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在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在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3篇
【篇一】在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
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記錄材料
2019年5月9日,新區黨工委委員,楊林經開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縣委書記,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主任楊相來主持召開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會議。會議研究了14項議題:1.傳達學習近期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精神。2.審議《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工作規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專項小組工作規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3.審議《中共xx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4.審議《xx縣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5.審議《xx縣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專項工作方案》;6.審議《xx縣深化農村改革助推鄉村振興專項工作方案》;7.審議《xx縣推動完善鄉村社會治理專項工作方案》;8.審議《xx縣推動鄉村人才振興專項工作方案》;9.審議《xx縣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專項工作方案》;10.審議《xx縣推動鄉村文化振興專項工作方案》;11.審議《xx縣推動鄉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保障提升專項工作方案》;12.審議《xx縣推動鄉村產業振興專項工作方案》;13.書面通報《xx縣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總結》;14.書面通報《中共xx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及《中共xx縣委關于成立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專項小組的通知》。現紀要如下:
一、關于學習貫徹近期中央、省委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會議精神
縣委副書記、代縣長、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副主任李進波同志傳達學習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次會議、昆明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一次、第二次會議精神。
會議指出,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近期召開的會議十分重要,特別是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七次會議上的重要講話,著眼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勢新任務新要求,為推動改革向縱深發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遵循。
會議要求,全縣各級各部門一定要在深學篤用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上下功夫,深刻領會把握“改革任務越是繁重,越要把穩方向、突出實效、全力攻堅”的改革決心、“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改革導向,堅持在思想上對標對表,在行動上緊跟緊隨,在執行上堅定堅決,全面落實好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改革決策部署,堅定不移把改革引向深處、落到實處。
二、關于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工作規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專項小組工作規則、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辦公室工作細則
會議聽取縣委政研室主任、縣委改革辦常務副主任羅方許同志關于上述送審稿起草情況匯報,對相關工作進行了研究。
會議強調,這次機構改革將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改為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是健全黨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領導體制機制的一項重要舉措。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成立,標志著我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進入了新的階段。全縣各級各部門要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深刻認識設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的重要意義,清醒地認識這次機構調整不是變個名稱、換個牌子,而是要以更完善的領導決策、更有效的管理執行機制,扎實推進改革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的統一部署,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規范,明確責任分工,理順工作機制,不斷強化黨對全面深化改革的領導,狠抓統籌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確保全縣各項改革真正落到實處。
