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1 ()××字第××號 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2023年),供大家參考。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1
( )××字第××號
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2.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閱讀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1)
——合同公證書-經典合同公證書3篇
合同公證書-經典合同公證書1
茲證明××××(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合同公證書-經典合同公證書2
茲證實甲方的代表人_____與乙方的代表人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定_____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公證處
公證員:_____
_____年___月___日
Contract Certificate
(year) _____ Zi. No. _____
This is to certify that _____, acting on behalf of the Party A, in _____, and _____,acting on behalf of the Party B, signed, on ___/___/_____, the contract "_____" attached here.
Notary:_____
_____Notary Public Office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___/___ /_____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2)
——土地轉讓公證書3篇
土地轉讓公證書1
( )××字第××號
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1.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2.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3)
——土地轉讓公證書范本 (菁華1篇)
土地轉讓公證書范本1
()××字第××號
茲證明出讓方(或轉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受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暫行條例》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注:當事人為自然人的,應寫明其姓名、性別、出生年月、身份證號碼、住址;
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頒布單位:國家工商管理局頒布日期:1986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4)
——房產公證書10篇
房產公證書1
繼承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市XX街XX號。
被繼承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生前住XX省XX市XX街XX號。
查XXX于XXXX年X月X日在XX死亡,死亡后在XX留有遺產房屋X間,死者生前立有遺囑。根據死者遺囑,死者XXX的遺產應由XXX繼承。
XX市XX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XX
XXXX年X月X日
房產公證書2
(20____)_______字第_______號
繼承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住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號。
被繼承人:_______,男,____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生前住_______省_______市_______街_______號。
查_______于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地名)死亡,死亡后在_______(地名)留有遺產房屋_______間,死者生前立有遺囑。根據死者遺囑,死者_______的遺產應由_______繼承。
北京市_______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房產公證書3
委托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姓名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于___________的房屋系本人與___________名下房產,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現因___________,特委托___________作為本人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與上述房產出售相關的一切手續,受托人具體代理權限及范圍如下:
1、有權代為出售上述房產,簽署售房合同及與購房相關的文件,有權辦理相關合同備案登記、公證事宜。
2、協助買方辦理上述房產在房產交易中心、土地管理部門的權屬登記、過戶手續并繳納相關費用。
3、協助買方辦理銀行貸款的一切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權在借款合同、資金托管及解凍等與貸款有關的文書上簽字。
4、有權代為收取售房款。
5、辦理上述房產內的水、電、閉路電視、煤氣等相關設施過戶有關的一切手續。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所做的一切行為,視同本人所為;因此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關費用,本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托書在本人簽字之日起生效,同時在本人書面通知福建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本委托失效之前一直有效
委托人(簽字):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產公證書4
一、辦理房產證委托公證書費用
如果有房屋需要辦理房屋委托公證則需要去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在相應的公證機關辦理公證,則需要按照規定收取公證費,相關公證收費標準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托書、親屬關系相關婚姻狀況、未受或者受過刑事處分則需要收費10元;
2、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需要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3、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有關產品抽樣檢測,收費則需在10~30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在10元;
