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倉儲保管合同,供大家參考。
倉儲保管合同
甲方(保管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存貨方):
法定代表人:
上述各方經平等自愿協商,簽訂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一、儲存貨物的名稱、規格、數量、質量
編號 | 包裝 | 貨物名稱 | 品種規格 | 數量 | 質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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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貨物包裝
1.存貨方負責貨物的包裝,包裝標準,按國家或專業標準規定執行;
沒有以上標準的, 在保證運輸和儲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當事人議定。
2.包裝不符合國家或合同規定,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由存貨方負責。
三、保管方法
根據有關規定進行保管,或者根據雙方協商方式進行保管。
四、保管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五、驗收項目和驗收方法
1.存貨方應當向保管方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貨物驗收資料或提供的資料不齊全、不及時,所造成的驗收差錯及貽誤索賠期或者發生貨物品種、數量、質量不符合合同規定時,保管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保管方應按照合同規定的包裝外觀、貨物品種、數量和質量,對入庫物進行驗收,如果發現入庫貨物與合同規定不符,應及時通知存貨方。保管方未按規定的項目、方法和期限驗收,或驗收不準確而造成的實際經濟損失,由保管方負責。
3.驗收期限:國內貨物不超過 天,國外到貨不超過 天。超過驗收期限所造成的損失由保管方負責。貨物驗收期限,是指貨物和驗收資料全部送達保管方之日起,至驗收報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運輸或郵電部門的戳記或直接送達的簽收日期為準。
六、入庫和出庫的手續
按照有關入庫、出庫的規定辦理;
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入庫和出庫時,雙方代表或經辦人都應在場,檢驗后的記錄要由雙方代表或經辦人簽字。該記錄就視為合同的 有效組成部分,當事人雙方各保存一份。
七、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
按照有關損耗標準和損耗處理的規定辦理,如無規定,按雙方協議辦理。
八、費用負擔、結算辦法
九、違約責任
1.保管方的責任
(1)由于保管方的責任,造成退倉或不能入庫時,應按合同規定賠償存貨方運費和支付違約金。
(2)對危險物品和易腐貨物,不按規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3)貨物在儲存期間,由于保管不善而發生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如屬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或超過有效儲存期而造成貨物損壞、變質的,不負賠償責任。
(4)由保管方負責發運的貨物,不能按期發貨,賠償存貨逾期交貨的損失;
錯發到貨地點,除按合同規定無償運到規定的到貨地點外,并賠償存貨方因此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存貨方的責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須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資料, 否則造成貨物毀損或人身傷亡,由存貨方承擔賠償責任直至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存貨方不能按期存貨,應償付保管方的損失。
(3)超議定儲存量儲存或逾期不提時,除交納保管費外,還應償付違約金。
3.違約金和賠償方法
(1)違反貨物入庫和貨物出庫的規定時,當事人必須向對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違約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貨物的 個月保管費(或租金)或 倍的勞務費。
(2)因違約使對方遭受經濟損失時,如違約金不足抵償實際損失,還應以賠償金的形式補償其差額部分。
(3)前述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一律賠償實際損失。
十、不可抗力
由于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 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部分不能履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 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序,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其他
1.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合同各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位于 (地點)的 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2)依法向 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二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各份協議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協議經各方簽署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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