會議要求,要進一步強化責任擔當,充分保障改革的實際成效。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兩規則一細則”是推進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規范有序高效運行的制度保障,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要嚴格按照“兩規則一細則”的要求,發揮好牽頭抓總作用,定期研究分析改革工作,深入謀劃部署改革任務,協調解決改革難題;各改革專項小組要各司其職,特別是組長要履行好抓本領域改革的統籌協調、審核把關、跟蹤落實的主體責任;縣委改革辦要充分發揮科學謀劃、統籌協調、推動落實的作用,為全縣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當好參謀、做好服務,確保委員會、專項小組和改革辦同頻共振、高效運轉。各級各部門要做改革的“明白人”和“行家里手”,改什么、怎么改都要從實際出發,積極主動作為,堅決防止空喊改革口號、簡單轉發照搬上級文件、機械式督察檢查考核。要強化督察問效,縣委改革辦要按照上級推動督察的要求,緊扣工作要點,制定下發年度督察計劃,發揮改革督察打通關節、疏通堵點、提高質量、追效問責的作用;委員會各位委員要主動對所屬改革領域進行督察指導,做到以真督促真抓,以實查促實干,確保高標準高質量完成各項改革任務。
會議原則同意上述送審稿,請縣委改革辦根據會議精神修改完善,按程序報批,參照市委發文規格,以縣委辦公室文件印發執行。
三、關于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2019年工作要點
會議聽取縣委政研室主任、縣委改革辦常務副主任羅方許同志關于該送審稿起草情況匯報,對此項工作進行了研究。
會議指出,今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的關鍵之年,中央和省委、市委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作出了新部署、提出了新要求,做好今年的改革工作意義重大、責任重大。全縣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委、市委相關改革會議精神,在認真總結過去成績經驗的基礎上,進一步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推動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落實,不斷鞏固拓展改革發展良好勢頭。
會議強調,改革是破解各種矛盾問題、加快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動力。全縣各級各部門要進一步增強改革創新意識,堅持用改革的思維研究問題,以改革的辦法解決問題,用好改革這個“關鍵一招”。要聚焦高質量推進宜居宜業新輔城建設的目標和制約我縣經濟社會發展的痛點、難點、堵點,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精心謀劃改革事項,持續鞏固改革成果,不斷擴大改革效應。特別是在鄉村振興、產業轉型升級、破解項目建設困難問題、招商引資、生態環境保護、縣區融合發展等方面,要因地制宜推出一批實實在在的改革舉措,既要有“大膽試”的勇氣,又要有“深入試”的方案,既要注重總結試點經驗,又要及時發現問題、優化方案,確保干一件成一件。要加強正面宣傳和輿論引導,及時回應干部群眾關心的重大改革問題,注重總結推廣好的改革經驗做法,為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凝聚正能量、營造好氛圍,引導大家爭當改革的擁護者、踐行者和推動者。
會議原則同意該送審稿,請縣委改革辦根據會議精神修改完善,按程序報批,參照市委發文規格,以縣委辦公室文件印發執行。
四、關于xx縣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和八個專項方案
會議分別聽取縣委農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關于鄉村振興戰略規劃和八個專項方案的起草情況匯報,對相關工作進行了研究。
會議強調,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黨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也是加快城鄉融合發展、推動xx高質量發展的必然選擇。要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領會“三農”工作新理念新戰略,深刻領會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意義,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堅決把中央和省委、市委關于實施鄉村振興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要全力做好鄉村振興這篇大文章,加快制訂鎮村規劃,抓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大力發展鄉村產業,不斷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扎實做好鄉村社會治理工作。要堅持項目化推動,圍繞鄉村振興總體規劃和八個專項方案,全面啟動鄉村振興重大項目庫建設。各相關部門和鎮(街道)必須強化舉措,堅持補齊短板和長遠發展相結合,在項目的精準策劃儲備、精細建設管理上狠下功夫,著力推進一批重點工作、重點項目,久久為功、善作善成,確保實現農業強、農村美、農民富。
