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6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 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二、財務公開制度三、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四、財務預決算制度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六、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6篇,供大家參考。
篇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一、財務收入管理制度二、財務公開制度三、財務開支審批制度四、財務預決算制度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六、資產經營管理制度七、資產清查制度八、資產臺賬管理制度九、資產評估制度十、資源處置招標投標制度十一、資源臺帳登記管理制度十二、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制度十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十四、責任追究制度
財務收入管理制度
1、村級收入必須列入年初預算,經民主理財小組和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認后,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
2、村級收入主要包括:原始積累、發包收入、經營收入、租賃收入、投資利潤收入、征用土地補償費收入、變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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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體資產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和借入資金等。
3、村級所有收入必須使用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中心統一印制的農村財務專用收款收據和市統一印制的“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專用收據,收取資金之日起7日內繳存農村集體“三資”代理中心統管資金專戶。
4、繳存各項收入時,報賬人應提供收入款項相關的資料依據,如各種會議記錄、合同、上級撥款相關文件等。
5、發包收入款項一旦簽約確定,任何人不得擅自決定減免,確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因素造成承包人巨大損失需減免的,須經村民主理財小組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同意后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中心核準。
6、凡屬村集體資金必須全部納入村集體帳內核算,將村集體賬戶資金委托給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管理。
7、實行定向限額和備用金管理制度,規范審批、結算、民主程序,建立村級資金安全運行機制;
8、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財務公開制度
1、財務公開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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⑴財務計劃:①財務收支計劃;②固定資產購建計劃;③農業基本建設計劃;④興辦企業及資源開發投入計劃;⑤收益分配計劃.
⑵各項收入:①發包及上交收入;②集體統一經營收入;③土地補償費;④救濟扶貧款;⑤上級部門撥款;⑥其他收入.
⑶各項支出:①生產性建設支出(包括購建生產性固定資產支出);②公益福利事業支出(包括購建公益性固定資產支出);③村組干部工資及獎金;④招待費支出;⑤集體統一經營支出;⑥救濟扶貧專項支出;⑦其他支出。
⑷各項財產:①現金及銀行存款;②產品物資;③固定資產;④對外投資;⑤其他財產。
⑸債權債務:①農戶往來;②內部單位往來;③外部單位和個人往來;④銀行(信用社)貸款;⑤其他債權債務。
⑹收益分配:①收益總額;②繳納稅金總額;③提取公積金數額;④提取公益金數額;⑤提取福利費數額;⑥投資分利數額;⑦其他分配。
⑺“一事一議”籌資籌勞情況.2、財務公開的時間財務公開要按月或季進行,重要的財務活動應及時逐項逐筆公開。村集體經濟組織在年初時公布財務計劃,年末時公布各項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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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財務公開的形式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公開,應主要以填寫財務公開欄的形式張榜公布。財務公開欄應張貼在群眾集中聚居地帶、主要交通路口等群眾方便閱覽的地方。另外,還可通過廣播、電視、網絡、“明白紙”、村務公開冊、村務簡報、民主聽證會、向村民代表會議報告等其他有效形式公開。4、財務公開的基本程序⑴各村報賬結束后,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及時組織人員記賬結賬.每季末公布時,由鄉(鎮)農經站在下月上旬5日前,將全鄉(鎮)統一格式的公開資料提供給各村,各村在10日前將內容填寫到公開欄內.臨時需公開的村務事項,由村級制成公開資料,一式兩份,村級留存一份,另一份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存檔。⑵鄉(鎮)農經站隨時檢查各村財務公開情況,并定時不定時公布檢查結果。對公開不及時或公開不全面等情況,隨時責令村級更正、改進。
財務開支審批制度
一、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村集體發生的財務事項,必須取得合法有效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有經手人和證明人的簽字,依照審批權限審批后,交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對合理合法的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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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民主理財小組組長簽字、加蓋民主理財審核章,由會計人員審核入賬。原始憑證未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蓋章不得入賬。
二、嚴格審批權限:年度財務預算內的一次性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村主管財務負責人審批;一次性支出1000元—3000元(含3000元),由村兩會委集體討論審批;3000元-10000元(含10000元)的,由村兩委會會同村民主理財小組討論審批;一次性支出10000元以上的,需經村集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審議決定審批;屬于預算方案外新增加的非生產性支出項目,一律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三、未列入村里年度財務預算內的一次性支出200元(含200元)以下,由村主管財務負責人審批;一次性支出200元以上的,需經村集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四、村民主理財小組財務支出的審批權限:一次性支出300元(含300元)以下,由村民主理財小組組長審批;300元以上的,需經本組集體成員大會或成員代表大會審議決定。
財務預決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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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年初,各村應編制村級財務預算,并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通過后,報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備案,作為其當年資金開支的依據。
2、年度終了時,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根據該年各村資金實際使用情況,編制決算報告,送交各村村民代表會議審議。
3、預算編制要貫徹“實事求是、量入為出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將各項收入、支出全部納入預算。
4、預決算編制程序是:村集體經濟組織年初編制財務預算方案,年終編制決算方案,需經村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同意,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審批、備案。
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
一、村級集體資產的有償使用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合同。二、合同文本要使用縣級以上業務主管部門統一監制的合同文本.三、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進行鑒證、備案.四、所有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合同必須納入檔案管理,明確專人負責,專盒、專柜存放。合同保存要達到“四防"要求,即防火、防潮、防蟲、防盜。五、合同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將納入管理的合同資料,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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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進行收集、整理、登記、歸檔管理,防止資料的散失和損毀。
六、合同變更、轉包、轉讓后要及時到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備案,否則視為無效。
七、村委會換屆或合同保管人員變動,必須在5天內辦理合同檔案移交手續。
八、發生合同丟失、損毀事故,要依據有關規定追究合同保管人的責任。
資產經營管理制度
1、村級集體企業、魚塘、鋪位、山地、荒坡等集體資產的承包和水利設施、道路、學校等公益事業工程項目的發包,要通過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后,實行公開招標發包。
2、村兩委干部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利用不法手段取得經營權或承包權,不得利用職權指定承包單位或個人。
3、村組織要加強承包合同的管理,所有承包合同均要經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進行鑒證,要指定專人負責抓好承包合同的跟蹤服務和管理,并對承包項目、承包量和金額指標等,實行造冊登記.每年對承包合同進行一次全面清查.對于即將到期的合同,要在承包合同到期前的一個月內,認真檢查合同的執行情況,及時清收到期的承包款,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避免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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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對承包方不按期繳納或拒交承包款以及未經發包方同意擅自轉包他人的行為,要及時終止合同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處理。
5、加強集體資產管理。統一建立集體資產、資源臺帳。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集體資產的增減變化、檢查考核等情況實行定期公開張榜,接受群眾監督.
