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2022年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供大家參考。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切實維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法權益為目的,按照“尊重歷史、結合實際、因地制宜、穩步推進、簡化程序、便民利民”的原則,加快推進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為推動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加快城鄉融合發展、推進宅基地“三權分置”等工作提供產權基礎。
二、工作目標
充分利用已有農村不動產登記成果,按照“房地一體”的登記要求,以“總登記”的模式,全面開展農村“房地一體”不動產登記工作。到2021年底,“房地一體”的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頒證率均達到90%以上,基本實現“應登盡登”。
三、工作原則
1、堅持明晰產權的原則。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農房登記必須做到產權清、情況明。
2、堅持依法依規登記的原則。規范操作程序,嚴格按照不動產登記申請和審批流程、內容和要求,依法依規辦理登記頒證工作,嚴禁通過不動產登記將違法用地合法化。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接受群眾監督,權籍調查結果要按規定在村莊范圍內進行公示,做到公開公平公正。
4、堅持政府組織,農民免費的原則。根據自然資源部的要求,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不收費,在工作中涉及的權籍調查、登記發證的工作經費由財政列入年度計劃優先保障落實。
四、工作任務
(一)開展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本次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以尚未完成的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為重點。對于只完成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根據實際開展補充房屋調查。對于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及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均未開展過權籍調查的,應開展農村不動產的權籍調查;
對于已完成權籍調查尚未登記發證但符合發證條件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對原有調查成果進行核實,并對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進行補充調查,形成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對于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尚未開展過權籍調查,其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已經登記發證的,應對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補充權籍調查,并做好地上房屋等建(構)筑物落宗。
(二)依法依規開展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已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按照“不變不換”的原則,原證書繼續有效,未登記發證的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完成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后,依法確權,規范登記,嚴格執行有關收費規定。
五、實施步驟
(一)前期準備階段(2021年6月)
制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工作領導小組,落實工作經費,召開動員會,收集相關檔案及資料,組織人員培訓,發布政府通告,發放宣傳資料,為全面推進工作奠定基礎。
(二)全面實施階段(2021年7月至20xx年12月)
1、在專業技術人員和鄉、村干部的配合下,全面完成權屬調查、房地測繪以及收集各農戶的確權登記資料,逐戶逐棟明確權屬界址,做到界址清晰、產權明確,形成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成果。
2、建立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數據庫,實現對權籍調查成果涉及的圖形、屬性、檔案等信息進行一體化存儲、管理和應用,并與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化建設相銜接,對全鄉符合確權登記發證條件的農戶發放統一的不動產登記證書。
六、組織保障
為使該工作順利有序開展,成立三只羊鄉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三只羊鄉鄉村建設綜合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韋生機同志兼任,成員由韋仁煥、羅 維、藍 健同志擔任,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的實施推進。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狠抓落實。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工作部署,是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的重要體現,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礎,是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的有效保障。各單位、各村委會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重要意義,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使命感和責任心,狠抓落實,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我鄉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
(二)化解矛盾,維護穩定。各村要廣泛發動村民代表參與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組織協調解決農村宅基地權屬爭議,依法依規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維護社會穩定。
(三)各村要召集黨員、隊干、群眾代表等召開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動員大會,并通過多種形式,向社會宣傳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法律地位、經濟效益、社會效益,以及對農村經濟發展的長期推動作用,加大宣傳力度,引導廣大農民認識和關注農村不動產確權登記工作,為開展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和外部環境。
(四)簡化程序,提高效率。積極探索創新工作方法、優化工作流程,對于因歷史原因造成相關申請材料缺失的,能不補辦的盡量不補辦,必須補辦的依法簡化補辦程序,在權屬合法、界址清楚的前提下,采用有效措施,切實提高登記發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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