會議原則同意上述送審稿,請縣委農辦、縣委組織部、縣委宣傳部、縣委政法委、縣農業農村局、縣發展改革局根據會議精神修改完善,按程序報批后印發實施。
五、關于對xx縣2018年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總結、縣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縣委成立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專項小組的通報
會議原則同意上述送審稿。要求各位委員按照委員會組成人員名單方案的分工安排,壓實責任、主動作為,發揮“親力親為抓改革”的表率作用,在新的起點上推動各領域改革取得更大突破。縣委改革辦、各改革專項小組、各縣級牽頭部門要按照成立專項小組的通知要求,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凝聚起推進改革落實的強大合力,推動各項改革舉措不折不扣落實到位。
【篇二】在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
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三篇
篇一: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第一條為了規范董事會審計委員會的組織、職責及工作程序,確保公司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XXX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程》”)、《XXX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及適用的監管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審計委員會由董事會設立,是董事會下轄的專業委員會,向董事會匯報工作,并對董事會負責。
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應遵守適用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及本規則的要求,并依法接受公司監事會的監督。
第三條審計委員會由三至四名非執行董事組成,其中獨立非執行董事占多數。審計委員會設主任委員一名,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
第四條審計委員會成員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與公司業務相適應的技能和經驗;
(二)具備一定的財務知識;
(三)至少有一名成員具有會計或相關財務管理專長,符合美國證券委員會、紐約證券交易所公司治理規則和香港聯交所上市規則對審計委員會財務專業人士的資格要求;
(四)審計委員會成員不得同時在三個以上上市公司(包括本公司)的審計委員會任職。
第五條審計委員會成員由董事會任命和解聘,任期與董事任期相同,可以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或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自動失去委員資格,為使審計委員會的人員組成符合本規則的要求,董事會應根據本規則上述規定及時補足委員人數。
第六條審計委員會會議可采取現場或通訊會議方式舉行。審計委員會主任委員可以自行或應獨立會計師或內部審計師的要求召集會議。經兩名以上的委員會成員提議,也可召開臨時會議。
審計委員會會議應當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出席方可舉行。會議由主任委員主持,主任委員不能出席時可委托一名其他委員會成員主持。委員會成員因故不能出席會議時,可書面委托其他成員代理行使職權。
第七條審計委員會應每年舉行不少于四次例會,每次例會后,根據討論情況向董事會提交意見書。
第一次例會于當年董事會第一次例會前召開。主要議題是:
(一)討論公司關于上一年度的財務報告和利潤分配方案;
(二)討論公司關于上一年度的內部審計報告;
(三)討論公司關于上一年度內控工作報告;
(四)討論公司關于上一年度關聯交易情況的報告;
(五)討論聘任公司本年度境內外會計師事務所的議案;
(六)聽取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關于上一年度財務狀況的審計報告。
第二次例會于當年董事會第二次例會前召開。主要議題是:
(一)討論公司內部審計報告;
(二)討論公司內控工作報告;
(三)討論獨立會計師事務所審計費用的報告;
(四)聽取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報告。
第三次例會于當年董事會第三次例會前召開。主要議題是:
(一)討論公司關于年度中期的財務報告和利潤預分配方案;
(二)討論公司關于年度中期的內部審計報告;
(三)討論公司關于年度中期的內控工作報告;
(四)聽取獨立會計師事務所關于年度中期財務狀況的審計報告。
第四次例會于當年董事會第四次例會前召開。主要議題是:
(一)討論公司內部審計報告;
(二)討論公司內控工作報告;
(三)聽取獨立會計師事務所提交的報告。
第八條審計委員會可委托董事會秘書局辦理以下日常事務:
(一)在每次審計委員會會議召開前七個工作日,向審計委員會成員分發會議日程和相關支持材料;
(二)負責會議記錄及整理各與會委員的意見形成委員會意見書,并送交出席會議的委員簽字;
(三)在會議結束后十四日內向董事會和審計委員會的成員分發會議記錄。
第九條審計委員會負責審查公司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及季度報告以及相關財務報表、賬目的完整性,審閱上述報表及報告所載有關財務申報的重大意見。