資產清查制度
1、每季度結賬后,各村進行一次全面的資產清查。通過實地盤點、核對、查詢,保證帳實相符。
2、清查范圍包括:固定資產(包括租入和租出的)、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專項存款、銀行借款、有價證券、債權、債務等各種往來結算款項。
3、清查方法:(1)以村為單位成立清查小組.(2)要按照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托代理服務中心提供的統一表格,逐一進行盤點、清查、登記。
對于無法逐一清點的大宗散置物品,如煤炭、礦砂等,可通過技術測定來確定其數量。
(3)要填明各種資產物資的名稱、規格、數量、單價、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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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應根據盤存單上所記錄的各種物資的盤點數量,及時與賬面上的結存數量進行核對。
4、對資產清查中存在的問題,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制度認真處理。
(1)在資產清查中確定的資產物資的盤盈、盤虧,應進一步查明原因,明確責任,分別處理。
(2)屬于定額之內或自然原因引起的盤盈、盤虧,可根據規定手續及時轉賬。
(3)屬于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失,應會同有關部門或報送有關部門依法處理。
(4)對清查中發現的不需用的固定資產報經審批后,應及時調出、出售或作其他處理。
資產臺帳管理制度
1、建立資產臺賬,如實登記和反映本集體帳內外資產的現狀、價值和變動情況,加強對各項資產的管理。
2、定期進行清產核資,依法界定資產所有權,對未入賬資產,要按照規定及時補充登記入賬,做到帳實相符。
3、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對固定資產變動進行跟蹤,詳細記錄各項固定資產的購建時間、原始積累、累計折舊、減值、清理、使用狀況、收益情況等項目,加強對固定資產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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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對租入和租出的固定資產租金,記錄租金收付計劃、租金的收付情況,對租金的收付及時作賬務處理。
4、建立有價證券臺賬,詳細記錄各項有價證券的名稱、券別、購買日期、號碼、數量和金額等項目,加強對有價證券的管理.
5、建立庫存物資臺賬,詳細記錄各項庫存物資的取得時間、經辦人、增減金額、結余等項目,加強對庫存物資的管理.
6、各類資產明細要同時錄入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并要定期核對數據。
資產評估制度
第一條為了正確體現農村集體資產的價值,保護農村集體資產所有者和經營者、使用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農村集體資產評估,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集體資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資產評估:
(一)農村集體資產拍賣、轉讓;(二)資產抵押及其他擔保;(三)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需要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第四條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工作,按照農村集體資產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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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權限,由鄉(鎮)農經站負責組織管理和監督。第五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
評估時,應當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的有關情況和資料保密。
第六條資產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由農村集體資產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財政、物價等部門進行。
第七條農村集體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資產評估申請;(二)評定估算;(三)驗證確認.第八條鄉(鎮)農經站應當自收到資產評估申請書之日起十日內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準予資產評估的決定,通知申請單位及其相關部門。第九條提出申請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到準予資產評估通知書后,可以委托資產評估機構評估資產。第十條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在對委托單位的資產、債權、債務進行全面清查的基礎上,核實資產帳實是否相符,據以做出鑒定。第十一條受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的資產評估機構應當根據本辦法的規定,對委托單位被評估資產的價值進行評定和估算,并向委托單位提出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委托單位收到資產評估機構的資產評估結果報告書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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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及時上報鄉(鎮)農經站審查;并確認資產評估結果。第十二條農村集體資產重估價值,根據資產原值、凈
值、新舊程度、重置成本、獲利能力等因素和本辦法規定的資產評估方法評定。
第十三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提供虛假情況和資料,致使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鄉(鎮)農經站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報相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資產評估機構作弊或者玩忽職守,致使農村集體資產評估結果失實的,鄉(鎮)農經站可以宣布資產評估結果無效,并報相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給予處分。
資源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
1、集體所有且沒有開展家庭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以及果園、養殖水面等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
2、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和租賃金由雙方議定。
3、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應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招標應確定方案,載明招標人的名稱和地址,明確項目的名稱、數量、用途、期限及標底等內容。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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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機構備案。
資源臺帳登記管理制度
一、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要建立集體資源臺帳,逐項記錄,代理中心設置資源臺帳,村級設置資源登記簿。
二、資源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還應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
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四、各類資源明細,要同時錄入會計電算化管理系統,并要定期核對數據。
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制度
一、通過對集體資源的管理,規范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拍賣行為,使集體資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護,逐步建立起產權明晰、權責明確、民主監督、科學管理的集體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確保集體資源保值增值。
二、管理的范圍:村、組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林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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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山、荒地、水面等。三、承包(租賃)應當遵循以下原則:1、民主協商,公平合理;2、資源承包、租賃、出讓或拍賣時,經本村村民代表2/3
以上代表簽字同意;3、承包、租賃、出讓、拍賣程序,應合乎村級民主管
理制度各項具體規定.四、村級集體資源的有償使用必須依法簽訂書面合同。
合同文本要使用市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統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簽訂后,應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鄉(鎮)經營管理部門進行鑒證、備案。
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
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