5、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在100~150元;
6、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則是5元;
9、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在50~20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收費不得低于40元;
12、證明債權文書有強制執行效力的,按債務總金額的千分之三收費,原債權文書經過公證的,按千分之一收費,收費10元。
二、怎么辦理房產委托公證
1、那首先提出公證申請。當事人向有管轄權的公證部門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并提交房屋買賣合同、個人身份證件、產權證明及其他相關材料。
2、需進行公證受理。公證部門對當事人的公證申請,經審查符合公證條件的,予以受理。
3、需進行公證審查。公證員在受理公證的同時,必須對當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發現不完備或有疑義的,應通知當事人作必要的補充,公證部門也有權對交易雙方進行調查。
4、要出具公證書。公證部門經審查認為符合公證條件的,應當出具公證書。公證書按司法部門規定或批準的格式制作,自簽署之日起生效。費用:交房產價值3%契稅、房產價值0.8%交易手續費、房產價值2%公證費。
三、房產委托公證是否要房產證
公證委托是具有法律認證效力的,所以必須委托人和受托人手持身份證原件在公證處公證人員在場的前提下,而且我們的是房屋買賣效力授權公證委托,是必須持有房產原件的。有些苛刻的省份還必須持有貸款合同原件。
公證授權委托和一般委托區別在于,一般的委托可以是手寫的,可以是沒有第三在場的。何為公證呢!是指國家公證機關,何為授權呢!是指必須有授權對象的證明或是證明材料。
房產公證書5
內容一、必備要素
1.申請人全稱或姓名、申請日期及申請事項。
2.公證處審查(查明)的事實。包括:
(1)甲方(賣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2)乙方(買方)及其代理人的身份、資格、及簽訂合同的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
(3)擔保人的身份、資格及擔保能力;
(4)合同標的物的權屬情況及相關權利人的意思表示;
(5)出售房產(期權)的基本情況。包括:房產的名稱、坐落、房號、朝向、占地面積、建筑面積、使用面積、售價等;預售房產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查無權利受限制的記錄等;
(6)是否履行了法律規定的批準或許可手續。
(7)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是否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取得了一致意見;
3.公證結論:
(1)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日期、地點、方式等;
(2)當事人簽訂合同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3)合同內容的合法性。
(4)當事人在合同(協議)上的簽字、蓋章的真實性。
二、選擇要素
1.當事人對合同內容的重要解釋或說明。
2.當事人是否了解了合同的全部內容。
3.合同生效日及條件等。
4.公證員認為需要說明的其他事實或情節。
房產公證書6
(一)當事人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當事人為*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4、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為境外法人:
1、當事人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當事人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并經*駐該國*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現可在公證機構現場申請查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備案)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房產抵押公證不等于抵押登記
案情
從事經商的方老板半年前設立了一家貸款公司,開辦了房產抵押貸款、有價證券抵押貸款等經營項目。今年6月1日,年輕女子朱某與男友火急火燎地來到方老板的公司,將一本房產證和一本土地證遞到方老板手中說:“現在我做生意手頭緊張,我用這處房產作抵押,向你貸一筆款。”方老板見證件上門牌號碼、面積大小寫得清清楚楚,便爽快答應放貸15萬元,約定第二天辦理公證和抵押手續。
6月2日上午9時許,朱某和男友與方老板一起到公證處,對房產抵押合同進行了公證。中午11時30分,公證手續全部辦妥,此時已臨近下班時間,去當地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已經來不及了。朱某便對方老板說:“我急等著錢用,你就先付一部分抵押款給我,反正我們都公證過了!”方老板想了想,辦了公證,抵押的房產還怕飛了不成!于是方老板同意了朱某的要求,將8萬元人民幣交給了她。朱某寫了張借條,與房產證、土地證一并塞到方老板手中,并承諾第二天去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
6月3日上午,方老板在房產局剛剛掏出兩本證件,工作人員便告訴他這證件是假的,并當場予以沒收。方老板頓時傻了眼,一把抓住欲轉身開溜的朱某,要求她歸還8萬元,得到的回答卻是:“錢已經被我男友花了!”方老板又急又氣,隨即向*報了案。
原來,因男友欠了不少外債,朱某便想幫其還債。今年5月的一天,她看到路邊辦證小廣告,頓時心生一計。她撥通廣告上的電話,兩小時后,用400元換取了一套假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演了一出并不高明的騙局。日前,朱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當地*批準逮捕。
說法
當前,隨著民間融資需求量的迅猛增長,私營貸款公司不斷出現。其實,上述案例混淆了公證和抵押登記兩種行為的效力。城市房產抵押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成立,即登記是房產抵押權成立的必備條件。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的作用只是證明合同已經成立,即雙方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但房產抵押權并不會因辦了公證而成立。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今年,伴隨著《公證法》于三月一日正式施行,我處同仁積極行動,拓展了一項新的公證事務: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對這項新業務,本人有一些思考與認識,在此與大家交流和溝通。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是抵押物公證登記的種類之一。
