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3年度協調會會議紀要格式3篇,供大家參考。
協調會會議紀要的格式(精選3篇)
協調會會議紀要的格式 篇1
為貫徹落實黨的xx大精神,按照市建委及區政府的要求,進一步促進教育、商業、酒店、寫字樓以及住宅項目的施工進度,x年11月14日上午在區建委由張嘉琦主任主持召開關于加快和平區重點工程項目建設協調會。會議聽取了各建設項目的進度情況以及當前存在的問題,同時張嘉琦主任針對存在的問題做出具體要求,現將會議紀要如下,望各有關單位遵照執行。
一、教育項目:
1、旅游職專:會議要求招標手續按照區里要求盡快落實,力爭月底前開始打樁,同時對財政投資拿出具體意見。
2、中華職專:會議要求抓緊辦理前期手續。
3、十九中學:會議要求涉及防火問題盡快與消防支隊溝通,力爭年內開工。
4、中心小學:目前正在做施工圖,區市政園林局按照長久綠地4000元/平方米的標準做綠地補償,會議要求由區教育局抓緊時間給區政府打報告,協調減免綠化費用問題,爭取年內開工。
5、十七中學:目前正在設計院做選址方案,會議要求其他工作要同步進行,今年力爭動工。
二、商業、酒店、寫字樓項目
1、國際五金城項目:目前商業裙房主體已完工,正在內外檐裝修及設備安裝,計劃12月28日開業。會議要求二次裝修質量監督問題抓緊解決,同時與市規劃局協調增加地下商業面積,涉及配套問題要抓緊時間與區配套辦溝通,盡快落實,同時要加強安全管理,尤其是處理好商業開業與上部施工的關系,確保年內開業。
2、和黃地鐵廣場項目:目前地下開挖正在做水平支撐,規劃手續已完成,會議要求力爭明年上半年施工到正負零。
3、現代城項目:目前正在調整總體規劃方案,會議要求抓緊與電研所簽訂協議,同時著手落實濱江道500多戶攤販的清理退場工作,規劃方案要與區規劃處溝通落實,拆遷遺留問題要盡快解決。
4、新華世紀廣場:目前已建成臨時綠地,涉及地鐵四號線出口問題,會議要求由城建科協調地鐵及海河處,盡快落實。
5、鞍山道A地塊項目:目前詳規已批完,立面方案待批,會議要求抓緊完善前期手續,達到合法開工條件。
6、鞍山道B地塊、四箴南里地塊:會議要求由城建科協調區招商辦,盡快落實投資單位,力爭明年開工。
7、天津中心項目(原北洋大廈):前期手續基本完善,正在內外檐裝修,目前主要涉及配套及鍋爐房用地問題,會議要求配套問題及大開發地界問題,由區配套辦按照規劃要求負責協調,確保明年12月底前竣工。
8、瑞竹大廈項目(天賜園二期):基礎部位規劃許可證已下發,計劃下周開始打帷幕樁,會議要求該項目為今年促開工項目,要抓緊落實,區建委職能部門要主動上門服務,確保年內開工。
9、津門、津塔項目:目前正在做基礎施工,會議要求盡快排出進度計劃報到區建委。
10、濱江醫院地塊:會議要求開發商盡快按照摘牌條件做好設計。
11、晉濱大酒店項目(原匯名大廈):會議要求按照規劃要求進一步完善有關手續,該項目因規劃審批時限長,涉及補辦招投標手續由區招標辦負責落實完善。
12、歐派商務大廈(原云南路16號)、和平門(原勤建里)項目:會議要求周邊整治及配套問題由區配套辦負責協調落實,確保明年按期交付使用。
13、成都道62號項目:會議要求開發商積極與區規劃處配合,并在一個月內落實規劃方案,盡快開工。
14、誠基中心項目:會議要求開發商盡快與區配套辦溝通,按照規劃要求抓緊解決配套問題,同時落實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確保B區12月18日入住。
15、西康路36號項目:目前高層部分正在打樁,明年別墅部分竣工,高層部分主體施工,會議要求凡列入明年竣工的項目需破路的要提前考慮,同時把整體安排做出計劃報區配套辦。
16、敦仁里項目:目前正在打工程樁,準備辦理主體施工招投標手續,會議要求主體施工必須有規劃手續才可辦理招投標手續,首先要完善規劃手續,臨時圍墻方案抓緊與質監站溝通落實。
17、新建村項目:會議要求抓緊落實整體規劃方案,超出面積要按照規劃要求補辦手續,并繳納土地出讓金。
18、同方花園項目:目前一期、二期進行外檐施工,多倫道與新華路交口的商場正在施工,熱力二次網已基本完善,會議要求涉及福方里小鍋爐房問題由區配套辦與供熱辦研究解決。