二、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三、強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推進農村集體經濟管理方式創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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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追究制度
1、任何單位或個人侵占、挪用、私分、損壞等非法動用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資源的,有關農村集體資產管理部門要及時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未經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決定,任何組織或個人擅自以集體名義變更與處置村集體的土地、企業、設備、設施等,均屬無效,造成不良后果的,由責任人承擔.對拒不改正的,是村黨支部成員的,按黨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處理,是村民委員會班子成員的,依法予以罷免;構成危害的,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農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工程項目建設未經民主決策程序討論、未采取招投標的,所簽合同無效;造成經濟損失的,主要負責人應當依法予以賠償。
4、任何單位或部門,無論以任何名義挪用、支配、截留村集體資金、資產,變相命令和干涉村集體資產、資金的開支使用,非法動用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縣級人民政府、紀檢監察、農經等部門應責令其限期改正;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依法予以賠償;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主要領導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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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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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資管理情況匯報于家務鄉西馬坊村“三資”管理情況匯報一、于家務回族鄉西馬坊村基本概況于家務鄉西馬坊村位于通州區城南約21公里處,東臨于家務,南鄰果村,西鄰柏福,北臨東馬各莊,地勢平坦,交通便利。全村共有1118人,常住人口1018人,村域面積522畝,耕地面積3651畝,人均土地面積約3畝,屬于中型村落。農業生產主要以糧食種植為主,202*年全村人均收入10665元。二、我村“三資”管理工作情況當前農業和農村正處在農業結構轉型、農村體制轉軌和市場格局轉變的新階段,為了管好集體資金、盤活集體資產和挖掘資源潛力,實現資金、資產和資源管理利用的最大化、最佳化,我村“兩委”班子一直按照上級“三資”管理的要求,同時努力進行管理模式的有益嘗試,力爭把村級資金、資產和資源三方面內容進行統盤考慮、統盤管理,確保“三資”規范、合理利用。(一)資金管理方面村級財務問題一直是廣大群眾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是關系到農村社會穩定最敏感的因素之一。近年來,我村一直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加強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規范管理文件的規定,配合鄉經管站做好“村帳托管”、“大額資金專儲賬戶管理”等工作。并依據我鄉的《村級財務管理規定》、《村級大額資金“專儲賬戶”管理實施辦法》、《農村經濟合同管理辦法》、《村級干部離任審計制度》等4個文件,結合我村實際,制定和完善了貨幣資金管理制度、債權債務管理制度、民主理財、財務公開制度等13個具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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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同時做到了制度上墻,為方便群眾參與村級財務監督提供了依據。
為了使我村財務管理更加規范,我們堅持做到了以下四點:1、“一條主線”即民主管理。從集體資金使用的決策程序,到民主理財小組的理財和監督,到最后的財務公開,均做到民主、公開。
2、“兩個程序”即民主理財和財務公開程序。明確兩程序的實際、實用和實效,確保其操作有依、切實可行。并在公開后,認真聽取村民的意見和建議,對村民反映的問題及時解答、解決。
3、明確“三個職責”即民主理財小組、農村財務服務中心記賬員和村級財務專管員的工作職責,使之更好的履行職責,完成工作任務。
4、“四個必須”即必須做到公開欄公開、“明白紙”到戶、財務報告列入村民代表會議和使用財務公開觸摸屏。(二)資源管理方面
土地是農民手中最大的資源,因此如何做好土地流轉工作便是農村資源管理方面最重要的一環。我村農民手中土地較多,但許多村民收入不僅僅依靠農業,村里的青壯年勞動力多數都外出打工了,留在家里的大多是老人和兒童,每逢農忙時節都忙得焦頭爛額,外出的農民還要回家料理農田,非常不方便,有些戶就自發的進行了土地流轉,然而農戶之間自發進行的土地流轉,有著地域的局限性和信息的封閉性,而且個人之間簽訂的流轉合同也不夠規范,不僅條款內容差異大,而且有些條款千瘡百孔,禁不起法律的推敲,土地流轉糾紛頻發。
發現了這些問題后,我村“兩委”班子成員是看在眼里,急在心上,為了提高土地使用效率,增加農民收入,解決村民在土地上的投入不小、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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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不高的問題,根據我村實際,我們遵循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積極協調、聯系各方面關系,采取多種措施,將部分土地流轉給東升農業等一些企業,增加了村民的土地租賃收入,規范了土地流轉行為,有效的減少了土地流轉糾紛。近些年,我村共流轉了土地共計1500余畝,既維護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益,又合理的配置和利用了土地資源,促進了土地集約規模經營,提升了現代農業發展水平。(三)資產管理方面
1、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情況我村八斗地有一個占地75畝的魚池,由于原租賃協議到期,需重新簽訂承包合同。為了維護村集體利益,我村于202*年4月5日召開了黨員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就八斗魚池承包問題進行探討。形成如下決議:1、成立代表小組負責魚池承包的日常工作,組員包括兩委班子成員,理財小組成員,黨員代表和村民代表。2、魚池租金初步定為每年每畝202*元,租期20年,一次性付清10年租金。3、魚池承包采取競標的方式進行。4月6日我村召開代表小組會議,會上我對魚池承包草圖進行了說明,代表們就租金及公示內容進行了討論,決定起價為每年每畝202*元,第一個10年期滿后若續約,租金應在原基礎上上調10%-20%,或者根據當時情況進行價格浮動。同時魚池發包公示書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到各家各戶。4月14日代表小組會議上,對報名參加競標人員王XX、劉XX、王XX等9人進行了介紹,并決定就下發的參加競拍通知內容進行修改,規定參加競拍者應將10萬元的押金存入村委會指定帳戶,對未競拍上的競拍人員所交的押金按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返還。押金應于18日前打入指定帳戶,競拍于202*年4月19日上午9:30進行,參加競拍的人員憑存款條進入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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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代表小組會議上,代表們討論確定了《西馬坊村土地(漁池)租賃競標規則》、《土地租賃合同》、競標票、承租確認書等文件。
我村于202*年4月19日上午9:30召開了魚池承包競價現場會,魚池承包代表小組成員、區經管站、鄉經管站、鄉紀委、鄉信訪辦、司法所的主要領導參加了現場會。由于截止到18日,只有2名競標者(張XX,王XX)按時交納了10萬元押金,其他人自動放棄,而張XX未能按時參加競拍會,經溝通得知其自愿放棄競拍。因此只有王XX一家參加競拍,我將情況向與會代表做了說明后,宣布王XX以每年每畝202*元的價格競得漁池承包權,并與其簽訂了漁池競拍成交責任書,三日之內簽訂租賃合同。
通過這次魚池的招投標活動,我村“兩委”班子成員、黨員、代表們對推行村級組織重大經濟事項招投標的認識均有了一定的提高,也使村集體的資產得到了保值增值。
2、產權制度改革情況三、“三資”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1、村級“三資”復雜性強,管理難度大。農村“三資”涉及面廣、項目多,既有現金的,又有實物財產的,還有資源性質的;既有可移動的,又有不動的;既有國家支農資金、各項補償補助款,又有集體收入,還有籌資、捐資等,具有較強的復雜性、多樣性,帶來管理難度較大。2、村務公開只強調財務公開,“三資”管理的公開還需加強,“三資”登記的臺賬管理還需進一步完善。3、合同簽訂不夠規范,合同條款不夠完善,使得集體利益可能會得不到有效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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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資”管理人員需要充實,業務素質需要加強。“三資”管理中涉及到多方面知識,而村和財政所人員都只具備一定的財會專業知識,在政策、法律方面、市場運行中所需資質等方面都需要有相應能力的人員參與。需要在這方面對村財經委員、財政所的所有人員都加強培訓學習,必要時要引進中介機構參與。四、進一步做好村級“三資”管理的對策和建議
1、加強培訓,提高素質。我們要把提升村級“三資”管理工作人員的素質作為重要環節來抓,充分利用遠程教育網絡,選擇貼近實際工作的課程,定期進行集中培訓,目前的重點是要加強法律、法規、規章的教育,提高工作人員整體的政策水平和依法辦事能力,切實有效的增強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本領。
2、加強監管,凈化環境。我們要進一步完善村務公開、民主理財、集體資產和資源、債權債務等管理制度,確保村民代表會、民主理財小組等民主管理組織真正發揮監督作用,對集體資產、資源的承包和承包合同的簽訂,嚴格推行公開招標制和村民代表會議決議制。