審計委員會應在年審會計師進場前審閱公司編制的財務會計報表,形成書面意見;在年審會計師出具初步審計意見后再次審閱公司財務會計報表,形成書面意見。
第十條審計委員會應向董事會提交對公司財務報告(包括年度報告、中期報告及季度報告)及相關資料的審閱意見書。委員會應考慮于該等財務報告及帳目中所反映或需反映的任何重大及不尋常事項,并需適當考慮由公司財務負責人、公司獨立會計師提出的事項,并特別關注下列事宜:
(一)會計政策及實務的任何更改;
(二)涉及重要判斷的地方;
(三)因開展審計活動而出現的重大調整;
(四)企業持續經營的假設及任何保留意見;
(五)是否遵守必須遵循的相關會計準則;
(六)遵守適用法律法規有關財務申報的規定,包括專業和監管機構近期公布的新規則,并了解其對財務報告的可能影響。
第十一條審計委員會應根據國內外適用規則,檢查、監督內部審計部門的工作。
第十二條審計委員會有責任監控公司的財務申報制度及內部監控程序,就下列事項予以審核、評估:
(一)審核公司用于編制財務報表的會計政策和慣例;
(二)監控周期性財務報告(中期財務報告、年度財務報告、季度財務報告)的制作流程并審核周期性財務報告和財務業績公布以及20-F表等其他公告的相關信息披露;
(三)評價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框架的有效性,確保內部審計人員和獨立會計師的工作得到協調,確保內部審計功能在公司內有足夠資源運作,相關人員具備足夠的能力及工作經驗,并有定期的培訓計劃或類似安排;
(四)對會計師事務所因會計記錄、財務帳目或監控系統向管理層提出的任何重大疑問、管理層的反饋或其他溝通文件進行檢查,并確保獨立會計師與管理層能夠進行有效溝通;
(五)了解管理層實施的內部控制和過程,保證從既定財務系統中獲取的財務報表符合相關標準和要求,并且經過管理層審核批準。
第十三條審計委員會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工作履行審核、監督職責:
(一)審計委員會應當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確定本年度財務報告審計工作的時間安排;督促會計師事務所在約定時限內提交審計報告,并以書面意見形式記錄督促的方式、次數和結果以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確認;
(二)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表現進行年度審核,向董事會提出會計師事務所從事本年度公司審計工作的總結報告,并會同監事會向股東大會提出下年度聘用、續聘、解聘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審計服務費用的建議;
(三)審核會計師事務所的資質(包括合伙人和審計人員的背景和經驗)及其獨立性,確保其負責合伙人的定期輪換符合相關法律法規;
(四)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和其他監管要求的變化,在審計工作開始之前與獨立會計師討論及審核獨立會計師提議的本年度審計范圍和方法,評估其工作內容和程序是否客觀、有效,并預批準該等審計服務;
(五)制定有關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審計服務的政策,確保該等非審計服務不會影響其獨立性或客觀性,并就可能影響會計師事務所提供非審計服務事項的事宜向董事會提出改善的建議或可采取的步驟,審核并批準會計師事務所向公司提供非審計服務的事項及其費用;
(六)與獨立會計師討論雙方認為必須單獨討論的事項,保證獨立會計師在需要時與審計委員會有暢通的溝通渠道;
(七)每年從會計師事務所獲得描述公司內部質量控制情況及其可能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不足的報告;
(八)審核公司雇用會計師事務所職員及前職員的政策,并監督其落實情況。
第十四條審計委員會應建立相關程序,處理下述投訴:
(一)接收、保留及處理公司獲悉的有關會計、內部會計控制或審計事項的投訴;
(二)接收、處理員工有關會計、或審計事項的投訴或匿名舉報,并保證其保密性。
第十五條審計委員會應與董事會、高層管理人員及獨立會計師保持周期性聯絡。
審計委員會每年至少與公司獨立會計師、內部法律顧問會晤一次。
第十六條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時有權聘請獨立的法律、會計或其他顧問(外部顧問)為其提供咨詢服務。
公司應負擔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時聘用外部顧問的合理費用。
第十七條審計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及形成的意見應以書面形式報董事會,并就以下事項定期向董事會匯報:
(一)有助于董事會及時了解可能影響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業務的重要事項;
(二)審計委員會成員及委員會整體履行職責情況的自我評估。
第十八條本規則所稱“以上”均含本數。除非特別說明,本規則所使用的術語與《公司章程》中該等術語的含義相同。
第十九條本規則以中、英兩種文字寫成,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條本規則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一條本規則由董事會負責解釋。
篇二:審計委員會議事規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公司內部控制能力,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治理,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及公司董事會決定,設立審計委員會。
第二條為確保審計委員會規范、高效地開展工作,公司董事會根據《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等有關規定,制訂本議事規則。
第三條審計委員會是董事會下設專門工作機構,對董事會負責并報告工作。
