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邊縣2021年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落實《教育部等十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控輟保學工作健全義務教育有保障長效機制的若干意見》(教基〔2020〕5號)精神,強化控輟保學工作管理,層層壓實工作責任,保持政策不變、力度不減,防止輟學新增和反彈,持續鞏固控輟保學攻堅成果,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依法實施九年義務教育,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動員和組織各方面力量共同參與控輟保學工作,健全控輟保學工作機制,嚴格落實控輟保學“七長”責任制,確保除身體原因不具備學習條件外,脫貧家庭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兒童少年不失學輟學,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努力提高義務教育質量。
二、組織領導
根據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對定邊縣義務教育控輟保學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調整,調整后的成員名單如下:
組 長:苗玉祥 縣委副書記 縣政府縣長
執行組長:王彥強 縣政府副縣長
副 組 長:蔣登峰 縣教體局局長
姚萬紅 縣政府辦正科級督查專員
成 員:鐘子俊 縣人社局局長
王廷奎 縣文旅局局長
朱庸宏 縣司法局局長
李 劍 縣民政局局長
喬 劍 團縣委書記
馬 維 縣婦聯主席
劉統政 縣殘聯理事長
謝淳楊 縣公安局副局長
韓世權 縣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主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主要負責人
各公安派出所所長
各學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縣教體局,蔣登峰同志任(兼)辦公室主任,成員由韓世權、高海清、李廷貴、趙宇、尹彥杰、王昀、高學飛、張衡組成。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開展全縣控輟保學工作,統計、匯總控輟保學工作相關數據,組織開展督查及評估考核等工作。
三、工作職責
(一)縣政府責任。
按照義務教育“以縣為主”管理體制,縣級人民政府是控輟保學的責任主體。縣長負責統籌和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控輟保學工作,及時研究、解決控輟保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定期召開相關部門的專題會議,把控輟保學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督促、督辦控輟保學工作的落實和整改,并依法依規進行責任追究。
(二)縣教體局責任。
負責全縣控輟保學工作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學校控輟保學任務;組織控輟保學督導檢查,指導各鄉鎮(街道辦)、學校開展工作;健全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等工作機制,保障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建立適齡兒童輟學通報制度,做好輟學學生排查摸底和匯總上報工作,做到不漏一人,確保數據準確;強化對學生的發展性評價、多元化評價,把對學困生的發展性評價作為考核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師教育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對不及時上報有輟學或輟學勸導不力的教師、校長,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
(三)鄉鎮政府(街道辦、便民服務中心)責任。
負責轄區內控輟保學工作,依法督促學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送子女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有學上;指導村(居)委會摸清轄區內子女入學就讀情況,嚴控學生輟學現象,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權利;重視特殊群體孩子上學問題,對脫貧家庭、孤兒、留守、殘疾、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與服刑人員子女重點幫助,不讓一名學生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學;縣外就讀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由鄉鎮政府牽頭,學區、村組(社區)、派出所配合索取就讀證明,春季學期4月20日前完成,秋季學期9月20日前完成。在接收轄區內學校報送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報告單》后,2日內向學生監護人發放《限期返校通知書》,對仍不返校的學生,由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對學生監護人依法給予批評教育,并責令監護人限期送學生返校;對逾期不改的,由鄉鎮人民(街道辦)政府協調司法部門依法發放相關司法文書,敦促其保證輟學學生盡早復學;情節嚴重或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行政村(居委會)責任。