下一階段,我村將進一步加強“三資”管理工作,做好正在進行的產權制度改革工作,抓好落實,嚴格日常監管,推動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作出新的貢獻。
擴展閱讀: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情況匯報“三資”管理和搭建“三資”委托代理服務監管平臺工作情況匯報根據鎮黨委、政府《關于實施“123農廉工程”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在建立和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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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服務制度方面,我站結合全鎮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實際,注重在健全組織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規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強化監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務上下功夫,“三資”管理工作運作日漸規范,工作機制不斷完善。
一、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建立完善“三資“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
(一)強化組織保障,明確工作機制首先,我站成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指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指導協調、督查考核;成立了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了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同時明確由各村的村務監督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本村“三資”管理的日常監督工作。(二)堅持工作原則,奠定法律保障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則。我們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向鎮提交《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委托代理協議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三)摸清“三資”底數,規范運作程序著重把好“三關”,即清查登記關、群眾參與關、公示公開關。積極利用滕州市農廉監管在線的三資監管平臺,通過網絡將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集中錄入、統一管理、統一上報、統一支出,即時記錄、隨時匯總,實現對“三資”業務、帳務的一體化處理,也滿足了監督監管部門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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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查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確立工作目標
在充分尊重村民意愿的前提下,在工作中始終堅持“五權不變、統一管理、集中支付、分村核算”的理念,堅持“六個統一”,即統一審批程序,統一財務制度,統一票據管理,統一資金管理,統一會計核算,統一會計檔案管理。在此基礎上出臺了《關于加強村級項目競標和嚴格村委會公章管理的意見》、《進一步加強村級財務管理的意見》等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靠制度規范工作程序。(五)加大監管力度,提高監督實效
在強化監管方面,我們堅持三項原則,嚴把三道關口,即堅持農村集體資金、資產的所有權、支配權、監督權、收益權、決策權不變的原則;村集體經濟組織獨立核算的原則;村委會與會計代理中心依法委托的原則。把好三道關,即:一是收入入賬關。各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資金全部納入鎮村
級會計委托代理中心代管賬戶。集體收入的收取,統一使用市經管局監制的專用票據。二是開支審批關。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開支票據必須經經辦人簽字、村支部書記、村主任簽字、民主理財小組蓋章、鎮經管站審驗蓋章。兩字三章齊全后,方可辦理支取。三是公開公示關。每月28日為村民主理財日,每月8日張榜公布收支情況,接受群眾監督。
(六)注重陽光運作,規范招標管理重點對村級經濟合同進行統一規范管理。一是健全制度。健全了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各項制度,使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在實際操作中有制度可依。二是加強監督。強化了民主監督,充分發揮村務監督委員會和村民代表的作用,加強對村集體資產資源承包和工程建設項目的資金使用審批。三是促進規范。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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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密程序,完善提交方案、初步審核、發布公告、投標、開標、公示中標結果、簽訂承包或承建合同、歸檔管理八個環節,保證了村級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和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的公開透明,節約了建設資金,保證了工程質量,贏得了群眾的信任,維護了農村社會穩定,促進了全鎮黨風廉政建設。同時規范村委會公章監管,分別編制村級一般事務和合同協議類公章使用簽批表,制定了嚴格的使用辦法。
(七)突出服務職能,提升服務水平。一是突出了民主監督的服務職能,充分發揮了村務監督委員會的監督作用,預防和制止了賬外賬、坐收坐支、資金體外循環等現象;二是突出了會計監督的服務職能,發現違規違紀問題,做到了及時糾正和查處;三是突出了“三資”管理工作檢查。一方面由鎮紀委牽頭,有計劃、有重點地開展農村“三資”管理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同時對重點村重點問題進行通報。另一方面充分發揮了會計委托代理服務職能作用,妥善處理各種遺留問題、理順了資產往來關系,澄清了集體家底,變單純的農村“三資”不流失向農村“三資”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延伸,促進了農村集體經濟發展。四是強化人員培訓,提升自身素質。對村干部進行“三資”管理培訓,不斷增強自身處理“三資”問題的能力。二、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成效(一)提升了農村“三資”監管能力對于農村“三資”管理,從機制上建立了一套規范農村“三資”運作行之有效的管理辦法,充分做到了“權有所限、錢有人管、事有人監”。一方面加強了農村“三資”管理的指導和服務,建立健全了農村“三資”管理的各項制度,幫助和指導村集體經濟組織依法規范合同、簽訂合同和履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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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另一方面規范了涉及農村“三資”管理有關會議決定、招投(議)標文書的立卷歸檔工作,設立了資產、資源動態式管理臺賬,提升了農村“三資”管理水平。(二)規范了村干部行為
通過清產核資,摸清了村集體家底,強化對村集體資產規范化管理。增強了對村干部的約束力,根除了隨意處置行為。通過構筑監督網絡,鏟除了滋生村干部腐敗的土壤,最大限度地保護和教育了村干部。村干部清正廉潔意識明顯增強,干事創業積極性得到充分激發。(三)推動了村經濟發展通過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既消除了群眾思想疑慮,又調動了群眾參與民主管理的積極性;既增強了資產管理的有效性,又增加了村集體收入;既強化了村干部創新發展意識,又暢通了干群關系“連心橋”,為農村經濟更好更快發展、實現農民持續快速增收注入了不竭動力。(四)促進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通過“三資”管理的規范運作,進一步鞏固和擴大了人民群眾的民主參與權、決策權、監督權,有效規范了村干部的從政行為,增強了工作的透明度,加速了村級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進程,及時化解了農村矛盾,鞏固了農村和諧穩定的良好局面。三、存在問題1、個別村“三資”登記臺賬不完整、不統一。尤其是土地登記不全、不細或沒有登記臺賬,存在底子不清的現象。2、合同簽定不規范。主要是書面合同簽訂時間過長,有的達20至50年,合同要素不全,條款不明,權利義務不平等或其他不符合政策法規要求等方面的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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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少數村會計人員素質低,無證上崗。四、對策及建議1、進一步統一各村各部門對管理好農村“三資”的思想認識。“三資”管理看起來是業務工作,實質上是政治工作、穩定工作。在進一步強化村委會自治組織自我完善、自我監督的同時,克服極少數村干部不夠重“三資”管理的麻痹思想。2、加強培訓,提高認識。村兩委負責人必須首先懂政策、悉管理,通過參加農經業務培訓提高自身素質。“三資”代理服務中心人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及業務能力。3、在繼續加大監督力度的同時,應從根本上解決當前體制上的弊端,即:推行產權制度改革,變行政推動為群眾自發監管,不僅能確保農村穩定,而且維護農民權益。202*年10月29日友情提示:本文中關于《三資管理情況匯報》給出的范例僅供您參考拓展思維使用,三資管理情況匯報:該篇文章建議您自主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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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報告【3篇】這份報告被廣泛使用。根據上級的部署或工作計劃,每完成一項任務,一般都要向上級寫一份報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況、工作中的經驗教訓、存在的問題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獲得上級領導部門的指導。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問題集中整治工作報告的文章3篇,歡迎品鑒!
