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局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和教育部、省、州教育主管部門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欺凌專項治理工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4篇,供大家參考。
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篇1
為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體育局防范中小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和教育部、省、州教育主管部門工作要求,進一步加強學校學生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預防和遏制學生欺凌事件發生,切實保護學生身心健康,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防范學生欺凌專項治理行動,切實加強學生思想品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全面摸排工作死角,織牢聯動網絡,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促進學生健康快樂成長。
二、組織領導
成立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負責分院專項治理工作。
主 任:校長
副主任: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法制副校長
組 員:學生處處長、副處長,各系系主任、學生管理副主任、心理教師(各系1名),各班班主任,家長代表(各系1名),校外專家
委員會下設辦公室在學生處,由學生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負責本次專項治理的日常事務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實施步驟
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排查摸底(2021年3月底前完成)
由學生處牽頭,各系負責,組織班主任集中開展摸底排查,全面摸清學校當前存在的學生欺凌和欺凌風險問題,排查出需要關注的人員名單和學生欺凌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一)排查方法:班主任與同學、教師、家長進行深入溝通交流,了解掌握學生行為習慣、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和同學關系狀況。
(二)排查重點:一是特殊家庭(單親、孤兒)學生、留守學生、進城務工人員子女、家庭監管缺失、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二是性格孤僻、自卑、懦弱學生;三是學習困難、成績突然下滑、情緒反常、精神恍惚、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學生;四是拉幫結伙、行為極端、經常違反校規校紀的學生。
(三)安排一對一幫扶:將有欺凌和被欺凌風險人群人員基本信息登記表和匯總表報學院欺凌治理委員會,經學院欺凌治理委員會深入研究和分析研判后確定本校關注人員名單。對關注人員實行一對一幫扶教育,其中有欺凌傾向的人員(A類關注人員),將基本信息登記表和匯總表報白水派出所,由白水派出所負責安排民警實施一對一幫扶教育。有被欺凌風險的人員(B類關注人員)由學校安排教職工一對一幫扶教育。
(四)通過排查及時發現存在的欺凌問題和發生欺凌事件的苗頭跡象,對存在的欺凌問題及時妥善處置,對可能發生的欺凌行為做到早發現、早預防、早控制。同時,圍繞學院、系部、班級學生欺凌治理工作機制、制度、措施、隊伍建設、責任落實、宣傳引導、教育懲戒是否到位、條件保障是否有力等方面進行自檢自查,對存在的問題及時研究解決,補齊短板,嚴防校園欺凌事件發生。
第二階段:集中整治(2021年6月底前完成)
針對摸排結果,對發現的問題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欺凌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對排查出需要關注的人員,實施常態化一對一幫扶。健全完善學校防治學生欺凌工作機制和制度措施,常規化開展日常防治工作,建立工作臺賬。
(一)依法依規嚴肅處置欺凌行為:依據相關政策法規和《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有關要求,由學生處負責進一步完善校紀校規、完善校園欺凌應急處置預案,健全教育懲戒工作機制。
對實施欺凌的學生,情節輕微的,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實施欺凌學生應向被欺凌學生當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實施學生開展批評、教育的同時,可視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處分。情節較重的,學校可給予紀律處分,并邀請公安機關參與警示教育或給予訓誡,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對實施暴力、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應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依法轉入專門學校就讀。涉嫌違法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依法處置。
欺凌事件妥善處置后,要持續對當事學生追蹤觀察和輔導教育。對實施欺凌的學生,要充分了解其行為動機和深層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教育引導和幫扶,給予其改過機會,避免歧視性對待。對遭受欺凌的學生及其家人提供幫助,及時開展相應的心理輔導和家庭支持,幫助他們盡快走出心理陰影,樹立自信,恢復正常學習生活。對確實難以回歸本校本班學習的當事學生,要妥善做好班級調整和轉學工作。要認真做好學生欺凌和暴力典型事件通報工作,既要充分發揮警示教育作用,又要注意不過分渲染事件細節,保護受害學生隱私。
