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農業農村局“肥藥兩制”改革
數字化小組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數字化改革的決策部署和《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小組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農字函﹝2021﹞229號)要求,切實抓好“數字三農”專班重點任務“肥藥兩制”改革集成應用,推動“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建設數字賦能,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職責分工
(一)機構人員
組長:皇甫偉國,負責小組全面工作。
副組長(常務):朱秀麗,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小組日常工作,協調對接相關單位。
副組長:宋兆祥,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做好自建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網絡公司與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的協調對接,4月底前完成系統對接;負責數字化系統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子平臺、農產品合格證、農業主體生產記錄等工作。
副組長:余曉華,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做好自建農資監管平臺網絡公司與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的協調對接,4月底前完成系統對接;負責數字化系統農資監管與服務子平臺、“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肥藥批發環節大數據統計等工作。
副組長:吳降星,協助組長開展工作,負責化肥定額施用示范區建設,化肥減量增效技術服務融入數字化系統,配合做好農業主體化肥購買施用環節的生產記錄;負責農藥定額施用示范區建設,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服務融入數字化系統,配合做好農業主體農藥購買施用環節的生產記錄。
成員:齊敬甲,“數字三農”專班成員,協助組長、副組長抓好各項工作,負責綜合試點縣創建、試點主體培育,籌辦相關活動和會議;負責落實上級交辦各項任務,做好相關文件材料的起草和信息宣傳,聯系網絡技術開發公司做好數字化系統建設。
成員:章雯雯,負責與區縣“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小組的對接聯系,做好調度和統計工作,完成各項交辦任務。
成員:周宏華,市農業綜合執法隊聯絡員,承擔農資監管與服務子平臺運維管理,組織開展示范農資店的創建驗收,做好業務指導和操作培訓,參加相關協調會議。
成員:曲龍,質監處聯絡員,承擔農產品質量追溯子平臺運維管理,配合開展試點主體培育,抓好農產品合格證和生產記錄電子臺賬,參加相關協調會議。
成員:高湖濱,市農技推廣總站聯絡員,承擔“浙樣施”平臺有關功能疊加進數字化系統,會同科教處建立試點主體化肥減量跟蹤監測調查制度;承擔制定水稻化學農藥定額施用標準和技術導則并導入數字化系統,參加相關協調會議。
成員:呂長淮,負責《寧波市“肥藥兩制”改革精準管控應用系統可行性研究報告暨建設方案》和局《“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改革項目實施方案》的擬制,負責與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和寧波國際投資咨詢有限公司的對接,負責做好系統平臺建設招標、實施等工作。
成員: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人員,負責做好需求對接,提供技術支持,完成與數字化系統開發相關的各項工作任務。
小組辦公室設在局科教處。
(二)工作任務
堅持從“農民生產綠色生態農產品、政府實現肥藥雙減量”的雙向需求出發,以“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創建為載體,推動“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應用落地,加快構建快速響應、高效執行、精準追溯、科學決策的執行鏈,不斷增強農業綠色發展內生動能和智治水平,打造農業高質高效金名片。
二、指標體系
(一)數字化系統。在系統中設置肥藥實名購買活躍度、定額施用活躍度,肥藥實名購買活躍指數、定額施用活躍指數4個核心指標。前兩者用于評價農資店、試點主體“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應用程度,后兩者用于評價區縣“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應用程度。
(二)示范農資店。按照省廳“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評價指標體系(浙農法發〔2020〕5號),體系內包括數字化管理、綠色化服務、規范化經營3個方面共14個二級指標,對符合條件的報省廳認定為“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
(三)試點主體。按照浙江省農業主體綠色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包括綠色生產、綠色環境、綠色資源、綠色管理、綠色形象5個方面,分種植業、畜牧業、漁業產業大類,差異化設置二級指標的內容及權重,對農業主體進行滾動式評價,在系統平臺中以三色圖形式展示。
(四)綜合試點縣。按照“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縣創建實施方案,在綜合試點縣創建評價體系中設置試點創建、制度創新、生產方式、資源循環、生態環境5個方面共25個二級指標,對完成創建的4個區縣市報省廳進行分批認定。
三、工作體系
(一)下達計劃。印發“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2021年工作計劃,明確綜合試點縣、示范農資店、試點主體等各項目標任務,將數字化系統建設和應用作為強基固本的重點任務。
(二)組織實施。梳理“需求清單、問題清單、任務清單、改革清單”四張清單,建立省、市、縣三級聯動的工作聯系制度,實行“周報送、月通報、季會議、年考核”工作機制,適期召開“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協調會、座談會、現場會。
(三)服務指導。依托農民素質提升工程開展千家試點主體大輪訓,建立面向農業主體的“一對一”聯系責任制度,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現場調研和檢查,切實抓好以電子臺賬記錄為重點的業務培訓和技術指導。