抵押物公證登記是為了保證法定抵押物之外依法可以用其他財產設定的抵押物的安全和債權人優先受償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一種抵押物公證登記法律制度。依據《公證法》的規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辦理的登記事務。目前,規定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事務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擔保法》。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可以辦理“其他財產”的抵押登記。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辦證規則是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根據該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包括:
(1)個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非企業組織所有的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
(2)位于農村的個人私有房產;
(3)個人所有的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4)其他除《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之外的財產。
(5)以《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的財產抵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的。
公證抵押登記具有以下效力:
(1)抵押權人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獲得對抗第三人的權利。
(2)依據縣級以上人民*規定辦理的財產抵押,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生效。
(3)公證抵押登記隨著抵押合同的終止、解除、抵押物的滅失或抵押權的實現而失效。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中明確涉及不動產的。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指房屋所有權屬個人所有,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地產。
其法律特征是:
(1)私有房屋坐落在農村且依法存在;
(2)房產所有權依法取得。即村民在批準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產或者是通過繼承或轉讓等方式取得;
(3)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依法享有使用權,并合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
公證機構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是公證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的抵押財產進行登記的活動。筆者認為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可以抵押,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在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時應操作嚴謹。
農村私有住房是我國公民(主要是農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公民對其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我國《憲法》等相關法律保障公民對其私有房屋的所有權,允許其合法進行買賣、轉讓和繼承等。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因為目前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權私有,只能表現為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公有形式。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又稱“房基地權”)是指農村居民(農業戶口)依法對批劃給自己的土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子、宅院等建筑物并對該地域進行使用和收益的權利。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了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之一;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目前我國法律允許的不動產抵押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允許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允許鄉(鎮)、村企業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與地上廠房建筑物一并抵押,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屬于私人所有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建筑其上的私人住房一并抵押。所以,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對抵押權人將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約定在《個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單》上而不予指導修改或在公證詢問筆錄中不予說明,同時,公證機構在《抵押登記證書》及公證詢問筆錄中均有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予以抵押登記,特別是在《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上也加蓋“公證抵押登記”之印鑒。筆者對上述做法,認為沒有法律依據,是超越了法律規定之先;當然,如果《物權法》能實施,其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的規定對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到那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按照一般土地和房屋不可分的房地產理論,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的抵押登記時,還應要求當事人提供房產所在村民委員會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
房產公證書7
()ХХ字第ХХ號
茲證明贈與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ХХ縣ХХ鄉ХХ村)與受贈人ХХХ(男或女,ХХ年Х月Х日出生,現住ХХ省 ХХ縣ХХ鄉ХХ村)于ХХ年Х月Х日來到我處(或在ХХ地),自愿簽訂前面的〈贈與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該合同上簽名(蓋章或按手印)。