農村集體“三資”就是農村集體資金、資產和資源的總稱。農村集體資金和資產就是社會各界農民群眾長久以來共同締造的物質財富,農村集體資源就是國家剝奪農民群眾的最為基本的生產資料。當前,農村不穩定的因素很多,其中一個關鍵因素就是由農村“三資”管理不規范所引起的。據有關部門提供更多的數據,近三年去,xx農村信訪案件145起至,與“三資”有關15起至;農村民事訴訟案件183起至,與“三資”有關11起至;農村黨員干部違紀案件起至,與“三資”有關起至。這表明“三資”管理還存有集體資金采用不規范、集體資產分配不公、集體資源外流輕微、村務公開不妥當等客觀情況。強化對農村"三資"管理,牽涉農民切身利益、農村基層非政府民主管理和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關系到農村經濟和社會平衡,就是構筑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關鍵內容,也就是大力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關鍵措施。
今年以來,xx紀委為摸清我區農村“三資”管理問題和滋生原因,找準根治良方,專門組成調研組進行了專項題調。主要針對微權腐敗和侵害群眾利益問題開展了“亮劍行動”,實施“三資”管理“清理計劃”、“五務”公開“陽光計劃”、涉農資金“春雨計劃”,推動農村事務規范化、五務公開制度化、監督檢查常態化、資金使用有效化,促進基層黨員干部遵規守紀、務實為民,提升基層黨員干部形象和群眾滿意度。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狀況
全區29個行政村,195個村民小組,分屬4個街道辦事處。20xx年實現村集體總收入4336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11671元,當年新增農村集體資金產總額305萬元。截止20xx年xx月底,全區村(組)資產總額6313萬元,資產總額1.56億元,登記耕地面積28544畝,林地4072畝,水面5161畝,村辦公用地336畝,村民宅基地9188畝,交通用地2704畝,荒地3228畝,其他用地合計6842畝。
近年來在農村“三資”管理工作,xx重點積極開展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一)機構建設注重強化領導
一就是強化領導。各街道都專門明晰一名副主任具體內容分管“三資”管理工作,吉北“三資”管理中心積極開展工作。二就是機構完善。成立了農村“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全面履行職責“三資”管理服務職責。三就是加強管理。精心安排存有會計證的正式宣布
工作人員擴充服務中心,并推行定崗、定員、DDX。并實行了月討論會制度,研究“三資”管理關鍵性工作。
(二)資金管理注重制度建設
一就是推行村財辦管制度。各村中止財務會計、辦事員,只設立一名報賬員。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對村、組支出負責管理備案進賬,并推行電算化管理。每個村就可以開辦一個基礎賬戶,支票和印鑒由“三資”管理中心統一看管,按一村一賬方式展開分戶核算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以任何理由私設小金庫、賬外賬。二就是規范大額開支有關制度。農村關鍵性決策、關鍵性事項、重大項目精心安排和大額資金采用,必須通過四議兩官方一監督程序。比如說今年3月份該區一個村530畝魚塘承包合同到期,該村官方對承攬事項公開招標,并嚴苛按照“四議兩官方”程序實施,街道調派“三資”管理人員全程展開了監督,最終該村魚塘以80萬元順利延包,化解了承包費難收的問題。推行《農村大額Hardoi提早備案》制度。改前的先花錢后記賬為重備案后開支,再記賬。繼續執行《村干部工資銀行代收制度》,杜絕報賬員以現金形式為村干部派發工資,增加村干部經手現金機會。三就是嚴苛收支財務制度。總收入方面,明晰村集體資金總收入監管范圍,包含舊有累積、經營收入、投資利潤總收入,國家征用土地補償總收入,上級劃撥總收入、買進總收入等。凡屬村集體總收入都必須全額及時歸為“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基本賬戶,嚴禁盧戈韋、侵吞或擅自抵換債務。開支方面,村集體開支根據集體投資理財、民主管理、加強監督的原則,票據由村務監督委員會投資理財嚴格把關,上報單位及責任人蓋章蓋章,經村支部書記、村委主任雙簽下,關鍵性事項支出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通過后繳付。票據方面。村(組)必須采用“三資”管理服務中心具有時間、地點、品名、事由、金額、經手人等七大開支要素,“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負責管理審查票據真假。
(三)資產管理注重程序規范
一就是建設項目推行招投標管理。農村集體投資二萬元以上的建設項目必須按程序展開招投標,村級集體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應遵從官方、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違法管制或排擠本轄區或本轄區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非政府出席投標,嚴禁以任何方式干預招投標活動。任何單位和個人有權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投訴招投標活動中的違法行為。二就是集體資產同時實現臺賬管理。農村資產的采用必須通過規定程序簽訂合同,承包合同須上繳農村三資管理中心檔案備案,由“三資”管理服務中心臺賬備案,統一管理。并定期督查合約履行職責情況,必要時及時啟動法律程序,防止集體資產損失。
(四)資源管理注重公開透明
一就是秉持“凡采用必官方”原則。三資”管理服務中心統一為各村創建集體資源備查厚,所有采用集體資產的單位和個人,都必須與資產所有者簽定書面合約,明晰各自的責任和義務。村委會和村民小組對集體資產的多寡變化,檢查考核等情況推行定期張榜公布,拒絕接受群眾監督,資產臺賬推行動態專人管理,根據情況變化及時調整。二就是利
用“官方日”二次官方。每月x號為“五務”官方日,各村必須按建議對“五務”展開官方。區紀委聯手檢查組、街道聯手檢查組每月非政府有關人員對官方情況展開檢查通報,并做為年終考核各村的重要依據。
二、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存在的問題
盡管在實踐中搞了大量的工作,實際操作中仍存有一些注重問題:
(一)資金損失
一就是總收入不及時進賬。一些村在催收諸如房租總收入、承攬土地總收入時,錢不及時交回村內選定賬戶,導致資金結晶在個別干部或經手人手中,導致干部犯錯誤,給集體導致損失。二就是盧戈韋現象時有發生。個別村繳納現金后,展開盧戈韋,違背財務交、支兩條線規定。三就是私自開辦賬戶。個別村除了開辦基本戶和通常戶外,還建有新村建設賬戶、市場管理賬戶、集體企業賬戶等。基本戶和通常戶就是以村委名義開設的,在監管范圍之內,其它賬戶管理的資金也存有集體資金,但是在運轉過程中瓦解監管和監督,存有變為小金庫的風險。四就是大額資金采用不規范。有的沒票據,白條進賬。或者存有大額資金存有票據不充值。五就是斂財村干部補貼現象屢見不鮮。個別村村干部除了工資外,還列支存有散煤補貼、建立補貼、環保補貼等等。六就是集體資金采用效益較低。集體資金主要用作村民股息,在公益事業和發展農村經濟方面投資較太少,集體結余資金多以銀行存款形式處理,資金保值變現形式單一。
(二)資產流失
一就是資產賬實相符。主要整體表現存有兩種情況:首先就是存有賬無物的現象。資產已遺失、除役或變價處置的資產并無及時進賬核銷;其次就是存有物后宰門。追加的資產并無進賬。二就是資產更改不及時。村內追加的資產因未付清款等原因,導致固定資產賬上無法彰顯。三就是固定資產訂貨隨意性弱。固定資產訂貨不履行職責訂貨相關手續,不招標議價,訂貨程序不細致,導致資產備案不完備不全面。四就是合約簽定不規范。經營轉包、不動產出租、產權受讓、工程建設、土地承攬確權等項目,合約簽定不注重。有些合約簽定隨意性小,有些合約要素不全系列,條款未明,權利和義務的規定不對等,有的甚至沒書面合約,難導致集體資產外流漏洞。
(三)資源貶值
一就是資源底子不明。備案時沒有備案全面,鑿登亂尼里現象較常用,管理從源頭上就發生難點;二就是官方意識談論厚。例如村內一些荒山、灘地、門面房、機械,村干部在對外承攬租賃時暗箱操作方式,不按規定程序官方,公正操作方式。個別村干部將村民委員會自治權認知為村委會主任自治權,更有甚者搞出“自己說了算”,村干部按制度、按程序、按規定辦事的規矩沒構成,從而導致資源升值,更談不上保值變現。
(四)人員違紀違法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疏于,極容易導致有關人員違紀違法。少數基層黨員干部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和有關紀律規定視同虛設,有的虛構套取集體財物,有的違規處理集體資產,甚至除了挪用農民農資補貼現象。這些問題不僅侵犯了群眾的切身利益,還輕微侵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
三、加強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對策及努力方向
(一)堅決執行“四議兩官方一監督”制度
針對當前個別村存在的“決策一言堂、用人一句話、審批一支筆”等問題,為切實保障農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必須將村集體資產、資源發包、大額固定資產的購置與處置等列入村級重大事項,實行流程化、精細化管理。堅持用“流程化、精細化”管住“隨意性”,從強化程序監督入手,凡辦理村級重大事項,必須履行“四議兩公開”程序。不經過“四議兩公開一監督”決策的,街道黨委政府不予批準;不經過招投標的,財政不予付款;不遵循工程合同的,不予決算。
(二)積極探索官方公平公正管理模式
建立“區、街道、農村”三級全覆蓋的農村集體“三資”平臺,按照“一個平臺,三級管理”模式,實現將農村集體“三資”、財務、公開公示集一體的大數據模式,強化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財務核算工作的時效性、及時性和準確性。探索啟動與銀行專線對接工作,實現銀行存款收支與出納數據實時對賬,及時掌握銀行存款異常情況。嘗試將農村集體建設工程交易、資產資源租賃合同簽訂等工作納入農村集體“三資”交易平臺管理,確保建設工程交易、租賃合同簽訂“公開、公平、公正”。拓寬信息公開渠道,通過“櫥窗”、“網絡”、“短信”、“微信”等媒介,同步公開農村集體經營管理情況,確保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知情權和監督權。
(三)嘗試導入第三方管理機制
嘗試引入第三方管理機制,通過公開招標,引入有經驗的第三方資產管理公司,定期對農村集體“三資”進行摸底、登記、管理,增強“三資”清查的實效性,排除人為因素干擾,牢牢掌握農村集體“三資”家底,徹底擺脫目前管理困境。