(二)做實做細一對一幫扶:一是由學生處負責,加強與派出所聯系做好有欺凌傾向的人員(A類關注人員)一對一幫扶教育工作,各系做好配合。二是由學生處負責對排查出來的有被欺凌風險的人員(B類關注人員)安排教職工一對一幫扶教育,各系負責人、分管領導、學生處人員帶頭幫扶。三是幫扶人要通過家訪、談心談話等方式定期(每月至少一次)掌握學生的思想、心理、行為等方面的狀況,對存在問題的學生要給予針對性開展思想引導、心理輔導、行為矯正等幫扶,并引導家長依法正確履行教育監護責任,幫扶人按月填寫B類關注人員幫扶記錄表。四是關注人員名單要根據幫扶情況、各系定期摸排情況報學校欺凌治理委員會決定進行增減更新。
(三)建立防范欺凌長效工作機制
1.建立源頭防范機制。由學生處牽頭每學期組織各系從家庭情況、行為習慣、心理狀況,思想情緒、同學關系等方面對全體學生進行一次欺凌和被欺凌風險的深入摸排,對發現的問題開展集中治理,依法依規做好欺凌事件的調查處置工作,對排查出需要關注的人員,實施常態化一對一幫扶。
2.完善教育培訓機制。由學生處負責組織,利用校會、班會、思想教育課對全體學生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反欺凌知識培訓,教育引導學生養成良好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由各系負責每學期至少一次通過家長會、家訪、家長學生等方式,加強家長培訓,引導廣大家長增強法治意識,幫助家長了解防治學生欺凌知識,依法落實監護責任。學院將防治學生欺凌專題培訓納入院長、教師在職培訓內容,院長、教師每學年至少參加一次專題培訓。
3.建立校園防控機制。一是由學生處、總務處負責完善校園視頻監控網絡和一鍵式緊急報警系統。校園監控對易發生欺凌事件的重點區域全覆蓋,通過先進的物防、技防手段加強對學生的管理。校園監控接入縣教育體育局監控平臺并與公安部門聯網,一鍵式緊急報警系統必須與當地派出所聯網,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機制。二是由學生處、院辦負責完善校園安全值班、巡查制度。學生在校期間,非上課時段,安排教職工以晚上為重點時段,廁所、宿舍等易隱蔽地點為重點區域對學生可能的活動空間范圍實行全方位、無死角的網格化值班巡邏,及時發現、制止學生之間的欺凌行為,并做好教育和上報處理工作。三是由學生處、各系負責制訂學院反欺凌公約,與班為單位讓全體學生簽字張貼遵守。在重點區域醒目位置公布便捷的校園欺凌舉報方式,要建立師生聯系、同學互助、緊急求救制度,在每個班級設置學生安全信息員,及時收集報告安全信息。四是由學生處、各系負責嚴格落實違禁物品檢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打火機、棍棒等色階物品進入學校,定期組織檢查。五要加強警校聯動,落實一校一警和高峰時段護學崗制度,在上、放學時段,學院安排值班教師在校門口及周邊值班巡邏,配合公安機關共同防范校園周邊欺凌事件的發生。六是由團委和各系負責開展內容健康、格調高雅、豐富多彩的校園活動,形成團結向上、互助友愛、文明和諧的校園氛圍,激勵學生積極倡導正能量、反對欺凌暴力。
4.建立應急處置機制。由學生處負責制定完善學生欺凌應急預案,應急處置實行首遇報告制,任何教職工一旦發現已經發生、正在發生或有可能發生學生欺凌事件的情況,應及時予以制止,并在第一時間向學院值班領導報告,學院及時按照應急預案和處理流程進行調查處理,由學院學生欺凌治理委員會對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進行認定。原則上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10日內完成調查,根據有關規定處置。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學校、家長、公安機關及媒體應保護遭受欺凌學生以及知情學生的身心安全,嚴密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別要防止網絡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5.建立考核評價機制。學院將各系學生欺凌防治情況納入對各部門各班級的安全目標管理考核,納入各部門工作考評。學院將學生欺凌防治情況納入班主任、學科教師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工作考評,作為評優評先先決條件。
6.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學院將防治學生欺凌工作作為對各部門、各班級、各位教職工工作檢查、督導的重要內容。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學生欺凌問題突出的各部門、各班級和相關責任人通過通報、約談、掛牌督辦、實施一票否決制等方式進行責任追究。對存在失職瀆職行為,依法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階段:督導檢查(2021年7月底前完成)
由學校組織對每個階段的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在本學期放假前進行全面的檢查、考核和總結。迎接國務院、省、州、縣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和各級教育主管部門對學校治理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的檢查督導。
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篇2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導向,全面貫徹落實黨的教育方針,落實立德樹人的根本任務,大力培育和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不斷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健全防范、處置學生欺凌的工作體制和規章制度,確保學生欺凌防治工作落實到實處,把校園建設作為最安全、最陽光的地方,為人民滿意的教育創造良好條件。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教育是第一位的。深入開展中小學生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促進人民群眾思想意識、道德水平、文明素養提升,提升全社會文明水平,特別是加強學生欺凌專題教育防治,培養校長、教師、學生及家長等不同群體積極防控和自覺反對學生欺凌意識。
(二)堅持預防為主。完善相關規章制度,及時調查學生欺凌事件發生的跡象,加強學校和周邊的日常安全管理,加強欺凌事件容易現場監督,完善學生尋求幫助的維權渠道。