ХХХ與 ХХХ簽訂上述〈贈與合同〉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ХХ省ХХ市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ХХ年Х月Х日
房產公證書8
(一)當事人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當事人為*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4、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為境外法人:
1、當事人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當事人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并經*駐該國*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現可在公證機構現場申請查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備案)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房產抵押公證不等于抵押登記
案情
從事經商的方老板半年前設立了一家貸款公司,開辦了房產抵押貸款、有價證券抵押貸款等經營項目。今年6月1日,年輕女子朱某與男友火急火燎地來到方老板的公司,將一本房產證和一本土地證遞到方老板手中說:“現在我做生意手頭緊張,我用這處房產作抵押,向你貸一筆款。”方老板見證件上門牌號碼、面積大小寫得清清楚楚,便爽快答應放貸15萬元,約定第二天辦理公證和抵押手續。
6月2日上午9時許,朱某和男友與方老板一起到公證處,對房產抵押合同進行了公證。中午11時30分,公證手續全部辦妥,此時已臨近下班時間,去當地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已經來不及了。朱某便對方老板說:“我急等著錢用,你就先付一部分抵押款給我,反正我們都公證過了!”方老板想了想,辦了公證,抵押的房產還怕飛了不成!于是方老板同意了朱某的要求,將8萬元人民幣交給了她。朱某寫了張借條,與房產證、土地證一并塞到方老板手中,并承諾第二天去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
6月3日上午,方老板在房產局剛剛掏出兩本證件,工作人員便告訴他這證件是假的,并當場予以沒收。方老板頓時傻了眼,一把抓住欲轉身開溜的朱某,要求她歸還8萬元,得到的回答卻是:“錢已經被我男友花了!”方老板又急又氣,隨即向*報了案。
原來,因男友欠了不少外債,朱某便想幫其還債。今年5月的一天,她看到路邊辦證小廣告,頓時心生一計。她撥通廣告上的電話,兩小時后,用400元換取了一套假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演了一出并不高明的騙局。日前,朱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當地*批準逮捕。
說法
當前,隨著民間融資需求量的迅猛增長,私營貸款公司不斷出現。其實,上述案例混淆了公證和抵押登記兩種行為的效力。城市房產抵押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成立,即登記是房產抵押權成立的必備條件。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的作用只是證明合同已經成立,即雙方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但房產抵押權并不會因辦了公證而成立。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今年,伴隨著《公證法》于三月一日正式施行,我處同仁積極行動,拓展了一項新的公證事務: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對這項新業務,本人有一些思考與認識,在此與大家交流和溝通。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是抵押物公證登記的種類之一。
抵押物公證登記是為了保證法定抵押物之外依法可以用其他財產設定的抵押物的安全和債權人優先受償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一種抵押物公證登記法律制度。依據《公證法》的規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辦理的登記事務。目前,規定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事務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擔保法》。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可以辦理“其他財產”的抵押登記。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辦證規則是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根據該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包括:
(1)個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非企業組織所有的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
(2)位于農村的個人私有房產;
(3)個人所有的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4)其他除《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之外的財產。
(5)以《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的財產抵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的。
公證抵押登記具有以下效力:
(1)抵押權人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獲得對抗第三人的權利。
(2)依據縣級以上人民*規定辦理的財產抵押,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生效。
(3)公證抵押登記隨著抵押合同的終止、解除、抵押物的滅失或抵押權的實現而失效。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中明確涉及不動產的。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指房屋所有權屬個人所有,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地產。
其法律特征是:
(1)私有房屋坐落在農村且依法存在;
(2)房產所有權依法取得。即村民在批準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產或者是通過繼承或轉讓等方式取得;
(3)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依法享有使用權,并合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
