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迎接省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全文),供大家參考。
迎接省機構編制核查工作 評估檢查實施方案
為了 全面完成我市機構編制核查工作, 根據《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 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市縣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評估檢查方案>的通知》( 黑編辦[2011] 104 號)
要求, 做好迎接省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評估檢查, 特制定本方案。
一、 主要目的 1、 通過評估檢查反映市、 縣、 區機構編制核查工作成效, 總結推廣經驗做法, 并為迎接省評估檢查做好充分準備。
2、 對評估檢查出的問題進行研究分析, 并予以解決, 提高各級機構編制管理水平。
3、 嚴肅機構編制紀律, 規范機構編制工作程序, 強化各級領導的機構編制意識。
二、 基本內容 機構編制核查工作的組織領導、 宣傳動員 、 推進實施、“八清”完成情況、 存在問題的處理等。
三、 評檢方法 評估檢查采取定性與定量、 自 查與抽查, 工作匯報與實地評檢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具體量化標準及相應分值詳見附表。
四、 完成時限 從 2011 年 12 月 28 日 起, 至 2012 年 1 月 7 日 結束。
市對縣、
- 2 -區評檢具體時間安排另 行通知。
五、 組織實施 評估檢查工作分級組織實施。
縣、 區編辦負責對本級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 查。
市編辦負 責對本級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自 查; 對縣、 區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評估檢查, 以縣、 區編辦到市里匯報為主, 必要時市編辦派工作組赴實地評估檢查。
六、 工作流程 ( 一)
對縣、 區評估檢查步驟 1、 提出申請 ( 1)
縣、 區根據評估檢查標準及組織實施步驟, 認真做好本地核查工作的自 查自 評。
( 2)
縣、 區完成本地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自 查自 評后, 向市編辦提出機構編制核查評估檢查申請。
2、 審核材料 縣、 區負責將本地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報告、 相關匯總表格、 有關文件、 其他需要說明的佐證材料和工資統發、 醫保、 社保數據等支持性資料一并裝訂成冊, 并刻成光盤。
3、 核查對接 ( 1)
市編辦根據核查申請安排評檢工作日 程, 并于 2 個工作日 內告知各縣、 區;
( 2)
市編辦抽調工作人員 組成兩個組具體承擔評估檢查工作;
( 3)
市編辦工作組于 1 日 內完成評估檢查。
4、 實施評檢 ( 1)
對縣、 區編辦核查中的組織領導、 宣傳動員 、 推進步驟等工作做出評價和判定。
( 2)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報告提及的機構編制信息真實性( 是否有故意遺漏、 瞞報、 謊報等問題)
、 準確性( 各類表格數據填寫、 匯總是否符合要求)
, 以及公示、 簽字等情況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 3)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平臺內機構編制與工資統發、 財政預算撥款、 醫保、 社保等數據相對應情況及說明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 4)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報告中提及需要省、 市編辦解決的問題( 如修正補錄信息等)
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 5)
根據縣、 區提供的有關文件, 對報告中提及的未進入平臺的人員 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5、 總結評估 ( 1)
對照核查各項評估指標量化打分, 并統計匯總;
( 2)
對評估發現的問題和不足, 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 3)
對核查后機構編制達到“八清” 標準的縣、 區, 向省編辦提出解除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凍結申請;
( 4)
對核查后機構編制未達到“八清” 標準的縣、 區, 督促
- 4 -其繼續開展核查工作, 省編辦也不予解除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凍結。
( 二)
市里自 查和迎檢步驟 1、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市直各單位提及的機構編制信息真實性、 準確性, 以及公示、 簽字等情況進行核實比對,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2、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平臺內市直各單位機構編制與工資統發、 財政預算撥款、 醫保、 社保等數據相對應情況及說明進行核實比對, 同時, 對未進入平臺的人員 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3、 依托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對市直各單位自 查報告中提及需要省、 市編辦解決的問題進行核實比對, 并做出評價和判定。
4、 對核查后機構編制未達到“八清” 標準的單位, 督促其繼續開展核查工作, 必要時市編辦派工作組赴實地評估檢查;
5、 匯總市直各單位核查工作相關數據, 梳理問題, 形成核查工作報告。
完成市、 縣、 區自 查自 評, 并形成全市機構編制核查工作報告后, 向省編辦申請評估檢查。
全市核查后的機構編制數據, 將通過省機構編制網絡管理平臺, 與財政、 組織、 人社等部門實行數據信息共享, 并作為組織、 人社部門辦理錄用、 聘用( 任)、 調任手續、核定工資, 財政部門納入政府預算并核撥經費的主要依據。
七、 有關要求
1、 進行全市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評估檢查, 是落實上級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的重要舉措。
市直各單位和縣區機構編制部門要充分認識評估檢查工作的重要意義, 高度重視, 精心組織, 扎實工作,務求實效。
2、 要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 認真做好核查評估的各項工作,杜絕弄虛作假, 虛報瞞報等行為, 一經發現, 將給予通報批評。
3、 對縣、 區的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評估檢查結果將以適當方式通報, 并作為市編辦年終考評的重要依據。
4、 縣、 區和市直各單位要以機構編制核查評估檢查為契機,認真對機構編制核查工作進行總結, 積累經驗, 為迎接省機構編制核查工作評估檢查做好充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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