(三)堅持保護。切實保障學員合法權益,嚴格保護學員隱私,尊重學員人格尊嚴。切實保護被欺負的學生身心健康,防止二次傷害的發生,幫助被欺負的學生盡快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四)堅持法治為基礎。根據全面依法治國的要求,依法處理學生欺凌事件,根據寬容不容忍、愛情嚴格管理的原則,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必要的處理和懲戒,及時糾正不正當行為。
三、管理內容和措施。
(一)明確學生欺凌的定義。
學生欺凌是在校園內外、學生之間發生的,一方個人或集體學生一次或多次故意或惡意用身體、語言和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凌、侮辱或誹謗,造成另一方個人或集體學生身體損害、財產損失或精神損害等事件。
在實際工作中,必須正確識別學生欺負,嚴格區分學生欺負和學生之間的玩耍行為。
(二)建立健全協調機制。
成立學霸防治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防治學霸的工作機制,統籌推進學霸治理工作,做好校園外欺凌事件防控和處置工作。
(3)積極有效地預防。
1.加強教育。學校開展有關學生防范欺凌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安全教育等專題教育。
2.組織家長教育。利用家長會、家委會等形式,加強家長家庭教育指導和訓練,增強學生家長法治意識,執行監護責任,幫助家長了解學生欺負防治知識。
3.嚴格的學校日常管理。學校實際成立由校長負責,由教師、少先隊大中隊指導員、教職員、社區工作人員和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人員組成的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制定學生欺凌預防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工作要求,主要包括相關單位教職工欺凌預防的責任、學生欺凌事件的緊急處理預案、學生欺凌的早期警告和事件處理和事后干預的具體流程、學校規章制度對欺凌學生的處罰規定等。
4.定期進行調查。加強家庭學校的交流,密切聯系教師和學生的監護人,立即把握離婚和單親家庭的孩子,以城市工作人員的孩子為重點的學生的思想感情和同學的關系狀況,特別是學生的學習成績突然下降,精神模糊,感情異常,無緣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
(四)依法按規定處置。
1、嚴格規范查處。教職工發現、學生或家長向學校報案時,應按照學校學生欺凌事件的應急處預案和處理流程及時調查處理事件,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認定事件是否屬于學生欺凌行為,對可能違反治安管理或有犯罪嫌疑的學生欺凌事件,學校應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依法調查處理。原則上,學校應在啟動調查處理程序后10天內完成調查,并按有關規定處理。處理時要留意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學校、家長、有關部門、群組織、新聞媒體要留意維護被欺負學生和知情學生的個人隱私,避免被欺負學生遭受二次傷害。
2.妥善處理投訴請求。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處理程序妥當、事件明確的,應當以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處理結果為準確需要復查的`,由區教委學生欺凌部門組織學校代表、家長代表、校外專家等組成調查組開始復查。
3.加強教育懲戒作用。對經調查認定實施欺凌的學生,學校學生欺凌管理委員會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一定學時的專業教育方案,監督實施欺凌的學生按要求接受教育,同時對欺凌事件的情況作出相應的懲戒。
情節輕微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對實施欺凌的學生進行批評、教育。實施欺凌的學生必須向被欺凌的`學生面對面或書面道歉,取得諒解。對于反復發生的一般欺凌事件,學校在對欺凌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同時,可以看出具體的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紀律處分。
情節比較惡劣,對被欺負的學生身體和心理造成明顯傷害的嚴重欺負事件,在學校批評欺負的學生進行教育的同時,可以邀請公安機關參加警告教育,也可以警告欺負的學生,公安機關可以根據學校的邀請立即安排人員,保證警告教育的有效開展。學校可視的具體情節和危害程度給予欺凌學生紀律處分,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屢教不改或情節惡劣的嚴重欺凌事件,請區教委依法處分。
(五)建立長期機制。
1.完善訓練機制。校長、學校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教師等培訓應增加學生欺凌預防和處理專題面試的內容。
2.建立評價機制。以學生欺凌管理工作情況為評價內容,包括校長學期和學年評價,包括學校行政管理人員、教師、班主任及相關崗位教職工學期和學年評價。
3.建立問責處理機制。學生欺凌事件中存在失職瀆職行為,違反紀律違法應承擔責任的,構成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健全依法管理機制。明確法制副校長對學員欺凌防治的具體職責和工作流程,將學員欺凌防治作為依法治校工作的重要內容,積極開展以學員欺凌防治為主題的法治教育,在規章制度中補充完善學員欺凌防治內容,落實各項預防和處置學員欺凌措施,協助有關部門妥善處理學員欺凌事件,教育實施欺凌學員。
四、職責分工。
1書記、校長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學生欺凌管理。
2政教處負責具體實施和落實學員欺凌防治工作,扎實開展相關教育,制定完善學員欺凌防治的各項措施、預案、制度規范和處理流程,及時妥善處理學員欺凌事件。
3班主任做容易被欺負的學生調查,做同學之間互相幫助的好班風。隨時關注這類學生的思想變化,發現行為異常時可以立即介入。引導學生在被欺負時及時與家長和老師溝通,尋求幫助。
4科任教師負責協助班主任工作。
5法制副校長依法處理學生欺凌違反治安管理和犯罪嫌疑案件,依法處理學生欺凌侵害學生權益和身心健康的違法嫌疑犯,加強警察學校聯動,指導監督學校全面調查校園安全危險,協助學校開展法治教育,做好法治宣傳工作。
6社區代表負責引導社會力量加強被欺負的學生及其家庭的援助,協助-白話文§ 學校鼓勵社會組織參加學生欺負的防治和援助。