公證機構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是公證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的抵押財產進行登記的活動。筆者認為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可以抵押,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在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時應操作嚴謹。
農村私有住房是我國公民(主要是農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公民對其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我國《憲法》等相關法律保障公民對其私有房屋的所有權,允許其合法進行買賣、轉讓和繼承等。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因為目前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權私有,只能表現為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公有形式。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又稱“房基地權”)是指農村居民(農業戶口)依法對批劃給自己的土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子、宅院等建筑物并對該地域進行使用和收益的權利。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了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之一;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目前我國法律允許的不動產抵押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允許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允許鄉(鎮)、村企業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與地上廠房建筑物一并抵押,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屬于私人所有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建筑其上的私人住房一并抵押。所以,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對抵押權人將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約定在《個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單》上而不予指導修改或在公證詢問筆錄中不予說明,同時,公證機構在《抵押登記證書》及公證詢問筆錄中均有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予以抵押登記,特別是在《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上也加蓋“公證抵押登記”之印鑒。筆者對上述做法,認為沒有法律依據,是超越了法律規定之先;當然,如果《物權法》能實施,其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的規定對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到那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按照一般土地和房屋不可分的房地產理論,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的抵押登記時,還應要求當事人提供房產所在村民委員會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
房產公證書9
(一)當事人為自然人:
提交有效的身份證明。如委托他人辦理,還須提供經公證機構證明的授權委托書。
(二)當事人為*內地法人:
1、公司的營業執照;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3、授權委托書及受托人身份證;
4、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注冊地在深圳之外的公司,董事會決議或股東會決議須辦理公證)。
(三)當事人為境外法人:
1、當事人為香港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司法部委托的香港律師(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辦理轉遞;轉讓方、受讓方為澳門公司,其材料經*法律服務(澳門)公司辦理公證;轉讓方、受讓方為臺灣公司,經臺灣地區公證人辦理公證并經由臺灣海基會寄送。
2、當事人為外國公司,所提交的材料(商業登記證或注冊證書、董事會決議、授權委托書等)需經當地國家公證人公證,并經*駐該國*或領事館辦理認證。
(四)房地產權證書。
(五)房產信息單(現可在公證機構現場申請查詢)。
(六)抵押合同(如有主合同即借款合同的,提交主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備案)
(七)承辦公證員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要求當事人提供的其他證明資料。
房產抵押公證不等于抵押登記
案情
從事經商的方老板半年前設立了一家貸款公司,開辦了房產抵押貸款、有價證券抵押貸款等經營項目。今年6月1日,年輕女子朱某與男友火急火燎地來到方老板的公司,將一本房產證和一本土地證遞到方老板手中說:“現在我做生意手頭緊張,我用這處房產作抵押,向你貸一筆款。”方老板見證件上門牌號碼、面積大小寫得清清楚楚,便爽快答應放貸15萬元,約定第二天辦理公證和抵押手續。
6月2日上午9時許,朱某和男友與方老板一起到公證處,對房產抵押合同進行了公證。中午11時30分,公證手續全部辦妥,此時已臨近下班時間,去當地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已經來不及了。朱某便對方老板說:“我急等著錢用,你就先付一部分抵押款給我,反正我們都公證過了!”方老板想了想,辦了公證,抵押的房產還怕飛了不成!于是方老板同意了朱某的要求,將8萬元人民幣交給了她。朱某寫了張借條,與房產證、土地證一并塞到方老板手中,并承諾第二天去房產局辦理抵押手續。
6月3日上午,方老板在房產局剛剛掏出兩本證件,工作人員便告訴他這證件是假的,并當場予以沒收。方老板頓時傻了眼,一把抓住欲轉身開溜的朱某,要求她歸還8萬元,得到的回答卻是:“錢已經被我男友花了!”方老板又急又氣,隨即向*報了案。
原來,因男友欠了不少外債,朱某便想幫其還債。今年5月的一天,她看到路邊辦證小廣告,頓時心生一計。她撥通廣告上的電話,兩小時后,用400元換取了一套假房產證和土地證,上演了一出并不高明的騙局。日前,朱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當地*批準逮捕。
說法
