣泛參與、防范嚴密到位、處置快捷高效”的基層應急管理工作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