(四)加強嚴肅查處問責追責力度
建議實行專項審計和督查制度。由區紀委牽頭,審計、農經、財政等相關涉農管理部門參與,組成專項監督工作小組,強化農村集體“三資”專項督查工作。堅持村干部離任或任期審計制度,客觀公正地對村干部在任期內財務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集體資產和資源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全面審計,結果向群眾公開,對審計和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通報。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加大對“三資”管理方面違規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力度,對貪污、挪用、侵占集體資金,擅自處置集體資產、資源等侵害集體、群眾利益的,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裹起來白靈制度建設的籠子
建議制訂《關于對違反農村財務管理行為實行責任追究的辦法》,從制度上明確責任追究的范圍,責任追究的種類,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主要責任,村民主理財小組責任、街道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總會計責任等。從制度上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規范農村財務管理,維護集體經濟利益,促進農村和諧穩定。
為貫徹落實江陰市《關于在“不忘初心、牢記歷史使命”主題教育中積極開展著眼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問題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精神,有效率二要保護群眾利益,進一步規范村集體三資監管,我鎮高度重視,積極行動,深入細致非政府各村積極開展專項整治工作,現將工作匯報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職責
為確保此次專項自查的效果,我鎮明晰了“三資”監管辦公室統籌規劃協同職責,特別強調了農經部門對村集體“三資”的監管職能。明晰各村的三資監管負責人,由專人負責管理專項自查工作,進一步全面落實人員職責,大力推進鎮村兩級協同,在組織上確保了此次專項整治任務有效率有序大力推進。
二、加強培訓、提高業務
在江陰市舉行三資監管專項整治業務會議之后,我鎮緊隨上級部門步伐,于11月13日招集各村財務會計積極開展了三資監管專項整治工作會議。會上,農經部門向各村表達了本次專項整治工作重要性和具體內容的自查建議,并和各村財務會計互動自學了市里的培訓ppt及印發的農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政策編訂。提升了各村三資監管人員的思想認識及業務能力,在人員上確保了此次專項整治工作實效。
三、問題導向、突出實效
本次三資監管專項整治以巡查自查問題為導向,建議各村對巡查出的問題認真清掃,尤其對牽涉至農村集體三資的問題逐個分析整理。根據問題制訂詳盡的自查方案。目前自查報告和自查目錄已初步構成,后期我們可以根據各村自查方案,重點嚴格執行全面落實自查。
除了巡查整改,我們對兩項清理進行了回頭看工作,對2022年的兩項清理情況進行了排查,將整改情況填表上報。對2022年的資金出借、資產資源出租情況進行清理。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形成長效機制,我們將根據此次專項檢查結果,查漏補缺,進一步強化三資監管力度。嚴格落實每半月對整改問題的排查統計工作,定期對各村進行督查,形成長效化、制度化的自查自糾機制。二是用好各類三資平臺,持續督促各村用好e銀通、村務卡、規范各村財務支出手續。專人負責三資監管預警平臺,每日查看預警,及時處置整改。督促
各村加快產權交易平臺錄入,確保應進必進。三是強化三務公開。每月通報各村戶戶通點擊率,督促各村規范在戶戶通上的上傳內容,提升戶戶通普及率,確保及時、全面地公開三務信息。
根據縣委、縣政府關于《蒼南縣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分散整治工作的實施方案》(蒼農〔2022〕96號)的通告,在鎮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和輕易指導下,我們以問題為導向,將核查和自查結合,對鎮36個行政村深入細致積極開展“三資”管理專項環境治理工作。截至目前,36個村基本順利完成了自查自糾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農村集體“三資”管理情況:
一是資金管理情況:各村都能嚴格執行有關規定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村集體收取各項收入時,都能使用統一的專用票據;村集體存款各村只有一個帳戶,能嚴格執行帳、款分管,全鎮村級財務帳目、資金都由鎮三資管理中心代管。二是資產資源管理情況:農村集體資產資源能夠按照有關規定清產核資;村集體資產的取得、變更或終止,全部經過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會議或村兩委會討論決定;村集體資產的承包、租賃、出讓,一般經過村股份經濟合作社股東代表大會或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
(二)農村集體“三資”專項環境治理工作的進展情況:
一是組織實施情況:我鎮及時成立“三資”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由專人負責,對全鎮36個行政村的集中整治工作進行業務指導,明確工作職責。
二就是農村集體“三資”核查情況:鎮“三資”整治工作小組,按照整治的范圍全面展開核查,如實投檔核查結果,對各村的“三資”情況展開分類匯總,備案臺賬,創建臺帳。至目前,全鎮36個行政村已全面完成了自查自糾階段工作任務,共排查出來各村白條(單張100元以下)、非生產性支出不合規等問題,具體內容問題看看附表。
二、存在問題
目前,我鎮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還存有一些問題,須要進一步健全和規范,主要整體表現在:
一是村級“三資”管理制度不夠完善,財務管理制度不夠健全規范,或未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
二就是白條進賬問題:原始憑證不規范,部分村存有采用白條(1-5月份單張100元以下),未采用非正規發票進賬的問題;
三是存在少數非現金結算不到位問題:部分費用支出及資金付出未嚴格執行轉賬支付;
四就是非生產性支出不規范:個別村存有村主職干部派發補貼,餐費開支;
五是村級工程項目建設不規范:村級工程未嚴格執行5萬以上要招投標的規定,或將5萬以上的工程拆分成若干個工程;
六就是三資隊伍不完善:因人員調整,三資中心工作人員太少、嶄新工作人員業務不甜,村賬管理脆弱。
三、整改措施:
1、必須進一步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創建權力目錄,明晰職責權限,規范管理。
2、實行三資管理改革,對各村董事長及報賬人員進行業務培訓,加強專業素養。
3、舉行專題會議,遞交有關文件規定,領會上級文件精神;針對白條進賬等財務問題展開重點宣傳及教育。對發生采用白條情況的村進行批評教育;表達相關手續齊全、合規的退庫進賬流程;對已進賬白條建議盡快覺拉正式宣布發票。
4、嚴格控制非生產性開支,具體做到“八嚴禁”,違規發放村干部年終補貼提交鎮紀委處理,嚴格執行大額資金轉賬支付;嚴格執行會議報支相關規定。
5、嚴格執行村級工程招投標程序,未招投標予以開戶支票,予以進賬;對已進賬未招投標工程建議審計工作審價;村級工程項目必須嚴苛按照規定簽定規范的合約,對于蓋章蓋章不規范的合約展開自查。
篇四: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趙河村原有資產水電站在三資清理前以口頭協議形式承包給個體戶張永昌承包年交3000元承包費清理組對該村資產進行清理評估后對外公開發包現在年承包金為12000元為該村年增加集體收益9000原有水面兩處清理前兩處水面均被農戶霸占承包金分文不交村里對此非常頭痛群眾怨氣很大鎮清理組分別找到對象戶跟他們講清道理集體資源不允許無償占有通過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兩對象戶公開投標兩處水面村里年收益3000元村級三資管理工作匯報
通過清理,的確做到核實了村級資產資源,明晰了債權債務。真正使群眾明白,干部清白。清理前少數村部分群眾因村級財務時有發生信訪現象,通過清理核實,消除了群眾的疑慮,廣大干群非常滿意,無一例群眾信訪現象發生。在規范管理的同時,建立健全了資產資源管理的長效機制,鎮代理服務中心與各村簽訂了委托代理服務協議書,對村級資產資源的處置一律實行公開發包,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真正發揮了鎮代理服務中心的職能作用,村級收益得到了實實在在的提高。7、強化督查,嚴明責任。為了進一步掃清“三資”清理工作中的障礙,確保清理工作順利進行,按鎮黨委、政府安排,領導組成員不定期到各村進行了督查,對工作不到位的通報全鎮,并限期整改。對工作消極應付,群眾反映較大的村,按照職責分工,分別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絕無姑息遷就的現象發生。通過督查,全鎮上下樹立了一盤棋的思想,此項工作按照實施方案要求,已全面完成了任務。三、下步工作打算為進一步規范三資代理服務工作,最大化發揮資產資源經濟效益,創新機制,加強管理,擬打算做好如下工作:1、成立監督機制。各村“三資”管理工作實行陽光操作,民-主管理,為此,各村8月底成立村集體“三資”監督管理委員會,成員3-5名,公開推選產生,委員會職責監督管理村集體資金的使用,公開村集體資產資源的招
投標情況;參與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的日常審核工作,真正為三資工作順利開展保駕護航。2、實施流程化操作。
鎮“三資”代理服務中心擬定于在9月初開始對各村資產資源實施流程化管理,按照制定的流程圖,規范操作,科學管理,真正發揮村級資產資源最大效益,提高村集體經濟收入,發展壯大農村經濟,促進農村經濟工作再上新臺階。
村級三資管理工作匯報[篇2]根據鎮黨委、政府《關于實施“123農廉工程”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的實施方案》的總體部署,在建立和完善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和委托代理服務制度方面,我站結合全鎮農村“三資”管理工作實際,注重在健全組織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規范程序上下功夫,在強化監督上下功夫,在提升服務上下功夫,“三資”管理工作運作日漸規范,工作機制不斷完善。一、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建立完善“三資“委托代理制度的主要做法(一)強化組織保障,明確工作機制首先,我站成立了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指導小組,明確專人,負責指導協調、督查考核;成立了鎮農村集體“三資”代理服務中心,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監督管理的實施意見》,提出了規范農村“三資”管理工作的具體要求。同時明確由各村的村務監督