負責進村入戶組織動員適齡兒童少年入學,勸返輟學學生及時返校;對村內義務教育階段兒童少年建檔造冊,實行動態管理;加強外出務工人員子女入學情況調查,精準掌握每一位學生入學動向;積極配合學校做好家長、學生的思想工作,使控輟保學工作落到實處。
(五)義務教育學校(學區)責任。
加強學校管理、師德師風建設和整治,制定班級、教師控輟保學制度,落實班主任包班制度;建立健全學習幫扶制度,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則,針對殘疾學生、學困生加大幫扶力度,消除因學習或厭學而輟學現象;準確掌握學區范圍內適齡兒童少年底數和入學情況,建立學區內義務教育適齡兒童少年花名冊;每年春秋學期內,對無故3日未到校學生及時家訪或與監護人聯系核實情況,對無故5日未到校學生及時落實專人做動員勸返工作,勸返后3日內(不含雙休日)仍不返校的,填寫《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報告單》,及時向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和縣教體局報告,并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村組(社區)共同做好輟學學生動員返校工作。對于在籍不在校、延緩入學的學生必須做到“一生一臺賬”管理。配合特殊教育學校搞好轄區殘疾兒童少年送教上門工作,負責本校殘疾學生送教工作。
(六)老師責任。
認真履行對學生的生活關愛和學習指導,對厭學或其他原因不想上學的學生,通過心理疏導和單獨談心等方式做好思想引導;對困難家庭學生、孤兒、留守兒童、殘疾學生和學困生,積極開展心理激勵和課業幫扶,幫助其樹立學習信心,不斷提升學習能力和學習水平,促進學生全面發展,避免因喪失學習動力而輟學。
(七)家長責任。
負責履行家長監護職責,依法保證適齡子女按時入學,特別是配合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在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隨班就讀和送教上門等接受義務教育,并配合學校保證子女圓滿完成九年義務教育,不能以任何理由讓子女中途輟學或失學。
(八)縣殘聯責任。
積極配合各鄉鎮(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居民完成殘疾兒童少年殘疾證辦理工作,2021年殘疾證辦理工作務必于5月5日前完成,與教體局、特殊教育學校隨時溝通,共享本縣6-15周歲(2021年春季學期檢索年齡界限:2004年9月1出生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2021年秋季學期檢索年齡界限:2005年9月1出生至2015年8月31日出生。各年度以此類推。)適齡殘疾兒童少年辦證等基本信息。
(九)派出所責任。
配合屬地鄉鎮(街道辦事處、便民服務中心)提供6-15周歲適齡人口基本信息,配合鄉鎮政府完成信息比對、輟學學生返校執法工作。對學校、村組、鄉鎮無法聯系到的適齡人口,利用信息技術手段提供聯系方式,無法提供的出具失聯失蹤書面證明。
(十)縣司法局責任。
做好控輟保學司法宣傳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
(十一)縣民政局責任。
對全縣出現因疫因貧不能上學或輟學的學生家庭及時救助,使其按時入學、返校就讀,確保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十二)縣人社局責任。
聯合有關部門做好全縣用人單位雇用童工查處工作。
(十三)縣文旅局責任。
凈化文化環境,聯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縣內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廳、網吧等娛樂場所接納未成年學生行為,做好控輟保學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宣傳工作。
(十四)團縣委責任。
積極引導廣大青少年樹立“知識改變命運,讀書成就夢想”信念,引導教育青少年依法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十五)縣婦聯責任。
積極引導教育廣大女性青少年認識到讀書的重要性,樹立“婦女能頂半邊天”思想,增強成才信心,引導鼓勵女性青少年依法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四、工作要求
(一)執行控輟保學“雙線四包”機制。建立完善控輟保學“雙線四包”工作機制,即縣政府、鄉政府(街道辦)、村組(社區)、家長行政線,縣政府、教體局、學校、班級教育線;縣級領導包鄉鎮(街道辦)、鄉鎮(街道辦)干部包村(社區)、村(社區)干部包村民小組、村民小組包戶;教體局干部包學校、校領導包年級、班主任包班、科任教師包人。進一步夯實“七長責任制”,確保“一個都不能少”。
(二)落實義務教育助學制度。各學校要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兩免一補”及營養改善計劃等政策,確保義務教育階段孩子享受免費營養餐,堅決杜絕學校亂收費和擠占挪用營養改善專項資金行為。
(三)切實做好學籍管理工作。各學校要嚴格貫徹落實國家《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對全縣中小學生學籍實行統一管理,推行學籍管理信息化、網絡化,規范學生學籍變動手續,完善學生學籍檔案。縣教體局基礎教育一股及各學校要嚴格審核縣域內轉出(轉入)、休學學生,對學生轉出(轉入)等情況要登記造冊,詳細核實記錄相關情況,做到轉入、轉出、休學、復學情況清楚、相關證明材料齊全、手續完備。
(四)切實做好送教上門工作。特殊教育學校要隨時對接殘聯、各鄉鎮、學區,建立全縣殘疾兒童花名冊,準確掌握每位殘疾兒童的殘疾狀況和就學情況,督促鄉鎮、學區做好殘疾兒童就學宣傳動員工作,使每位殘疾兒童少年通過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就讀、送教上門等形式完成九年義務教育。