當前,隨著民間融資需求量的`迅猛增長,私營貸款公司不斷出現。其實,上述案例混淆了公證和抵押登記兩種行為的效力。城市房產抵押是一種要式法律行為,必須簽訂書面抵押合同,并到房管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以建筑物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登記,抵押權自登記時成立,即登記是房產抵押權成立的必備條件。而房產抵押合同公證的作用只是證明合同已經成立,即雙方簽訂了房產抵押合同。但房產抵押權并不會因辦了公證而成立。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今年,伴隨著《公證法》于三月一日正式施行,我處同仁積極行動,拓展了一項新的公證事務: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對這項新業務,本人有一些思考與認識,在此與大家交流和溝通。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是抵押物公證登記的種類之一。
抵押物公證登記是為了保證法定抵押物之外依法可以用其他財產設定的抵押物的安全和債權人優先受償權的實現而設立的一種抵押物公證登記法律制度。依據《公證法》的規定,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公證機構可以辦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由公證機構辦理的登記事務。目前,規定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事務的主要法律依據是《擔保法》。根據《擔保法》第四十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可以辦理“其他財產”的抵押登記。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辦證規則是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根據該辦法第三條的規定,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包括:
(1)個人、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其他非企業組織所有的機械設備、牲畜等生產資料;
(2)位于農村的個人私有房產;
(3)個人所有的家具、家用電器、金銀珠寶及其制品等生活資料;
(4)其他除《擔保法》第三十七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之外的財產。
(5)以《擔保法》第四十二條第(二)項的規定的財產抵押,縣級以上地方人民*規定由公證機構登記的;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辦理登記之日起生效的。
公證抵押登記具有以下效力:
(1)抵押權人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獲得對抗第三人的權利。
(2)依據縣級以上人民*規定辦理的財產抵押,抵押合同自公證機構出具抵押登記證書之日起生效。
(3)公證抵押登記隨著抵押合同的終止、解除、抵押物的滅失或抵押權的實現而失效。
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中明確涉及不動產的。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指房屋所有權屬個人所有,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房地產。
其法律特征是:
(1)私有房屋坐落在農村且依法存在;
(2)房產所有權依法取得。即村民在批準的宅基地上建造的房產或者是通過繼承或轉讓等方式取得;
(3)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個人依法享有使用權,并合法取得集體土地使用證。
公證機構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是公證機關按照法定程序,對抵押權人與抵押人約定的抵押財產進行登記的活動。筆者認為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應注意以下三個方面:
第一,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可以抵押,但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不能抵押,在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公證登記時應操作嚴謹。
農村私有住房是我國公民(主要是農民)合法的私有財產,公民對其擁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我國《憲法》等相關法律保障公民對其私有房屋的所有權,允許其合法進行買賣、轉讓和繼承等。農村宅基地所有權是我國農村土地集體所有制的一種表現形式,因為目前我國法律禁止任何形式的土地所有權私有,只能表現為國有或集體所有的公有形式。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又稱“房基地權”)是指農村居民(農業戶口)依法對批劃給自己的土地上享有的建造房子、宅院等建筑物并對該地域進行使用和收益的權利。20xx年司法部制定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辦法》第三條明確規定了的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范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是公證機構辦理抵押登記的標的物之一;根據《擔保法》第三十七條第(二)項的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目前我國法律允許的不動產抵押主要是土地使用權和房產:允許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進行抵押、允許鄉(鎮)、村企業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可以與地上廠房建筑物一并抵押,不允許集體土地使用權及屬于私人所有的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和建筑其上的私人住房一并抵押。所以,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抵押登記時,對抵押權人將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抵押約定在《個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及《抵押物清單》上而不予指導修改或在公證詢問筆錄中不予說明,同時,公證機構在《抵押登記證書》及公證詢問筆錄中均有對農村個人私有房產及農村宅基地使用權同時予以抵押登記,特別是在《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上也加蓋“公證抵押登記”之印鑒。筆者對上述做法,認為沒有法律依據,是超越了法律規定之先;當然,如果《物權法》能實施,其關于“宅基地使用權”的規定對這個問題就迎刃而解了。到那時,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十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于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按照一般土地和房屋不可分的房地產理論,公證機構在辦理農村個人私有房產的抵押登記時,還應要求當事人提供房產所在村民委員會同意抵押的書面材料。
房產公證書10
委托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xxxxxxx 受托人:姓名,性別,身份證號碼:xxxxxxx 委托人與受托人系夫妻關系,共同擁有位于xxxxxxxxxx(房產證號)的.房產,其中,委托人占有xxx%產權。
