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權利腐敗問題,供大家參考。
權利腐敗問題
“ 權力腐敗問題” 背景:
所謂權力腐敗,是指黨或國家機構的一級組織,黨或國家機構的工作人員包括國家機構任命的其他人員,為滿足私欲、謀取私利或局部利益而實施的嚴重違背黨紀政紀,違犯國家法律、侵犯黨和國家、人民利益,并造成嚴重后果或惡劣政治影響的蛻化變質行為。其最本質的特征是利用公共權力謀取私利。
我國“ 權力腐敗問題” 的現狀:
一、在行政管理中把權力當作謀取經濟利益的工具。監守自盜,挪用擠占國家的專項資金;采購物品收受回扣,侵占公款;走私販私,嚴重擾亂國家經濟秩序;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在商品房買賣置換中以明顯低于市場價格購置或以劣換優謀取不正當利益的;以借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車的;以賭博或變相賭博等形式收錢斂財的,借委托他人投資證券或其他委托理財的名義獲取不正當利益的;領導干部配偶、子女違反規定經商辦企業;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特別是違規發放與核銷貸款;在政府投資項目中搞虛假招標投標;非法批地、低價出讓土地或擅自變更規劃獲取利益;違規審批探礦權和采礦權、參與礦產開發;在企業重組改制中隱匿、私分、轉移、賤賣國有資產;領導干部和執法人員為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嚴重違反津貼補貼有關規定的案件,在征地拆遷、企業重組改制、安全生產、社保基金管理、環境污染、庫區移民等方面嚴重侵害群眾利益;在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以及資源開發和經銷等領域收受商業賄賂。有些領導干部違反組織人事紀律,從個人的私利出發,以個人好惡恩怨取人,利用手中職權安排提拔子女、親友、親信、同鄉,拉幫結派,任人唯親,排斥異己;拿職位送人情,搞交易,拉關系,甚至變相賣官。
二、在行政管理中把權力當作為生活作風腐化的橋梁。少數公職人員和黨員領導干部,依仗手中的權勢和占據的領導崗位,在生活上迷戀燈紅酒綠,腐化墮落,大搞以權謀色。社會上一些不法分子,就是利用美色為誘餌,進行權色交易。這部分人把人民給予的權力當成自己撈取錢財、獲取美色的橋梁。在工作交往上把權力變為吃喝玩樂、揮霍浪費的機會。部分權力在運行的過程中,緊緊與吃喝聯系在一起,好象不吃不喝不能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致使動用公款吃喝玩樂之風越演越烈。有人認為有權不用,過期作廢,因而你用權請我,我用權請你,出現一宴接一宴,天天赴宴大吃大喝,甚至貸款吃喝,送禮、三陪都由公款支付。變相公款旅游、超標準超編制配備使用小汽車、違規集資建房和超標準多占住房等問題。
三、在行政管理中把權力當作為獲取名利的條件。在權力腐敗中,部分權力已經介入意識形態領域,當權者把手中的權力變為撈取政治地位和資本的手段,以手中的權力和金錢為動力,弄名利地位,弄官銜待遇,弄先進勞模,弄文憑職稱,弄虛作假,欺上瞞下,謊報成績,大搞浮夸。
“ 權力腐敗問題” 產生的原因:
一、經濟利益的驅動導致利己主義不斷蔓延。以商業賄賂為特征的權力腐敗行為的主要根源是一種市場行為的利益導向。一方面,由于現行的行政大權落在一小部分管理人員手中,他們手中掌握著“生殺大權”;另一方面,買方與賣方之間的競爭,買方中一部分會在利益的驅動下,用獲得所擁有的超額報酬中的一部分,以賄賂(紅包或回扣)的方式來爭奪。對超額報酬的估計與正常報酬的預期兩者之間的差額越大,越存在行賄的經濟基礎。
二、在行政審批、執法監督、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和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和行政權力運行不規范,以及對權力的監督機制不夠完善。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正在逐步建立之中,許多與之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還沒有制訂出來。不健全、
不完善的政治經濟體制本身就是滋生腐敗的土壤,而不健全、不完善的監督制約機制更使得腐敗有機可乘,有空可鉆,腐敗必然蔓延,為一些領導干部通過插手微觀經濟活動謀取私利提供了土壤和條件。由于部分地區轉變政府職能、簡政放權等方面的許多改革措施還沒有到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沒有完全實現,體制、機制和制度方面還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這就為少數人通過插手微觀經濟活動謀取私利提供了條件。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缺乏必要的監督制約;二是對房地產開發的管理不規范,存在隨意減免稅費的弊端;三是在企業產權交易過程中,行政權力不當介入,產生嚴重腐敗問題;四是財政管理體制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力。種種事實表明,“小金庫”已經成為腐敗現象滋生的重要經濟源頭。五是對“一把手”的監督機制存在缺陷,“一把手”搞腐敗,帶來的危害性更大。
對“一把手”監督不到位,對他們手中掌握的權力監督機制不健全。
