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房屋買賣合同書國家標準式樣(范文推薦),供大家參考。
房屋買賣合同
出賣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買受人:
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房屋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買受人所購房屋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其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房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幢】【座】【單元】【層】號房。
該房屋的用途為,屬結構,層高為,建筑層數地上層。
該房屋陽臺是【封閉式】【非封閉式】。
該房屋建筑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筑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平方米。
第二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
買受人使用:
.該房屋經驗收合格。
.該房屋經綜合驗收合格。
.該房屋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該房屋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準文件。
.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告知買受人的;
.。
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第種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逾期超過日后,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并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
.。
第五條交接
房屋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后,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
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證明文件,并簽署房屋交接單。所購房屋為住宅的,出賣人還需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文件或出示證明文件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第六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房屋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六條產權登記
出賣人應當在房屋交付使用后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的責任,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并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
第七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使用期間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房屋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