(四)評價驗收。按照“縣級自評、市級初評、省級驗收”的流程開展綜合試點創建評價驗收。
(五)考核管理。推動肥藥實名購買、定額施用活躍指數等指標納入“五水共治”、鄉村振興實績、平安寧波等考核體系,根據數據調度情況對區縣市考核打分,壓實各地政府職責。
四、政策體系
系統梳理“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工作存在的短板和弱項,有的放矢出臺《關于開展“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試運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五、評價體系
評價體系由兩張畫像組成,一是從綠色優質農產品比率、農產品質量安全合格率等維度,勾勒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畫像;二是從化肥使用量、農藥使用量等維度,勾勒農業面源污染治理畫像,綜合評價各地農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總體情況。
附件:寧波市“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任務分解和進度安排
附件
寧波市“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任務分解和進度安排
分任務 | 難點堵點 | 對策措施 | 責任單位 |
“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監管系統建設 | 在省廳統一建設的“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中,主體評價等模塊以及活躍度、活躍指數等指標仍需完善 | 督促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根據要求于4月下旬完成相關模塊和功能建設 | 科教處、農業綜合執法隊、質監處 |
“肥藥兩制”改革千家試點主體仍有4家未錄入系統 | 督促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于4月下旬之前,根據各區縣市提供的試點主體名單完成數據核查入庫 | 種植業處、科教處 | |
省市縣一體化的“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建設仍需加快 | 4月底前,將今年的4個“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創建縣率先接入省“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監管系統 | 科教處、鎮海區、象山縣、慈溪市、海曙區農業農村局 | |
寧波以及縣市區使用自建平臺,還未實現無縫對接省“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 | 負責做好有關區縣市農業農村局、省廳委托的網絡技術公司、負責開發地方自建平臺的網絡公司三方協調對接,抓緊落實具體操作方案,4月底之前完成系統轉移或者系統接入 | 質監處、農業綜合執法隊、區縣市農業農村局 | |
在局“數字三農”協同應用平臺、浙政釘、浙里辦應用平臺上無法直接打開“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 | 加強與“數字三農”專班對接,推動市“肥藥兩制”改革數字化系統接入“數字三農”協同應用平臺和市政府數字門戶,力爭4月底之前系統上線并試運行 | 科教處、局“數字三農”專班 | |
“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創建 | 對“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創建情況掌握不深 | 于4月下旬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于6月上旬組織開展復查,重點檢查網絡連接、系統安裝、硬件配套、主體操作等方面,加強對不達標農資店的監管和指導。建立“肥藥兩制”改革農資店退出機制,于年底省廳發文公布農資店驗收名單時進行動態調整。 | 農業綜合執法隊、種植業處、政策法規與改革處 |
農資經營主體系統操作水平不高 | 在千萬農民素質提升培訓計劃中列入千家試點主體大輪訓年度任務,指導各地認真開展農資經營主體系統操作培訓 | 農業綜合執法隊、科教處 | |
部分農資店硬件設備老舊,無法正常使用 | 開展示范農資店建設 | 農業綜合執法隊 | |
“肥藥兩制”改革試點主體培育 | 各地提供的“肥藥兩制”改革試點主體質量不高,相比于改革要求有一定差距 | 于4月下旬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于6月上旬組織開展復查,要求各地圍繞生產臺賬記錄,重點清理“空殼”合作社,結合高品質綠色科技示范基地、示范性家庭農場、數字化工廠建設,重新梳理選定培育對象,進一步完善和落實扶持性政策 | 科教處、種植業處、畜牧處、漁業處、產業信息處、政策改革處、合作經濟處 |
大部分試點主體還未能準確、完整、及時地開展生產臺賬電子記錄 | 5月底前,率先在試點主體上推動合格證制度由主體追溯向過程追溯延伸,切實抓好生產記錄電子臺賬 | 質監處、農業綜合執法隊、科教處、種植業處、畜牧獸醫處、漁業處、農技推廣總站 | |
在農民素質提升培訓計劃中列入千家試點主體大輪訓年度任務,指導各地開展數字化系統操作和生產臺賬記錄培訓 | 科教處、質監處、種植業處、畜牧處、漁業處 | ||
要求各地于6月底之前落實試點主體“一對一”聯系責任制 | 科教處、質監處、種植業處、畜牧處、漁業處 | ||
推動試點主體培育情況作為綠色食品標識認定和產銷平臺推介的重要依據 | 產業信息處、農業綠色發展中心 | ||
線上農藥減量增效技術服務不夠 | 5月底之前在系統內設置水稻化學農藥定額施用試行標準,按照配套技術導則和重大病蟲草害綠色防控產品推薦名錄提供用藥指導和建議。 | 農技推廣總站 | |
“浙樣施”平臺有關功能未在數字化系統內疊加 | 6月底之前,對接省廳“浙樣施”平臺有關功能在數字化系統實現有效疊加。 | 農技推廣總站 | |
試點主體培育情況缺少評價依據 | 7月底之前,按照省廳農業主體綠色發展評價管理辦法并開展滾動式評價 | 科教處、種植業處、畜牧獸醫處、漁業處、農業綜合執法隊 | |
試點主體化肥減量情況缺少監測調查 | 11月底之前,制定出臺試點主體化肥減量跟蹤監測調查制度 | 農技推廣總站 | |
“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縣創建 | 地方政府的屬地管理責任還需要進一步強化 | 4月底之前,將肥藥實名購買、定額施用活躍指數納入“五水共治”、平安寧波年度考核體系,每月通報各地工作進度 | 科教處 |
將肥藥實名購買、定額施用活躍指數納入“肥藥兩制”改革綜合試點縣創建評價體系 | 科教處 |
寧波市農業農村局辦公室 2021年4月23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