三、部分領導干部在經濟建設中,放松對道德修養,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嚴重的學習,腐朽思想惡性膨脹。從近年來查辦的腐敗案件可以發現,很多人放松學習和思想改造,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是他們走向腐化墮落的總根源。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曲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屢屢做出違反政策的事情;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對黨章、黨規、黨紀視而不見,濫用職權、專橫跋扈;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不能正確對待權力,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異化為個人謀取私利的工具;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淡忘了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熱衷于穿名牌、坐好車、住豪宅;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不懂得“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心存僥幸,肆無忌憚地去搞腐敗;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對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發生動搖,沉湎于封建迷信和低級趣味之中;由于不注意學習,他們缺乏道德修養,才會不顧人格,干出追求感官刺激的種種丑惡行為。
四、對黨政領導干部中存在的腐敗問題認識不足、治理不夠,執行廉潔自律的有關規定流于形式,是產生腐敗案件的溫床。腐敗案件的發生,與長期以來領導干部中存在的嚴重不正之風有著密切的關系,不正之風催生了腐敗分子的腐敗行為,而腐敗分子的腐敗行為又使得各種不正之風愈演愈烈,使更多的干部身陷其中,不能自拔。雖然每年都有一批腐敗分子被查處,但從量的角度,對腐敗的查處率仍低于腐敗的滋長率;從質的角度,懲治嚴厲不足,寬軟有余,一些腐敗分子仍存僥幸心理,弄虛作假,查住自認倒霉,查不住白撈好處。
五、干部人事制度缺乏公開、民主、競爭機制,為跑官要官、買官賣官提供了機會,同時又成為派生其他腐敗的源頭。很多嚴重違法案件,在許多方面都涉及到干部人事制度方面的問題。比如,一些案件之所以成為典型的群體性腐敗案件,與一些人以人劃線,搞“小圈子”有關,而一些領導干部熱衷于跑關系、進圈子,對上送錢送禮,都是為了一個“官”字,是一種買官賣官的行為。從案件查處的情況看,一些職務犯罪案件的腐敗分子的買官賣官行為,已經超出了政治范疇,成為一種經濟性的交易行為。
解決“ 權力腐敗問題” 的對策:
一、深化體制改革和加強制度建設。政府系統的腐敗行為,集中發生在行政審批、執法監督、政府采購等公共資源和行政權力的運行過程中,深層次的原因是政府職能轉變不到位、制度不完善和行政權力運行不規范。要從根本上解決濫用行政權力問題,必須加快建立結構合理、配置科學、程序嚴密、制約有效的行政權力運行機制。鄧小平同志曾指出:反腐敗要靠教育、要靠法制,還是搞法制靠得住。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制度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遏制腐敗要把制度建設作為重點,把廉政建設和反腐敗的要求作為制度建設的重要原則和內容,堅持用制度管權、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從根本上消除濫用權力的問題。
一要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要認真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減少和調整行政許可
事項。現在,一些行政機關仍然掌握著大量的行政審批權,很容易出現權力濫用和權錢交易。今年,國務院各部門和地方政府要對現有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項目繼續進行清理,下決心再取消和調整一批行政審批項目。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事項,要進一步規范審批程序、方式,明確各個審批環節的標準、條件、時限和相應的責任,及時向社會公布,做到分工合理、職責明晰、相互制約、相互監督。特別要針對容易發生腐敗的重點環節和部位,完善監管制度。進一步推進行政審批公開,實行“陽光”審批,推行網上審批。加快建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加強對行政審批權運行的監控,最大限度地減少行政審批的隨意性和暗箱操作。