委員會(民-主理財小組),具體負責本村“三資”管理的日常監督工作。
(二)堅持工作原則,奠定法律保障堅持村集體經濟組織自愿委托代理的原則。我們在工作中要求各村召開村民代表會議,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同意,向鎮提交《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委托代理協議書》,明確了雙方的權利、義務和法律責任。(三)摸清“三資”底數,規范運作程序著重把好“三關”,即清查登記關、群眾參與關、公示公開關。積極利用滕州市農廉監管在線的三資監管平臺,通過網絡將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集中錄入、統一管理、統一上報、統一支出,即時記錄、隨時匯總,實現對“三資”業務、帳務的一體化處理,也滿足了監督監管部門的后臺查詢和村民直接操作、自助管理等需求。(四)健全管理制度,確立工作目標《村級三資管理工作匯報》全文內容當前網頁未完全顯示,剩余內容請訪問下一頁查看。
篇五: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第一篇: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XX村集體“三資”管理工作報告
為認真貫徹XX區新農村建設,著力改變城鄉二元結構,深化村級體制改革,降低集體組織管理成本,健全集體民主管理機制,進一步增強農村經濟社會活力,根據新區、鎮關于新農村建設的有關精神,我村從2008年起,借鑒先進經驗,立足本地實際、認真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三資”管理辦法,規范管理、有效監督,使村級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等“三資”管理工作逐步步入制度化、程序化軌道,集體資產盤活率達到100%,有效地保護了集體資金、資產安全,提高了資源開發利用效益,減少了基層矛盾糾紛,有力地促進農村和諧穩定,取得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現就此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總結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三資”清理的重要性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緊緊圍繞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新農村建設的目標,以發展和保障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的物質權益和民主權益為核心,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進一步加強村級“三資”管理,形成制度健全,管理規范,監督有力的村級“三資”運行和管理機制,規范農村基層干部權力運行,為有效防止農村集體資產流失,推進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奠定基礎。
二、完善制度、逐步改革
2008年起,我村按照村社區公共管理、服務與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分離的要求,形成村黨支部統一領導、村民委員會負責社區公共管理與服務,村集體經濟組織負責集體資產經營管理的村級組織架構。
(一)健全村集體經濟民主管理體制
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是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最高權力機構,我村由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戶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了27名代表。
我村集體資產重要投資項目、經營計劃、集體資產經營負責人任免、集體經濟的內部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收入的決算和可支配財力使用的預算等重大事項,均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決定。
(二)成立村集體資產管理委員會
我村集管會由村黨支部、村民委員會和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7人組成,均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
村集管會是村級集體資產管理決策機構,作為村集體經濟出資人代表,履行村集體資產所有者代表的職責,領導和監督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工作。
(三)成立村集體資產民主理財監督小組
經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代表會議選舉,產生了5人組成的XX村集體資產民主理財監督小組。民主理財監督小組在村集管會的領導下,履行對村集體資產經營管理及重大經濟活動的監督,定期開展活動,促
進村集體資產依法規范管理,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
三、明確責任、強化落實
(一)召開會議,落實人員。在村級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改革期間,村兩委召開專題會議,就清理工作制定摸底方案,并落實專人負責。村黨支部高度重視,認真組建了村級集體資產管理體制改革的領導小組和工作機構,做到統籌安排,精心組織。
(二)清產核資,建立臺賬。清資產是集體資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其主要任務是:清查資產、界定權屬,重估價值,核實存量,登記產權,建章立制。在鎮
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組織人員對村所有資金項目進行清理清查,對資產、資源進行全面摸底、計量、盤點、核實、登記,全面澄清村資金、資產、資源底子。全面清理賬戶、債權債務、收費票據、固定資產及公有財產,并進行分類造冊登記。規范賬務賬目,建立一套“三資”賬簿,并在村務公開欄公示,接受群眾監督。
村級“三資”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我們深刻地體會到,領導重視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前提,人員落實是做好“三資”管理工作的基礎;措施到位是搞好“三資”管理工作的保證;鎮村配合、上下聯動是做好“三資”工作的關鍵。我村高度重視,切實加強領導,取得了一定的成績,規范了村組集體“三資”運營,保護了農村“三資”所有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預防了集體資產流失,使集體資金、資產、資源得到了有效利用。真正實現了從“為民作主”向“由民作主”、從“制度民主”向“程序民主”、從“暗箱操作”向“陽光操作”的轉變。但是離上級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下階段,我村將總結經驗,吸取教訓,以上級要求為準則,扎實做好我村的三資管理工作,規范三資運營,切實保障廣大群眾的利益。
XX村
2012年4月23日
第二篇: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報告
樓德鎮農村“三資”調研報告
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簡稱農村“三資”)管理涉及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關系農村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是黨的農村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農民關注的焦點、熱點問題。近年來,我們按照市委“雙代管”要求,立足經管職能,以“三資”管理為抓手,抓源頭、治根本,深入開展“強基工程”,抓住了經管工作的主要矛盾,促進了農村和諧穩定發展。
一、農村“三資”管理的基本情況
農村“三資”主要是指村集體經濟組織資金、資產和農村土地資源。截止2011年12月底,全鎮村集體資金總額達471萬元,固定資產總額達446萬元,農村集體土地7.42萬畝,其中耕地6.59萬畝,林地0.35萬畝。農村“三資”管理模式主要以村級財務委托代理為主,目前全鎮36個村都已經實現委托代理。為切實加強農村“三資”管理,我們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工作。
(一)創新機制,實行農村財務委托代理制
為進一步強化村級財務管理、維護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村民的合法權益、從源頭上、制度上堵塞漏洞,2004年,我鎮出臺了《關于推行農村財務管理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樓發[2004]31號)和《關于印發的通知》(樓發[2004]32號),在農村財務“雙代管”和會計制度“四制改革”的基礎上,全鎮36個村全面推行了村級財務委托代理制。為規范完善代理中心運行機制。2007年我鎮下發了《關于實行樓德鎮村級集體經濟組織財務章統一管理的通知》。并且實行票據統一領用、核查、銷號、歸檔制度,規范了村級財務票據管理,更加便于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村財務管理混亂的局面,推進了農村財務管理規范化進程。
篇六: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1、財務收入管理制度集體經濟組織的經營、發包、租賃、投資、資產處置等集體收入,上級轉移支付資金以及補助、補償資金,社會捐贈資金,“一事一議”資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等,應當及時入賬核算,做到應收盡收。嚴禁公款私存、私設小金庫。要加強票據管理,杜絕“白條"抵庫.要定期與開戶銀行核對賬目,定期盤點庫存現金,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賬實相符。
2、財務開支審批制度日常開支按規定程序審批,重大事項開支應當履行民主程序.財務開支事項發生時,經手人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注明用途并簽字(蓋章),報經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同意并簽字(蓋章),定期交村務監督委員會集體審核.審核同意后,由村務監督委員會負責人簽字(蓋章),由會計人員審核記賬。財務流程完成后,要按照財務公開程序進行公開,接受全體成員監督.