委托人特委托受托人為委托人的代理人,受托人可以單獨以委托人的名義代理如下事項:
一、全權辦理上述房產的有關轉讓手續,代為簽署房產轉讓合同并收取售房款,并在有關文件上簽字。
二、辦理上述房產的房款資金監管協議及收取資金監管協議中的房款,簽署相關文件。
三、到國土部門查詢上述房產產權資料、辦理過戶登記等手續。
四、全權辦理所轉讓上述房產的水、電、物業管理、煤氣、有線電視、電話、網絡費以及其它相關過戶、銷戶手續。受托人在其權限范圍及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合法文件及辦理的相關手續,委托人均予認可。受托人無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簽字之日上述事項辦完為止。
委托人(簽字):
年 月 日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5)
——出生公證書5篇
出生公證書1
根據xxxx(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xxx,男(或者女),于xx年x月x日出生。xxx的父親(或者養父)是xxx,母親(或者養母)是xxx(如果是養父母關系應注明收養登記證或者收養公證書的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xx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xxx(簽名)
xx年x月x日
出生公證書2
( )××字第××號
根據××××(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
×,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親(或者養父)是×××,
母親(或者養母)是×××(如果是養父母關系應注明收養登記證或者收養公證的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出生公證書3
根據______省______市(或縣)______戶籍管理機關檔案記載(或______省______市醫院出生證明或知情人______提供的材料),茲證明______,男(或女),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遺棄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地點),被送到______社會福利院撫養后,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被收養,______的養父是______,______的養母是______。收養公證書(或收養證)的編號是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省___市公證處
公證員:______________(簽名)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注:此格式適用于當事人自幼遺棄、生父母無法尋找。
出生公證書4
委托人姓名(新生兒母親):
有效身份證件類別:_____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受委托人姓名:_____性別:_____有效身份證件類別:_____
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聯系電話:_____
委托人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_____(新生兒出生地點)分娩,特授權委托_____(受委托人姓名)辦理_____(新生兒姓名)的《出生醫學證明》。
凡由受委托人在上述委托權利內,代理委托人行為所造成的法律結果,委托人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委托人簽字:_____
受委托人簽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出生公證書5
( )××字第××號
根據××××(寫明調查的材料,包括檔案記載、知情人證明等)茲證明××
×,男(或者女),于×年×月×日出生。×××的父親(或者養父)是×××,
母親(或者養母)是×××(如果是養父母關系應注明收養登記證或者收養公證的編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簽名)
×年×月×日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6)
——房產委托公證書3篇
房產委托公證書1
委托人:xx,女,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
委托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xxxx,身份證編號:xxxxxxxxx。
受托人:xx,男,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證住址:xxxxxxxxxx,身份證號碼:xxxxxxxxx。
我們委托人系夫妻關系,位于x市x區xxxxxxxxx號(權xxxx)房屋屬我們委托人共同所有。現因我們事務繁忙無法親自到成都市相關部門辦理手續,特全權委托xx辦理如下事項:
一、出售或出租上述房屋,與買方簽訂上述房屋的買賣合同、查檔,并代收售房款、按揭款或租金。如果買方以按揭的方式購買此房,協助買方辦理有關按揭的一切事宜。
二、到x市房產管理部門及相關部門協助買方辦理上述房屋的買賣、產權過戶、領取產權證、辦理國有土地使用證、國有土地使用證的轉移登記及領取國有土地使用證等相關事宜。
三、繳納維修基金,并辦理維修基金的轉移登記等相關事宜。
四、辦理上述房屋抵押擔保借款的一切相關事宜(包括簽訂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抵押登記、公證保險、注銷抵押登記等)。
五、如果此房拆遷,受托人有權辦理拆遷的一切事宜(包括領取終結房款、拆遷安置等)。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委托事項時有權向有關部門提供我們的個人資料,簽署相關文件我們均予以承認。
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書簽署之日起至委托事項辦結之日止。
委托人:xxx
20xx年x月x日
房產委托公證書2
委托人系_______關系。座落______市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_________房一套(房屋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____,使用權面積________*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方米)。委托人______________因日常事務繁忙,不能親自到場辦理房屋相關事宜,為避免日后處置上述財產時會發生不必要的異議,也為了慎重起見,特全權委托_________作為本人的代理人,代為辦理與上述房產出售相關的一切手續,受托人具體代理權限及范圍如下:
一、前往相關商業銀行辦理上述房產的按揭貸款等等手續,包括但不限于受托人有權在借款合同、資金托管及解凍等與貸款有關的文書上簽字。
二、代為領取撤銷抵押證明等等。
三、辦理并領取上述房產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和《房屋所有權證》等等;
四、代為辦理上述房產的轉讓、變更、移戶或租賃等等手續。
五、代收上述房產轉讓的全額價款。
六、代收上述房產出租的全部租金。
七、凡與上述房產轉讓、租賃有關的一切事務等等均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權代辦。
