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地鎮2020年防災減災工作應急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在災害形成前,通過嚴密的組織和防范措施,盡最大努力避免災害發生,在災害發生時做到心中有數、臨危不亂、科學有序地指揮抗洪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目的和依據
為做好水災害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有效防范水災,保證抗洪搶險工作高效有序進行,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國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國務院《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精神,制定本預案。
二、組織指揮體系和職責
(一)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由鎮人民政府鎮長任組長,副鎮長、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鎮衛生院、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派出所、國土、農業服務中心、林業、海事、水務、學校等相關人員為指揮部成員。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水務站,由樊波任辦公室主任,姚生敏負責處理日常事務。
各村相應成立防災減災領導小組,負責所屬地域的防災減災工作。
(二)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成員工作職責
1、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防災減災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傳達由防汛、氣象等部門提供的天氣預報、洪水警報和上級有關防災減災工作文件;督促各單位抓好防災減災救災物資供應、儲備、調運和暢通保障等工作;做好汛情收集、上報與發布,協助做好防災減災動員宣傳等工作。
2、鎮人武部負責組織基干民兵應急分隊參與防汛搶險工作。
3、派出所負責災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在緊急防間,按照鎮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揮部的部署,加強重點地區的治安管理;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確保運送防汛搶險人員和車輛優先通行;及時處理破壞防汛設施、趁災盜竊、哄搶、挑動群眾械斗以及利用迷信蠱惑人心、破壞抗災救災等案件,并予以堅決打擊。
4、社會事務辦負責協助災區安置救濟災民,安排好災民生活,幫助災區重建家園,負責匯總災情,并及時與防汛抗旱指揮部聯絡。
5、村配合鎮上搞好鎮防洪規劃編制,負責村上的綜合協調,并統一納入全鎮總體規劃,使防洪排澇工程和穩坪建設同步進行。
6、鎮農業服務中心負責抓好災后農業生產自救等工作。
7、林業站負責管制木材的堆放,避免木材漂流,防止發生阻水事故。
8、國土負責全鎮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組織開展地質災害調查,建立和完善預防預警體系,及時向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提供山地災害易發地區分布情況,及時設置塌方警示標志,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每年3月份配合縣局組織有關部門對地質災害點進行汛前安全大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和處理意見上報鎮黨政辦和防汛辦。
9、衛生院、農業服務中心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做好全鎮人員、動物衛生安全等預防與保護各項工作。
10、學校負責本校防汛防安全的監督管理,組織學校開展防災減災知識宣傳,提高師生防災減災意識和自救能力,做好學生學習生活安全保衛工作。
11、海事負責抓好鎮域內渡船及船工的安全管理等工作。
12、水務站負責抓好各水庫山塘安全管理工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預警信息
1、汛情信息 鎮黨政辦應及時接收縣氣象部門或上級相關部門對當地災害性天氣的監測和預報,并將結果及時報送鎮防汛抗旱指揮部及相關成員單位和各村、中、小學。
2、洪澇災害信息 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時間、地點、范圍、受災人口以及群眾財產、農林牧漁、交通運輸、郵電通信、工礦企業、水電設施等方面的損失情況。洪澇災害發生后,鎮社會事務辦、村、企業、學校等單位應及時向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洪澇受災情況,并對實時災情組織核實。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應收集動態災情,全面掌握受災情況,并及時向鎮政府和縣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報告。
(二)預防預警行動