3、財務預決算制度年初應當編制全年資金預算方案,按民主程序形成決議并張榜公布;預算調整時,要嚴格履行相關程序。年終應當及時進行決算,并將預算執行情況和決算結果向全體成員公布
4、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明確各財務管理崗位的職責、權限,實行賬、款分管,支票、財務印鑒分別保管。要按照會計核算主體分設賬戶(簿),應當尊重村集體經濟組織的資產所有權和財產管理自主權,不得改變集體資金的性質。
5、財務公開制度應當將財務活動情況及有關賬目,定期逐筆逐項向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公布,接受群眾監督。年初公布財務收支計劃,每月或每季度公布各項收入、支出情況,年末公布各項財產、債權債務、收益分配等情況.
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1、資產清查制度
定期進行資產清查,重點清查核實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各種資產、負債和所有者權益,做到賬實、賬款相符。
2、資產臺賬制度集體所有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工具、器具和農業基本建設設施等固定資產,要按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時記錄資產增減變動情況。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還應當登記承包、租賃單位(人員)名稱,承包費或租賃金以及承包、租賃期限等。已出讓或報廢的,應當及時核銷。
3、資產評估制度集體經濟組織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出讓集體資產,以參股、聯營、合作方式經營集體資產,集體經濟組織實行產權制度改革、合并或者分設等,應當進行資產評估。評估由農村經營管理部門或具有資質的單位實施。評估結果要按權屬關系經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或成員代表會議確認。
4、資產承包、租賃、出讓制度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應當制定相關方案,明確資產的名稱、數量、用途,承包、租賃、出讓的條件及其價格,是否招標投標等事項;同時履行民主程序。集體資產承包、租賃、出讓經營時,應當簽訂經濟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并向全體成員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當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5、資產經營制度集體資產實行承包、租賃、出讓經營的,要加強合同履行的監督檢查,公開合同履行情況;收取的承包費和租賃金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集體經濟組織統一經營的資產,要明確經營管理責任人的責任和經營目標,確定決策機制、管理機制和收益分配機制,并向全體成員公開。集體經濟組織實行股份制或者股份合作制經營的,其股份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要定期對集體資產的使用、
維護和收益進行檢查,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農村集體資源性資產管理制度1、資源登記簿制度
法律規定屬于集體所有的土地、林地、草地、荒地、灘涂等集體資源性資產,應當建立集體資源性資產登記簿,逐項記錄。資源性資產登記簿的主要內容包括:資源的名稱、類別、坐落、面積等。實行承包、租賃經營的集體資源性資產,還應當登記資源承包、租賃單位(個人)的名稱、地址,承包、租賃資源的用途,承包費或租賃金,期限和起止日期等.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以及發生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事項等要重點記錄.
2、公開協商和招標投標制度集體所有且沒有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林木、山嶺、園地、荒地、灘涂、水面等資源性資產的承包、租賃,應當采取公開協商或者招標投標的方式進行。以公開協商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由雙方議定。以招標投標方式承包、租賃集體資源的,承包費、租賃金應當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招標方案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在招標中,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先中標權。招標投標方案、招標公告、招標合同和相關資料應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3、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
集體資源的承包、租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或協議,統一編號,統一管理。合同應當使用統一文本,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違約責任等。上交的收入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納入賬內核算并定期公開。經濟合同及有關資料應及時歸檔并報鄉鎮農村經營管理部門備案。
4、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是集體資產和資源的重要組成部分,其收益歸集體經濟組織所有,主要用于發展生產、增加集體積累、集體福利和公益事業等方面,改善農民的生產生活條件,不得用于發放干部報酬、支付招待費用等非生產性開支.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收益要納入賬內核算,嚴格實行專戶存儲、專賬管理、專款專用、專項審計監督。
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制度
一、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必須堅持真實、科學、公正、可行的原則。
二、農村集體資產在發生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進行資產評估:
(一)資產拍賣、出售、轉讓;(二)以招標方式發包、租賃資產經營權;(三)實行兼并、分立、聯營、股份經營及改組股份合作經營;(四)以股份的形式將存量資產折股量化或折股出售;(五)與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開辦合資、合作經營企業;(六)企業清算;(七)資產毀損;(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九)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必須進行資產評估的其他情形。三、農村集體資產評估范圍包括:依法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資源性資產、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其他資產。四、農村集體資產單位價值在5000元以上的必須進行評估;資源性資產單位價值不論金額大小都要進行評估。
五、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必須委托具有合法資格的評估中介機構或農村集體資產產權管理部門具備評估資質的人員,組建評估小組,成員不得少于3人。
六、村集體經濟組織委托評估機構進行資產評估時,應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評估機構、評估人員應對村集體經濟組織提供的有關情況和資料保密。
七、農村集體資產評估按照下列程序進行:(一)申請立項;(二)資產清查;(三)委托評估;(四)評定估算;(五)驗證;(六)確認。八、農村集體資產評估后必須出具《評估報告書》,評估報告書有效期為1年.九、農村集體資產評估的費用由被評估單位承擔。
農村集體資產集中采購制度一、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添置大型集體資產委托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所集中采購的辦法,并簽訂委托協議.二、添置下列資產必須實行集中采購:1、新建辦公、生活用房;2、新建公共娛樂場所;3、政府投資的公益性建設項目;4、添置交通工具、儀器及設備;5、添置價值在2000元以上(含2000元)的辦公用品;6、投資在20000元以上(含20000元)的修繕或維護項目;7、其他需要進行集中采購的項目。三、集中采購采取下列幾種形式:1、公開招標;2、詢價采購;3、競爭性談判;4、邀請招標;5、單一來源采購。四、集中采購前必須履行下列相關程序:1、村委會提請村民代表大會討論通過;2、村委會向鄉人民政府提出申請;3、鄉人民政府審批;
4、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所備案。五、集中采購必須具備或履行下列相關手續:1、村民代表會討論通過的決議復印件;2、提交集中采購申請書;3、鄉人民政府審批的依據;4、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所下達的集中采購通知;5、集中采購委托協議;6、集中采購公告、公示;7、集中采購招標文件;8、集中采購《投標書》;9、集中采購評標記錄;10、集中采購中標通知;11、簽訂集中采購合同書;12、集中采購驗收報告。六、集中采購的評標辦法由農村集體資產產權交易所比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的相關條文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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