八、凡與上述房產相關的其他一切事務等等亦全部委托受托人全權代辦。
九、受托人沒有轉委托權。
受托人在辦理上述事項所做的一切行為,視同本人所為;因此所簽署的相關文件及支付的相關費用,本人均予以承認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本委托為不可撤消之委托。
本委托無論委托人______、_______發生婚變或其他意外等等情況,均長期有效。
本委托經委托人_______、________簽字并捺手印后生效。
本委托自上述所有事項全部辦理完畢后自行失效。
房產委托公證書3
委托人:吳____,男,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0183______________。徐____,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0183____________。
受托人:趙____,男,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0125____________。劉____,男,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公民身份號碼:440125____________________
吳____、徐____是夫妻。坐落在增城市新塘鎮東江大道北____號____棟____房[《廣東省房地產權證》編號:________(粵房地權證穗字第________號)]雖以吳沛洪的名義登記房地產權屬人,但吳____
沒有與其妻子徐____約定上述房產的歸屬,故上述房產依法應為吳____與徐____的夫妻共有財產。現吳____、徐____共同委托趙____、黃____(其中任一人均有權辦理)為合法代理人,辦理如下事項:
一、到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支行辦理上述房產按揭貸款的提前還款手續,取回《房地產權證》、《房地產他項權證》、發票、保單等有關文件。
二、到增城市國土房管部門辦理上述房產的注銷抵押備案登記手續及調檔、查冊等一切相關手續。
三、出售上述房產,到增城市國土房管部門辦理上述房產的交易、過戶手續(包括填寫申請書、查冊、查檔、遞件、退件、更正資料、取件等),簽訂(含網簽)房地產買賣合同及相關文件。
四、收取上述房產的買賣價款。
五、到有關部門繳納上述房產轉讓的有關稅費。
六、到有關部門辦理上述房產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過戶手續,簽署相關文件。
七、到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辦理上述房產的新舊業主建檔、維修基金轉移等手續,簽署有關文件。
八、如果上述房產在受托期間被法院等國家機關查封,受托人有權代表委托人辦理解除查封的相關手續。
九、到有關保險公司辦理上述房產的保險退保及變更被保險人手續,并收取退保保費。
十、如果上述房產的買受人是以銀行按揭方式購買,有關銀行需要權屬人簽訂同意用該房產辦理二手樓按揭的文件時,受托人有權代表委托人簽訂相關文件,但委托人不作為借款人、抵押人或保證人。____上述任一代理人均可行使上述事項代理權、其依法辦理上述事項及在規定范圍內和代理期限內簽署的一切有關文件,我均予以承認。
委托期限至辦妥上述事項時止。受托人有轉委托權。
委托人:
吳____(簽名)(按指印)
徐____(簽名)
X年X月X日
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7)
——聯營合同公證書 (菁華4篇)
聯營合同公證書1
全文
( )××字第××號
茲證明××××(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與×××××(單位全稱)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代理人)×××于××××年×月×日在××(簽約地點或本公證處),在我的面前,簽訂了前面的《××××聯營合同》。
經查,上述雙方當事人的簽約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十五條的規定;合同上雙方當事人的簽字、印章屬實;合同內容符合《關于進一步推動橫向經濟聯合若干問題的規定》及《××××》(相應的法規、規章)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
公證員 (簽名)
××××年×月×日
注:如合同并非在公證員面前簽訂,證詞中“在我的面前”一句不寫。
聯營合同公證書2
(年)_____證字第_____號茲證明甲方的代表人_____與乙方的代表人_____于_____年___月___日簽定_____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公證處公證員: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ntratertifiate(year),atingnbehalffthepartya,in_____,and_____,atingnbehalffthepartyb,signed,n___/___/_____,thentrat"_____"聯營合同公證書3
全文()××字第××號茲證明××××(單位全稱)于××××年×月×日經×××(主管機關名稱)審核和××××(登記機關名稱)核準登記,取得社證字第××號《社會團體登記證》,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之規定,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定代表人是××(職務)×××(姓名)法人會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年×月×日注:中括號中內容可根據當事人要求證明。聯營合同公證書4
()××字第××號茲證明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全稱)于_____年__月___日經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準登記,取得工商______字第_____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具有法人資格。〔其法定代表人是_____(職務)_______(姓名),注冊資金__________元,法人住所在_______,其經營范圍是__________,經營方式是_______。〕本公證書有效期至__________年___月_____日止。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縣)公證處公證員(簽名)××××年×月×日注:1.中括號中內容可根據當事人要求證明。2.有效期截止日期應為當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規定的年檢截止日。土地轉讓合同公證書3篇(擴展8)
——贈與合同公證書模板 (菁華1篇)
贈與合同公證書模板1
贈與合同公證書
( ) 字第 號
茲證明贈與人_______ 與受贈人_________ 于________ 年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 日來我處,在我面前,(或在___________ 地),自愿簽定前面的《贈與合同》,并在我的面前,在該合同上簽名(或蓋章或蓋手印)。 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 簽定上述《贈與合同》行為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 省____ 市(縣)公證處
公 證 員 : ____
____年___月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