第四條審計委員會依據《公司章程》和本議事規則的規定獨立履行職權,不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門和個人的非法干預。
第五條審計委員會所作決議,必須遵守《公司章程》、本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審計委員會決議內容違反《公司章程》、本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該項決議無效;審計委員會決策程序違反《公司章程》、本議事規則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的,自該決議作出之日起60日內,有關利害關系人可以向公司董事會提出撤銷該項決議。
第二章人員組成
第六條審計委員會成員由三名公司董事組成,其中至少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員為公司獨立董事,且獨立董事中必須有符合有關規定的會計專業人士。審計委員會委員由公司董事會選舉產生。
非獨立董事委員同樣應具有財務、會計、審計或相關專業知識或工作背景。
第七條審計委員會設主任一名,由獨立董事中的會計專業人士擔任。
審計委員會主任負責召集和主持審計委員會會議,當審計委員會主任不能或無法履行職責時,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員代行其職責;審計委員會主任既不履行職責,也不指定其他委員代行其職責時,其余委員可協商推選一名委員代為履行審計委員會主任職責。
條八條審計委員會委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規定的不得擔任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內不存在被證券交易所公開譴責或宣布為不適當人選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違法違規行為被中國證監會予以行政處罰的情形;
(四)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財務、會計、審計等相關專業知識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九條不符合前條規定的任職條件的人員不得當選為審計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在任職期間出現前條規定的不適合任職情形的,該委員應主動辭職或由公司董事會予以撤換。
第十條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與同屆董事會董事的任期相同。審計委員會委員任期屆滿前,除非出現《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議事規則規定的不得任職之情形,不得被無故解除職務。
第十一條審計委員會因委員辭職或免職或其他原因而導致人數低于規定人數的三分之二時,公司董事會應盡快選舉產生新的委員。
在審計委員會委員人數達到規定人數的三分之二以前,審計委員會暫停行使本議事規則規定的職權。
第十二條《公司法》、《公司章程》關于董事義務規定適用于審計委員會委員。
第三章職責權限
第十三條審計委員會負責對公司的財務收支和經濟活動進行內部審計監督,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一)提議聘請或更換外部審計機構;
(二)監督公司的內部審計制度及其實施;
(三)負責內部審計與外部審計之間的溝通;
(四)審核公司的財務信息及其披露;
(五)協助制定和審查公司內控制度,對重大關聯交易進行審計;
(六)配合公司監事會進行監事審計活動;
(七)公司董事會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審計委員會對本議事規則前條規定的事項進行審議后,應形成審計委員會會議決議連同相關議案報送董事會批準。
第十五條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必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議事規則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公司和股東的利益。
第十六條審計委員會在公司董事會閉會期間,可以根據董事會的授權對本議事規則第十三條規定的相關事項直接作出決議,相關議案需要股東大會批準的,應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東大會審議。
第十七條審計委員會履行職責時,公司相關部門應給予配合,所需費用由公司承擔。
第四章會議的召開與通知
第十八條審計委員會分為定期會議和臨時會議。在每一個會計年度內,審計委員會應至少召開兩次定期會議。第一次定期會議在上一會計年度結束后的四個月內召開,第二次定期會議在公司公布半年度報告的兩個月內召開。
【篇三】在縣委審計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
在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會議上的講話
能夠有幸參與志書的編纂,是件流芳百世的事情。今天在座的各位同志,都是市方志編纂委員會的委員,都要參與市二輪志書修編工作,都要名載志書,流芳后世。這是一件非常光榮和幸運的事情。剛才,張津華同志匯報了二輪修志的工作方案,大家又進行了討論。借此機會,我再強調幾點意見:?
??? 一、要高度重視二輪修志工作
??? (一)編修地方志是中華民族的優良文化傳統。志書是重要的國情和地情資料,具有獨特的歷史文化價值,其作用是其他任何書籍所無法取代的。修志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是古為今用、鑒古觀今的重要渠道。盛世修志是一項需要長期延續進行的基礎性學術文化事業。本次修志是社會主義第一輪新方志編纂工作的延續,是承前啟后、繼往開來、服務當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業。修志工作是一項政府行為,是一項認識過去、服務現在、開創未來,不僅有近期社會效益,而且可產生久遠社會效益的重大事業。修志工作不是可做可不做,而是一定要做好。“盛世修志,志載盛世”,二輪修志這項工作今年已納入市政府工作報告,是政府今后幾年的重要工作之一,必須要引起我們的高度重視,千萬不能讓代代相傳的修志事業在我們手里中斷。
