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度青少年社區活動,供大家參考。
工作人員職責
一、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學習政治思想教育的新理念及現代科學管 理知識,掌握社區青少年的新動態, 堅決執行上級的各項決議。
二、負責社區青少年活動中心的全面工作,貫徹和執行青少年活動 中心各項規章制度。定期組織召開工作會議,認真實施會議的 決議和內容。
三、負責規定教學計劃,按計劃落實教員,實施教學活動。
四、加強中心管理工作,及時總結經驗,不斷改進和提高中心的服 務質量。
管理制度
一、活動中心對轄區內青少年開放。開放時間為每年寒暑假期間星 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 時至 11 時,下午 13 時至 16 時。星期六 至星期日全天開放。
二、愛護室內的學習用具、活動器械及公用設施,按照用具、器械 使用說明規范正確使用。
三、保持室內清潔,不得亂涂亂畫、亂扔果皮紙屑。
四、物品擺放整齊,用后放回原位,并關鎖好門窗,關閉電源,保 證財務安全。
教師職責
一、認證學習政治理論,熱愛社區青少年活動中心教育工作,關心 尊重學員,恪守職責,參加制定和修改所任課程的教學大綱, 擬定教學計劃并認真實施。
二、帶頭遵紀守法,以身作則,為人師表。
三、悉心備課,認真講課,注重體現每節課的思想性、科學性、實 用性和趣味性。
四、結合課程特點,通過規范演示動作、提供示范作品、指導實際 操作等方式,幫助學員掌握所學課程內容,努力做到教師學員 間的深層互動。
五、積極參加評學評教活動,并虛心征求學員和家長的意見,注重 改進教學方法,不斷提升教學水平。
學員守則
一、注重儀表:穿戴整潔,樸素大方。不佩帶首飾,不穿高跟鞋, 不穿拖鞋。坐、立、行姿勢端正。
二、講究衛生:不吸煙、不喝酒、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 等廢棄物。不在黑板、墻壁、宣傳欄、布告欄等處,亂涂、亂 畫、亂刻、不隨地大小便,用完廁所要主動放水沖洗干凈。
三、愛護公物:愛護花草樹木。不破壞公共設施。搬動桌椅要輕拿 輕放,愛護樂器及教學設備,按規程、按要求進行操作。隨手 關燈、關水,注意節水、節點,損壞公物要賠償。
四、保障安全:不私自用電器設施,不亂動樓內安全報警裝置,不 舌L動樓內消防設備。非常情況下,需從樓內緊急撤離時,要按 非常指示燈所指方向有次序的迅速撤離。
五、舉止文明:不打架、不罵人、不說臟話。見到教師或賓客時, 要講禮貌,要主動問好,待客要熱情。遲到或進入教師老師辦 公室要喊報告,經允許后方可進入。上下樓時,要右行禮讓。
回答師長問話時要起立。
六、待人真誠:同學之間要團結互助,正常交往,不欺侮年幼、體 弱或有殘疾的同學,同學之間發生矛盾要冷靜處理,多做自我 批評。給老師提意見態度要誠懇。
七、勤奮學習:認真做好課前的準備工作,上課時要專心聽講,勇 于提出問題,敢于發表自己的見解,積極回答問題,按時完成 作業。
八、遵守公德:不追逐打鬧,不大聲喧嘩,妨礙別人要主動道歉。
不亂串教師、辦公室,不私自動用別人的物品,遵守公共場所 秩序。
學員安全管理規定
為了確保學員的人身安全,嚴格責任界限,健全社區活動中心教 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一體化網絡, 根據教育部 頒發的《學員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活動中心 實際,特做如下規定:
一、學員的監護人是學員的父母可依法確定的監護人,其監 護關系不因學員的培訓而轉移至社區活動中對學員進行 安全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學員在培訓期間社區活動中 心與學員只是教育管理關系,監護人應對學員進行安全 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和遵紀守法教育。
二、學員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由其監護人承擔賠償
三、學員在培訓、活動期間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體受到傷 害,一般由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
如能夠證明社區活動 中心有過錯的,按社區活動中心過錯的大小確定社區活 動中心應承擔的賠償責任;
如給他人造成損害的一般由 學員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四、損害事件的發生與社區活動中心的設施無關,或者雖與 社區活動中心的設施有關,但社區活動中心的設施并無 缺陷;
社區活動中心或老師履行了應盡的教育管理職責, 損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發生。社區活動中心無過錯
五、每次學員培訓、活動完畢后立即離開活動中心回家,非 社區活動中心或老師的原因學員在社區活動中心內滯 留、嬉戲玩耍,造成傷害的,社區活動中心不承擔賠償 責任。
六、但教職員工履行職責,進行正常的批評教育,出現意外 后果的,社區活動中心不負責任。
七、社區活動中心開展的一切集體活動,因組織不周密造成 意外傷害的,社區活動中心應承擔責任;
因學員不聽指 揮,違背有關規定,造成意外傷害的,社區活動中心不 承擔責任。
八、學員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出現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負 責。
九、社區活動中心嚴禁學員玩火、玩電、玩水、玩甩炮、玩 銳器、鈍器物,因此發生賠償糾紛,一般由肇事者承擔 責任,如果肇事方或受害方能證明社區活動中心、老師 明知有上述危險情形而不制止的,社區活動中心承擔部 分責任。
十、來社區活動中心培訓、活動的學員嚴禁購買零食、 飲料,
學員違反規定造成意外事故的,由學員承擔責任,社區 活動中心不承擔責任。
十一、社區活動中心必須加強設備設施的檢查,及時清除隱患。
十二、 嚴禁學員私自到河、塘、水庫等地洗澡。
十三、 學員在已經投保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后,受傷害的學員、其父母(或監護人)不愿協商調解的,或經協商, 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四、 學員每次來社區活動中心參加培訓活動,監護人必須將 學員按時送到中心交給老師后方可離開,培訓活動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