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對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報告(完整文檔),供大家參考。
關于法治政府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
按照中共包頭市委員會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轉發《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對全區法治政府建設情況進行預驗收調查的通知>的通知》(包依法治市辦發﹝2019﹞2 號)文件要求,我局結合工作實際,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依法行政工作基本情況
(一)制度落實情況。一是依法行政工作匯報制度我局通過局黨組擴大會的形式,聽取行政執法工作情況的匯報。重點聽取了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建設情況、“放管服”工作進展情況、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開展情況、農藥市場監管和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等情況的匯報。二是加強年度考核制度,按照《包頭市行政執法人員考核評議制度》等相關制度,將各項執法工作列入到局所屬的各相關執法單位的業務工作目標中,作為一項重要指標進行目標考核,確保行政執法工作全面履行。
(二)行政權責清單梳理工作。按照市審改辦相關文件要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對照《盟市農牧業局行政權力事項通用清單》,結合我局實際,對行政權力事項進行了全面梳理。截至目前我局共梳理行政權責事項 264 項,其中行政許可 17 項、行政確認 2 項、行政處罰 190 項、行政強制 22 項、行政監督檢查 30 項、其他行政權力 3 項。
(三)“放管服”改革工作情況。一是按照市政府辦公廳《包頭市 2018 年“放管服”改革工作整改任務清單》的通知,對自查問題及日常發現問題進行了梳理匯總上報;二是編制并公布行政許可證明事項清單,根據《關于編制和公布行政許可證明事項清單的通知》,我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所辦理的 6項行政許可事項證明事項,認真進行了的梳理編制,凡未列入清單的證明事項,一律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一律不得作為行政許可受理和批準的條件;三是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自治區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了《包頭市農牧業局關于主要農作物種子生產經營許可實施強化市場準入監管改革的事中事后監管工作方案》,明確了監管措施、監管程序及處理方式;四是按照市政務服務中心《關于擴大“最多跑一次”事項范圍的通知》(包府政務發﹝2018﹞16 號),《關于梳理“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就近辦、聯合辦”事項的通知》要求,明確了我局擴大“最多跑一次”和“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就近辦、聯合辦”事項范圍,涉及全部公共服務事項。
(四)加強行政執法建設。一是加強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建設。按照綜合執法改革要求,我局組建的“包頭市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局”,使農牧業行政執法工作進一步走向了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為加強執法力量,提升綜合執法能力,在原有 20 人編制的基礎上,又增加了 10 個編制,并在專
業上進一步擴充。二是加強執法制度建設。按照依法治國的要求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規定先后建立了《行政處罰回避制度》、《行政執法的“五公開”、“十不準”》、《農業行政執法過錯責任追糾制度》、《農業行政執法文書檔案管理制度》、《行政處罰重大案件集體討論制度(試行)》、《行政執法投訴受理制度》、《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制度》等十五項內部管理制度。為推動規范執法、文明執法、秉公執法、起到了積極作用。三是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制度。積極參與誠信體系建設,切實提高執法公信力。及時將辦結案件納入協同監管平臺進行了信息發布,實現了信息公開,信息共享,確保行政執法工作的公平、公正、透明,接受群眾監督。
(五)深入開展普法。我局充分利用主管農業、貼近農牧民和熟悉農村的工作優勢,重點加強農牧民法制宣傳教育,把提高農民法律素質作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的基礎性工作來抓,并有針對性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種子、農藥、肥料、獸藥、飼料等方面的法律法規,促進各類農資經營者、農產品生產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依法生產經營。全年共開展媒體宣傳 9 次,發放宣傳資料 7115 份,指導培訓 12 場次,指導培訓396 人次。
二、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依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促進農村牧區社會穩定。本著主動解決問題的態度,把矛盾處理在萌芽,化解在基層,積
極探索解決問題的有效途徑,法律政策有明確規定的,要嚴格按照規定執行;沒有明確規定的,依照法律政策基本精神,尊重農牧民意愿,結合當地實際,引導當事人依法理性地反映和解決土地承包經營存在問題。充分依靠協商、調解、仲裁和訴訟等渠道,對排查出的問題認真研究解決辦法和措施,與承包農戶溝通并依法妥善解決。
(二)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確保農牧業生產安全。開展執法專項行動工作。根據工作要求,在全市范圍內,積極組織開展農藥、“瘦肉精”、生鮮乳、獸用抗生素、屠宰監管“掃雷行動”、水產品質量安全和農資打假七類專項治理行動,全市檢查生產經營企業 878 家次,出動執法人員 2521 人次,查處問題 23 起,涉及金額 1.9687 萬元,責令整改 23 起。
(三)注重執法人員培訓教育,提升執法辦案水平。為了提升執法人員的執法能力和辦案水平,規范和有效開展綜合執法工作,我局選派相關人員參加了執法培訓和交流活動。組織全市農牧業行政執法人員開展了行政執法培訓,宣傳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農牧業政策,講解了先進的辦案方法、技巧,對提高我市旗縣區農牧業行政執法水平,起到了積極作用。
(四)嚴格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標準,確保辦案合法合規。內蒙古自治區新修訂的農牧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一經下發,我局及時下發各相關單位,組織全體執法人員認真學習,并要求在執法辦案中必須按新的裁量標準執行,確保行政處罰案件,
符合自治區農牧業行政處罰裁量標準。
三、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
通過多措并舉、有序推進,我局的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待今后進一步采取措施加以解決。
一是由于近幾年各執法單位沒有專項資金,目前相應的一些檢驗設施、設備缺乏,導致執法手段落后,缺乏辦案的基本條件,農牧業行政處罰案件較少。
二是旗縣區農牧業綜合執法機構,執法經費還沒有全部納入本級財政預算,工作經費等相關問題有待進一步解決。
下一步工作:
(一)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加大行政執法力度。進一步落實農牧業行政執法相關制度,認真履行各項法定職責,積極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公民、法人和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為健全自治、法制、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二)推進依法行政,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把堅持和實施依法行政作為塑造農牧業新形象的切入點和根本手段,認真落實行政權責制度和“雙隨機,一公開”制度,按照要求及其職責分工,明確責任;進一步健全行政機關推進依法行政工作領導體制,加強對依法行政工作的調查研究,組織協調、督
促指導工作;著力提高執法人員的法治理念,不得有超越憲法法律的特權,嚴格執法、公正執法,切實維護法律的尊嚴和公信力。
(三)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建設。重點抓好農牧業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并列入執法單位的年度目標。要使執法人員了解和掌握實施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熟知自己的法定職責、權限,掌握農牧業行政處罰程序規定和執法文書制作規范,不斷提高農牧業行政執法水平。切實發揮農牧業綜合行政執法機構的作用,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凈化農資市場,保障農產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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