1、暴雨洪水災害預警 根據縣氣象部門發布的暴雨警報,及時向全鎮發布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
2、地質災害預警 可能遭受地質災害威脅的地方,應根據地質災害的成因和特點,主動采取預防和避險措施。密切聯系縣氣象、國土資源部門,相互配合,提高預報水平,及時發布預報警報。
四、防汛應急響應
(一)汛情分級
1、一般汛情 日降雨量50-100毫米[可能導致垮壩險情和縣重點在建水利工程出現超施工度汛標準洪水,或其他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較大汛情處理。
2、較大汛情 日降雨量100-200毫米;過程降雨量200-300毫米[可能導致重要臨時工程失事的險情等特殊情況,作重大汛情處理。
3、重大汛情 發布暴雨臺風緊急警報階段;日降雨量200毫米以上;過程降雨量300毫米以上。
(二)防范措施
1、一般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上級汛情報告,及時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匯報;值班領導帶隊值班,并向各村(單位)防汛機構及有關水利工程管理單位通報汛情信息,根據上級要求下達防汛通知。
2、較大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縣“兩辦”、防汛辦較大汛情報告后,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匯報氣象信息;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上崗到位,密切關注氣象變化及本鎮情況,及時向黨政主要領導匯報變化情況,遇緊急情況隨時匯報;下發防汛通知,部署防御工作;組織指揮全鎮防洪搶險救災工作。
3、重大汛情 鎮黨政辦接到各級重大汛情報告后,立即向鎮黨政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匯報氣象信息;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指揮長上崗到位,時時跟蹤上級部門播報降雨量及未來天氣趨勢與本鎮汛情;鎮黨政辦下達防御緊急通知;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實行統一領導,按本預案分組實施
(三)工作內容
1、組織指揮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具體做好各項協調工作,各村各單位、部門認真實施本預案。
2、信息發布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和鎮黨政辦負責向全鎮發布上級相關部門發布汛情災情、防汛緊急警報、臺風消息與警報、強降雨等災害性天氣信息,本鎮范圍內有關汛情、災情等信息上報。
3、預測預報 接收播報縣氣象局預報暴雨的時間、強度、量級和范圍;接收播報縣國土資源局預報可能發生地質災害的地點、強度和時間。
4、水利工程調度 強化本鎮水利工程協調工作,配合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對全鎮水利工程實行統一調度。
5、物資、車輛調用 發生重大汛情時,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有權在全鎮范圍內根據需要調用防汛物資、車輛。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服從大局,主動配合。
6、人員物資撤離 各村各單位部門要按防洪預案組織轉移受災地段人員和物資;對重要物品、有毒物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處理。
7、信息播報 報道汛情、災情必須及時、真實,綜合性報道、向上級新聞單位和對外的報道,按有關規定審查后發布。
(四)組織分工
重大汛情時,鎮政府成立抗洪搶險救災領導小組,下設決策指揮組、技術指導組、紀檢督查組、抗洪搶險組、綜合統計組、宣傳報道組、后勤保障組。各組按職責分工開展抗洪搶險救災工作。
1、決策指揮組 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和鎮防災減災指揮部指揮組成。主要職責:發布抗洪救災緊急動員令;決定重大險情的搶險方案;決定調用搶險隊伍;負責請示上級政府調派物資、部隊支援搶險;決定抗洪搶險的其他重要事項。
2、技術指導組 由鎮防汛辦、國土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汛情、災情匯總;負責暴雨、洪水和地質災害的預測預報;負責水利工程防洪調度;根據災情、險情提出防御對策措施。
3、紀檢督查組 由鎮黨委副書記及黨組成員組成。主要職責:嚴格執行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抗洪救災命令和決定,督促檢查各村各單位部門領導及時到崗,全力做好抗洪搶險等工作;監督檢查抗洪救災資金、物資調撥到位情況;查處抗洪搶險救災中瀆職行為和違紀案件。
4、抗洪搶險組 由鎮黨政辦、人武部、社會事務辦、派出所、財政、國土、農業服務中心、衛生院、海事、水務、學校、各村兩委等單位部門的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各類險工險段的搶險救災;搶險救災車輛的調集;搶險設備、物資的調用;黨委、政府、防汛抗旱領導小組和重要防汛部門的供電、通訊保障;搶險、遇險傷病人員的救治;易燃易爆和有毒等化學物品的處理;及時組織修復水毀工程。
5、綜合統計組 由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掌握抗洪救災動態,綜合匯總情況,編寫抗洪救災簡報;負責向縣委、縣政府、縣防汛抗旱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匯報汛情、災情、搶險救災工作;負責各村各單位災情的收集、核查和匯總。