19、云臺花園項目:會議要求該項目的回遷房今年必須竣工,同時做好收尾工作,抓緊繳納配套費用,如果解決不了,按照區里要求將房屋作抵押,進而解決配套費問題。
20、萬國公寓:會議要求抓緊時間落實拆樓問題,重新做日照分析,要充分考慮周邊遮擋問題,11月底前三家投資單位聯合給區建委寫報告,注明開工時間及前期準備情況,然后才能結轉投資計劃。
21、榮慶園:明年年底竣工,確保09年3月入住,會議要求外檐效果抓緊報規劃部門審批,與金茂相鄰的清和大街道路整修,開發商要盡快配合落實。
22、津華里項目:會議要求由區配套辦抓緊解決該項目配套問題。
23、源合里項目:會議要求按照規劃方案分期開工建設,涉及拆遷遺留問題本月內抓緊解決。
24、新華路10號項目:會議要求由開發商在11月20日前列出債權、債務清單報區建委,而后由城建科與土地中心溝通土地出讓金問題。
參加會議的有:區規劃處、區教育局、區配套辦、區質監站、區建管站、區招標辦以及各建設單位的負責人。
協調會會議紀要的格式 篇2
時間:x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點:物業公司會議室
與會人員:
建設單位置業股份公司代表:然
路醫院代表:
老干部活動中心代表:
業主代表:
內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紹參會人員。
二、 業主代表陳述業主意愿:
X小區共3個單元,120余戶住戶,自x年入住以來,小區業主對小區的管理有一些合理化建議,但由于一直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們不能統一意見,使得業主與物業公司的溝通陷入瓶頸。到x年底,業主們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意愿更加強烈,于是,他們自發地選出十幾名業主代表,為成立業主委員會作前期準備工作。自《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出臺后,業主代表們開始向街道尋求咨詢和幫助,得到了政府和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他們終于感到業主委員會成立有望。會上,他們表示,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業主一定積極承擔應盡責任和義務。
三、 中房置業代表表示,只要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作為建設單位,他們一定支持。但業主代表需達到全體業主人數的5%。對此,業主代表盧蓉同志表示,此前,業主們自發選出的十幾名代表已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民意,問卷結果顯示,大部分業主是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今天個別業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達會議現場,但最終成立籌備組的代表數一定達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會議的目的,是為籌備業主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或稱見面會。希望大家明確目的。會上,萬壽路醫院和老干部活動中心單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業委會的任何活動,明確棄權。對此,會議決定,須由兩個業主單位簽字蓋章,明確態度,交到萬壽路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 宣布街道辦指定翠微中里社區黨委書記兼主任張崗同志作為即將成立的籌備組組長,指定任晨光同志作為業務顧問。籌備組成員應由推薦或報名的方式產生,報名地點設在翠微中里社區居委會。