??? (二)盡早啟動二輪修志工作,跟上全國、全省的總體步伐。全國各地在完成首輪社會主義新方志編纂工作后,積極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地方志“每20年左右續修一次”的要求,開始了新一輪續修工作。我省在2006年就進行了部署,各地大部分都已啟動,我市算是比較晚的。我們爭取10月份把動員大會開了,在全市上下把這項工作開展起來,防止兩頭熱、中間冷,起步不同步現象,跟上全國、全省的步伐,不拖后腿。
??? (三)堅持繼承與創新相結合,突出麗水特色,力出“精品”。我市地方志的編纂始于南宋,盛于明、清。自編纂地方志書以來,境內共編修有府、州、路、縣志及專志107種,至今在國內外館藏的有51種,記載了大量珍貴的歷史資料,成為麗水地方文化中的一筆寶貴財富,也是外界了解麗水的最主要文化載體。建國后我市的首輪修志啟動于1987年9月,1988年1月設立了方志辦正式開始運作,到1993年《麗水地區志》正式出版發行,歷時5年完成了市本級的志書編纂任務。各縣啟動最早的是縉云縣(1981年),到1996年10月,以《遂昌縣志》出版為標志,全市完成了第一輪10部社會主義綜合類新方志的編纂工作,歷時16年。在這16年中,我市廣大地方志工作者勤勉工作,無私奉獻,在全省率先完成了首輪地區、縣(市)兩級社會主義新方志的編纂出版任務。我們這次編修的《麗水市志》,是一部統貫古今、明古詳今的全志,無論內容還是形式都超過前人,勝過前志。因此,任務很重,我們要繼續保持和發揚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各方積極支持,修志人員刻苦努力的好傳統,集中時間,集中精力,要寫就要寫好,力出“精品”。
??? 二、要明確任務抓好工作落實
??? (一)指導思想要明確。在新的世紀,修志工作一定要毫不動搖地堅持以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這是我們做好新世紀方志工作的根本指導思想。具體來講,一要“求廣”,就是在正式編寫之前盡可能多地搜集歷史資料,這是我們修志的基礎。二要“求實”,不能夸大,不能亂編著,事實是什么,就寫成什么樣子。三要“求是”,在大量的事實面前,不可能什么都寫,要選取古為今用的材料,選取體現規律性的材料。四要“求精”,就是精心編寫,精心修改,精心推敲,豐富志書內容,提高志書的思想品位、學術價值,力求搞出一部高質量的方志。
??? (二)對上輪修志的實踐要進行認真的總結。特別是對上輪修志工作中組織領導和工作方法上的經驗、重要的方志理論探討和研究、志書的體例、體裁、內容等方面的繼承與創新以及修志中存在的主要問題,要進行深入的探討研究,總結成功的經驗,汲取相應的教訓,以便使二輪修志工作不走或少走彎路。我們要看到,現在的修志人員中,大部分人沒有搞過志書,新手很多,這就更有必要搞好總結,從總結中學習,從總結中提高。
??? (三)宣傳發動要充分。這輪修志,絕大多數部門都有承編任務。在座的各位委員,都是各大口牽頭部門的主要負責人,任務都很重,不僅要做好本單位的承編工作,還有牽頭、協調的職責。動員大會以后,各個部門都要采取不同形式,宣傳修志工作的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迅速抽調人員,組織修志隊伍,使他們安心工作,提高修志的信心,專心致志修好志。志書是一項浩大的文化工程,需要有嚴謹的科學作風、無私的奉獻精神和對子孫后代負責的態度,修出一部能“補史之缺、參史之錯、詳史之略”功能的現代化志書。已著手修志的部門,要積極進行理論探討,用改革創新的精神,深入調查研究,力爭形成一套符合時代要求的、科學的方志理論、工作方案和規范體系,并以此為指導,對修志進行科學規劃,從而有效地開展工作。
??? (四)人才準備要到位。志書質量的高低,人才是關鍵。隨著時代的發展,科技的進步,所有各個層次的修志人員都需要一個再學習、再提高的過程,我們要造就一支精干高效的修志隊伍,當務之急是要大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修志人員的業務理論和實際操作的水平。要采取有力措施,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的方法,認真學習外地修志工作的先進經驗。不能閉門修志,走出去,到外地去學;請進來,利用召開理論研討會、評稿會、工作會議的機會,向有關專家學者學習請教有關問題,進行交流,開拓視野,啟發思路。志書編纂任務艱巨,在職人員少,要克服困難,要注意吸收有關方面專家、學者和德高望重、身體較好的老同志參與修志工作。
??? (五)工作保障要有力。地方志機構要把數字化、網絡化建設作為新世紀方志工作的一項重要工程來抓。加大信息化設施的軟硬件投入,推動修志工作由手工作坊的封閉式向現代科技開放式轉變,充分利用現代化辦公手段收集、整理、加工、儲存資料,提高志書編修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努力做到“辦公電子化,采編數字化,書寫無紙化,傳遞網絡化”,使修志工作適應信息時代發展的需要。修志工作該花的錢還是要花,經費要納入財政部門的預算,盡量給予保證。總之,要通過幾年的努力,爭取在4年內拿出送審稿,5年內出版發行。
??? 三、幾件具體的事情明確一下
??? (一)原則同意市方志辦提出的《麗水市修編地方志工作方案》,市本級新修《麗水市志》,修成全志,要與前志做好銜接,要充分反映出麗水的特色、特點和優勢。會后根據大家討論的意見,再作一些文字上的修改,以兩辦的名義下發。
??? (二)同意在10月召開全市黨史方志工作會議,啟動二輪修志和黨史二卷的編纂工作。請政府辦公室安排、銜接好相關的會務工作。
??? (三)二輪修志、黨史二卷同時啟動,黨史室、方志辦在編人員少,的確比較緊張,可以多請一些老同志參與修編,報酬可以提高一點,不要讓老同志吃虧。
??? (四)經費的問題,請方志辦做好預算,財政部門做好安排。
??? (五)總編、副總編、顧問確定之后,由政府發聘書,請市方志辦和政府辦具體操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