6、宣傳報道組 由鎮黨政辦人員組成。主要職責:及時落實縣委、縣政府抗洪救災命令、決定及臺風信息、汛情公報等播報任務;及時報道縣、鎮、防汛抗旱指揮部、村等組織抗洪搶險活動情況和抗洪搶險救災中涌現出的先進事跡;準確報道災害情況。
7、后勤保障組 由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有關人員組成。主要職責:負責黨委、政府、防汛抗旱指揮部值班領導和工作人員的生活安排;搶險救災車輛具體安排;負責相關救災物資的發放工作。
五、應急保障
(一)通信與信息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應積極爭取上級部門協調當地通信管理部門,按照防汛的實際需要,將有關要求納入應急通信保障預案。出現突發事件后,通信部門應啟動應急通信保障預案,迅速調集力量搶修損壞的通信設施,努力保證防汛通信暢通。必要時,調度應急通信設備,為防汛通信和現場指揮提供通信保障。在緊急情況下,應充分利用電話、廣播等媒體以及手機短信等手段發布信息,通知群眾快速撤離,確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對易出險的水利工程設施,應提前編制工程應急搶險預案,以備緊急情況下因險施策;當出現新的險情后,應派工程技術人員趕赴現場,研究優化除險方案,并由防汛抗旱行政首長負責組織實施;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儲備的常規搶險機械、抗旱設備、物資和救生器材,應滿足搶險急需。情況需要應及時積極向上級有關部門爭取支援。
(三)應急隊伍保障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依法參加防汛抗洪的義務。民兵是抗洪搶險的重要力量。防汛搶險隊伍分為:群眾搶險隊伍、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伍和專業搶險隊伍(縣組織建立的防汛機動搶險隊和人武部組建的抗洪搶險專業應急部隊)。群眾搶險隊伍主要為搶險提供勞動力,非專業部隊搶險隊主要完成對搶險技術設備要求不高的搶險任務,專業搶險隊伍主要完成急、難、險、重的搶險任務。
(四)供電保障
供電所主要負責抗洪搶險等方面的供電需要和應急救援現場的臨時供電。
(五)交通運輸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做好協調縣交通局、公路分局等部門工作,積極發動本鎮人力物力,優先保證防汛搶險人員、防汛救災物資運輸;低洼地區受洪水威脅時,負責群眾安全轉移所需地方車輛的調配;負責用于搶險、救災車輛的及時調配。
(六)醫療保障
衛生院、計生服務所及農業服務中心主要負責災區疾病防治的業務技術指導;組織醫療衛生隊赴災區巡醫問診,負責災區防疫消毒、搶救傷員等工作。
(七)治安保障
派出所負責做好災區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嚴厲打擊破壞抗洪救災行動和工程設施安全的行為,保證抗災救災工作的順利進行;負責組織搞好防汛搶險、分洪爆破時的戒嚴、警衛工作,維護災區的社會治安秩序。
(八)物資保障
鎮防災減災領導小組、水利工程管理單位、在建水利工程施工單位以及受洪水威脅的其他單位應按規范儲備防汛搶險物資;鎮防汛抗旱領導小組根據規范儲備的防汛物資品種和數量,結合本地抗洪搶險的需要和具體情況確定。
(九)資金保障
鎮政府在本級財政預算中安排資金,用于遭受嚴重水毀的工程修復補助,并積極向上級爭取資金補助。
(十)社會動員保障
防汛是社會公益性事業,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水利工程設施和防汛的責任;鎮政府應加強對防汛抗旱工作的統一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和單位,動員全社會力量,做好防汛工作。
六、救災
(一)發生重大災情時,災區村應成立救災指揮部,負責災害救助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根據救災工作實際需要,鎮政府將派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參加指揮部辦公室工作。
(二)鎮黨政辦、社會事務辦負責受災群眾生活救助。積極向上級社會事務辦部門爭取生活救助,及時調配救災款物,組織安置受災群眾,作好受災群眾臨時生活安排,負責受災群眾倒塌房屋的恢復重建,保證災民有糧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實解決受災群眾的基本生活問題。
(三)衛生院負責調配醫務技術力量,搶救因災傷病人員,對污染源進行消毒處理,對災區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理,防止疫病的發生、傳播和蔓延。
(四)各村各單位按屬地管理原則應組織對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污染物進行清除。
七、災后重建
(一)對影響當年防洪安全和城鎮供水安全的水毀工程,應積極上報爭取資金補助,盡快修復;防洪工程應力爭在下次洪水到來之前,做到恢復主體功能;水源工程應盡快恢復功能。
(二)遭到毀壞的交通、電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專用通信設施,應盡快組織修復,恢復功能。
(三)各村各單位部門應盡快組織災后重建工作,特別要注重解決受災群眾的住房問題,災后重建原則上按原標準恢復,在條件允許情況下,可提高標準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