二要完善政務公開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把涉及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各類權力運行過程作為政務公開的重點內容,擴大公開的范圍和層次,規范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各級行政機關要抓緊編制政務公開目錄,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基本制度,市(地)級以下政府要完善政務公開工作機制,省級政府和國務院各部門要加快推進政務公開。學校、醫院和供水、供電、供熱、供氣、環保、公交等公共事業部門也要全面推行辦事公開制度。完善政府信息發布制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已由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修改后將公布施行。這是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的重要舉措,各地區、各部門要抓緊做好實施的準備工作。要加強各級政府網站建設,通過推進政務公開,促進政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能,方便群眾參與經濟社會活動,監督行政行為。
三要健全對行政權力監督的體制機制。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都要接受人大監督、政協民主監督,接受新聞輿論監督和社會公眾監督,支持監察、審計部門依法獨立履行監督職責。現在有些被查處的大案要案,社會上早有反映,群眾也有不少議論,是不難了解清楚的,但卻沒有給予足夠的重視,以致釀成嚴重后果。我們一定要在建立健全能夠及時發現問題、有效糾正過錯的體制機制上下功夫,做到防微杜漸。今年要在全國推行以行政首長為重點對象的行政問責制度,抓緊建立政府績效評估制度,科學評估政府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的情況。要進一步強化政府內部的專門監督。監察部門要嚴肅查處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職瀆職等行為。審計部門要重點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住房公積金等公共基金的審計工作。
二、繼續深入開展治理商業賄賂專項工作。商業賄賂違背公平競爭原則,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人民群眾利益,毒化社會風氣。要按照中央的部署,繼續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治理商業賄賂,務必取得明顯成效。一要加大查辦商業賄賂大案要案的力度,形成對腐敗分子的強大威懾。對行政機關公務員利用審批權、監管權、執法權搞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案件,要一查到底,決不姑息。對權錢交易、商業賄賂比較嚴重的工程建設、土地出讓、產權交易、醫藥購銷、政府采購、資源開發等領域的案件,要重點查辦。對涉案金額大、涉案人員級別高、涉案范圍廣的重大復雜案件,要加大督辦力度。不論是什么人,不論職務多高,只要觸犯了黨紀國法,都要依紀依法嚴厲懲處。二要抓緊研究制定近期能夠見到實效的法規制度。強化對經營者和從業者的引導、約束和監管,對有商業賄賂行為的企業和個人,要實行高額經濟處罰,降低或撤銷資質,吊銷證照,依法處理。要加強社會誠信建設。通過這些措施,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三要發揮社會輿論的監督作用。及時向社會通報典型案件,回應人民群眾的關注,支持新聞媒體對商業賄賂行為的監督和曝光,增強全社會反對和抵制商業賄賂的意識。治理商業賄賂是一項長期任務,各地區各部門都要進一步抓好自查自糾工作,從嚴把關,不能為了趕進度而降低要求和效果。
三、堅決剎住違規建設樓堂館所的不良風氣。近些年,政府機關違規修建豪華辦公樓和培訓中心的問題在一些地區和部門十分突出,而且有愈演愈烈的勢頭。有的機關辦公樓占地面積過大,人均使用面積嚴重超標,建設裝修豪華;有的打著培訓干部的旗號,興建的“培
訓中心”像星級賓館一樣豪華;有的貧困地區不惜貸款、舉債,挪用扶貧款、救災款等專項資金,違規修建高檔樓堂館所,與當地的經濟發展水平和人民群眾生活水平形成極大反差。違反規定建設高檔樓堂館所,追求和攀比辦公場所豪華氣派,是一種嚴重的鋪張浪費行為,也是濫用行政權力的腐敗行為。這種做法揮霍浪費國家資財,加重人民群眾負擔,嚴重背離艱苦奮斗的優良傳統,助長追求奢侈享樂的不正之風,腐蝕黨員干部的服務意識和進取意志,影響很壞,危害極大,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嚴重損害政府形象。對這股奢靡之風,要狠下決心,采取果斷措施,堅決剎住。為此,今年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全面清理。要對近些年來各級政府和各部門興建辦公樓、培訓中心等情況進行全面徹底地清查。對于違反規定擬建和在建的樓堂館所,要堅決停建和緩建。已建的要根據有關規定和當地實際予以處置,直至沒收、拍賣或改作它用,決不能再作為政府的公用場所。對一些地方和部門,違反規定建設樓堂館所的直接責任人和有關領導人員,要追究責任,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紀嚴肅處理。要選擇一些典型案例曝光。
二是嚴格控制。對黨政機關辦公樓建設規模、占地面積、裝修及設備標準、項目工程造價和資金來源要嚴格控制。現有辦公樓已經達到標準的,一律不準改擴建或購買辦公樓。對確需新建、改擴建和加固改造的黨政機關辦公用房,要嚴格報批,嚴禁未經批準開工建設。今后,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不得批準新建培訓中心項目,不得再安排政府預算內投資對現有培訓中心進行擴建和改造。
三是健全制度。早在改革開放之初,中央就作出過嚴禁興建樓堂館所的決定,此后又多次作出有關規定。現在,要根據新情況和新特點,修訂規范樓堂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