協調會會議紀要的格式 篇3
時間:x年7月12日星期二下午2:30
地點:物業公司會議室
與會人員:
建設單位置業股份公司代表:
路醫院代表:
老干部活動中心代表:
業主代表:
內容:
一、 路街道居民科介紹參會人員。
二、 業主代表盧蓉同志陳述業主意愿:
X小區共3個單元,120余戶住戶,自x年入住以來,小區業主對小區的管理有一些合理化建議,但由于一直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業主們不能統一意見,使得業主與物業公司的溝通陷入瓶頸。到x年底,業主們希望成立業主委員會的意愿更加強烈,于是,他們自發地選出十幾名業主代表,為成立業主委員會作前期準備工作。自《X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出臺后,業主代表們開始向街道尋求咨詢和幫助,得到了政府和各級領導的大力支持,他們終于感到業主委員會成立有望。會上,他們表示,業主委員會成立后,業主一定積極承擔應盡責任和義務。
三、 中房置業代表劉建忠同志表示,只要業主委員會的成立符合法律規定,作為建設單位,他們一定支持。但業主代表需達到全體業主人數的5%。對此,業主代表盧蓉同志表示,此前,業主們自發選出的十幾名代表已通過調查問卷的形式征求民意,問卷結果顯示,大部分業主是支持成立業主委員會的。今天個別業主代表由于出差等原因,未能到達會議現場,但最終成立籌備組的代表數一定達到法定要求。
四、 就此重申本次會議的目的,是為籌備業主委員會召開的協調會,或稱見面會。希望大家明確目的。會上,萬壽路醫院和老干部活動中心單位代表表示,不介入本次業委會的任何活動,明確棄權。對此,會議決定,須由兩個業主單位簽字蓋章,明確態度,交到萬壽路街道辦事處備案。
五、 宣布街道辦指定翠微中里社區黨委書記兼主任張崗同志作為即將成立的籌備組組長,指定任晨光同志作為業務顧問。籌備組成員應由推薦或報名的方式產生,報名地點設在翠微中里社區居委會。
六、 表示,根據規定,建設單位需提供原始版業主清冊、小區規劃圖紙、籌備組經費。對此,中房置業代表劉建忠同志表示,前兩項會積極提供。關于經費問題,他說,公司目前有困難,無法提供。鑒于此,會議決定,由劉建忠同志向其公司領導轉達會議精神,履行應盡的職責。如有特殊情況,可協商解決。
七、 所長對下一步工作的流程作了簡單介紹,并強調,一切活動必須依據法律條文進行。建議進入籌備組的業主代表以5名為宜。
八、 街道居民科科長到會并講話,她說:首先感謝所有與會的領導、嘉賓及單位和業主代表能在百忙之中參加此次會議。街道領導高度重視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抽專人負責此項工作,為此,請大家積極配合,形成合力,把此事做好。街道方面也深知自身仍有許多需要學習和改進的地方,希望和大家一起努力,做好這次業主委員會的成立工作,也為今后此類工作的順利運行開好頭。石鳳榮同志強調,成立業主委員會的目的絕非讓業主與物業公司、或與建設單位之間形成對立,恰恰相反,我們是要通過業主委員會,讓業主與物業公司和建設單位更好地進行溝通、協商,進而把小區建設得更加和諧宜居。
九、 中房置業代表陳曉運同志提出,對拖欠建設單位地下室租金的這種缺乏誠信的業主,應拒絕吸納到業主委員會當中。對此,街道及業主代表均表示贊同,只要建設單位提供此類人員名單,可以取消其作為業主代表的資格。
十、 建設單位退席后,、趙建章所長、任晨光老師又對業主代表進行了業務指導與培訓,如告知他們還需準備哪些材料等。更重要的是,街道領導和業務顧問都再三強調,我們的目標是與物業公司及建設單位和平相處、共同協商,最終成立業主委員會,進而發揮業主委員會的職能,即協助物業公司共同管理好自己的小區,共建和諧的萬方苑。在籌備業主委員會期間,如果遇到難以解決的爭議性問題,可暫且擱置,不要影響籌備工作的正常推進。業主代表們如果遇到困難或疑問,應及時向街道或業務顧問進行咨詢。此外,選舉產生的業主代表必須負起責任,能夠代表大多數業主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