(五)實行輟學學生報告和動員復學制度。各學校要把脫貧家庭、脫貧不穩定戶、邊緣易致貧戶、隨遷子女、留守兒童作為重點監測群體,堅決防止輟學新增和反彈。每學期開學一周內,各相關學校要認真統計學生流失情況,向縣教體局基教一股、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屬地鄉鎮(街道辦)作書面報告,并配合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村組(社區)等共同做好輟學學生動員返校工作。
1. 義務教育階段非因經濟困難原因輟學的學生,家長、學校、教體局、幫扶聯系人要積極主動耐心地做好動員勸返工作。學校老師、教體局工作人員入戶動員次數要達到3次(含3次)以上, 并填寫《義務教育階段輟學的脫貧家庭學生勸返情況記錄》;經動員勸返仍不愿返校的,按要求填寫《輟學兒童少年勸返工作情況說明書》,家長(監護人)、學校、教體局、幫扶聯系人共同簽字確認;對于因失能免學、緩學、休學的脫貧家庭學生,填寫《義務教育階段因免學、緩學、休學的脫貧家庭學生情況記錄表》。以上材料填寫一式四份,分別由學校、教體局基教一股、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村組(社區)各保存一份。
2. 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因經濟困難原因輟學的,學校要積極主動與教體局資助中心、團縣委、縣婦聯、縣民政等部門聯系,想方設法給予資助解決,確保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無因為家庭經濟困難而輟學學生。
(六)建立完善學校控輟保學機制。各義務教育學校要成立控輟保學領導小組,把控輟保學目標分解量化到每一位班主任和科任教師;要完善教師家訪工作制度,爭取家長的支持、理解和認可,建立學校、家庭齊抓共管的管理機制,形成控輟保學工作合力;要建立完善學困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關愛機制,學校領導、老師、幫扶人等要與學困生、脫貧家庭學生結對幫扶,有針對性地進行心理輔導,采取積極有效的教育方法,幫助學習困難學生、行為偏差學生取得進步,營造尊重、關愛學生的良好氛圍。
(七)規范辦學行為。
1. 各學校要進一步端正辦學思想,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切實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規范辦學行為。
2. 學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開齊課程、開足課時,提高課堂教學效率;要定期開展文體娛樂活動,不斷豐富學生的校園生活,把學校辦成學生學習生活的樂園。
3. 教師要轉變教育思想,改變工作作風,為人師表,以人為本,想方設法留住學生,教導學生學好本領,學會做人。不得采取勸離、脅迫、挖苦、諷刺、體罰等或變相的方式致使學生離校、輟學。
4. 加強和規范家校聯系工作,增強教育合力。各學校要不斷完善家長工作管理體系,通過班級與家庭的雙向互動,同步教育學生,共同促進學生的身心發展;要做好家庭教育服務和指導工作,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家教觀,走出家庭教育的誤區,形成教育合力,為學生營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環境。
(八)完善輟學情況通報制度。縣教體局基教一股負責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流失情況定期進行通報,及時分析和查找流失原因,針對存在問題,督促相關學校落實人員做好動員勸返工作。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每年對全縣各義務教育學校控輟保學工作進行專項督查,對全縣義務教育階段學生輟學情況進行通報,并實行“一票否決”。
(九)營造控輟保學良好社會環境。教體局、全縣各義務教育學校要積極營造良好的控輟保學社會環境。配合人社等部門打擊全縣企事業單位非法使用童工或輸出童工行為;配合公安等部門整治學校周邊環境;配合文旅等部門管理文化市場,禁止營業性歌舞廳、電子游戲室、各類網吧等娛樂場所接納少年兒童;配合宣傳部門加大控輟保學宣傳力度,進一步提高社會各界和廣大家長對適齡兒童少年接受九年義務教育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強化家長(監護人)“不送子女上學違法”“送未成年人打工違法”的法律意識,進一步增強家長(監護人)依法送子女入學的自覺性。
五、相關措施
(一)摸清底數,做好輟學學生的排查認定工作。輟學學生的排查認定范圍為6—15周歲的適齡兒童少年。充分發揮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在控輟保學工作中的作用,及時更新學籍數據。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后一個月內要為其建立學籍。各義務教育學校要對實際在校學生和學籍系統中學生進行比對核實,若有不符,立即查找原因,進行整改,做到人籍一致,即沒有在籍不在校和在校不在籍學生。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各村組(社區)要對轄區內適齡兒童人數進行摸底統計,弄清適齡人口數。以村組(社區)、鄉鎮(街道辦)為單位,對適齡兒童登記造冊、統計。
(二)加強學校控輟保學督導檢查。
縣教體局、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要不定期檢查學校控輟保學工作落實情況,重點查看控輟保學方案、宣傳教育、責任書簽訂、學籍系統人籍一致、變動生花名冊、勸返工作記錄、檔案佐證材料等。適時對各校輟學情況、控輟保學工作情況進行通報。
(三)建立獎懲制度。
縣教體局、教育質量評估監測中心要將控輟保學工作與評優評先掛鉤,對工作突出,成效顯著的鄉鎮(街道辦)、學校、教師予以通報表揚,對因領導不重視、責任不明確、措施不落實、推諉扯皮,造成輟學的鄉鎮(街道辦)、學校、學校領導和老師的評優評先實行“一票否決”,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