7法律顧問負責以未成年人相關法律法規為重點的法治宣傳教育,做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務工作,有效保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8家委會成員負責協助學校指導、教育家長依法落實法定監護職責,增強法治意識,科學實施家庭教育,切實加強對孩子的護理和管教。
五、工作要求。
(一)深入細致的部署。根據管理內容、措施和分工要求,明確負責人和具體聯系方式,執行工作責任。
(二)加強檢查。學校按要求開展欺凌防治教育活動,制定應急預案和處理流程等方法措施,在學校紀律中完善學生欺凌防治內容,開展訓練,及時處理學生欺凌事件等重點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特別檢查。
(三)加強宣傳指導。開展法治宣傳活動,加強對學生欺凌防治工作的正面宣傳引導,營造反學生欺凌報道宣傳的良好氛圍。
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篇3
近年來,校園欺凌事件屢見不鮮,嚴重傷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全社會的廣泛關注。為加強對校園欺凌事件的預防與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下發了《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通知》;市教育局制定了《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方案》。為全面預防和杜絕小學生校園欺凌,從學校的實際情況出發制定本方案。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
全面落實校規校紀和相關法律制度,增強法律意識,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學校成立了專項領導組織: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xxx
班主任科任教師
二、預防為主,教育為先
1、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2、開展專題宣傳。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邀請公安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
3、發揮反面教材事例作用。以主題班隊會的形式,結合近期國內、省內的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進行案例分析,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4、加強重點防范。對班級中紀律較差、喜歡拉幫結伙、有暴力傾向的學生要重點關注;要把單親兒童、留守兒童作為教育重點,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
5、及時化解各類矛盾。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及時發現并立即收繳學生攜帶的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
6、開展家校合作,有效控制校外不良人員的教唆和利用。校外不良人員往往是一些事件的幕后推手,所以學校要和家長密切合作,教育學生要明辨是非,不做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德的事。
7、嚴肅校園欺凌處理事件。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校園防欺凌追責問責方案篇4
實施方案
近年來,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校園欺凌事件,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引起了社會高度關注。為加強對此類事件的預防和處理,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根椐《國務院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整治的通知》 (國教督辦函 [20xx]22 號)、《省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教通[20xx]219號)、《關于印發﹤懷化市教育局關于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懷教通[20xx]69號)和鶴城區委、區政府主要領導的指示要求,為加強對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我校決定開展校園欺凌專項治理。經研究,特制訂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的:
通過專項治理,加強法制教育,嚴肅校規校紀,規范學生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建設平安校園、和諧校園。
二、組織領導:
成立懷化市城東小學校園欺凌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楊東云
副組長:仇田珍、唐光斌
成 員:李紹華、付剛平、謝小英、明玉丹、
李 勝、田夢君、楊思源 母彩霞
具體由副組長唐光斌分管,田夢君負責日常工作,負責資料的收集和整理,楊思源做好宣傳報道工作,母彩霞負責學生心理疏導工作。
三、治理范圍:
懷化市城東小學全體師生。
四、工作安排:
本次專項治理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20xx 年6月—8月
1、開展教育。集中對學生開展以校園欺凌治理為主題的專題教育,開展思想品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紀校規教育、遵紀守法教育、行為規范教育和安全防范知識教育,邀請公安、司法等相關部門到校開展法制教育。組織教職工集中學習對校園欺凌事件預防和處理的相關政策、措施和方法等。
2、主題班會。 組織學生圍繞《遵紀守法、珍愛生命、共建平安校園》主題,結合近期全國發生的一些校園欺凌事件,根據本校實際進行討論反思。通過班會,幫助學生樹立紀律觀念、法制觀念,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學會與人交往、溝通、交流能力。
3、完善制度。制定完善校園欺凌的預防和處理制度、措施,建立校園欺凌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相關崗位教職工預防和處理校園欺凌的職責。
4、加強預防。加強校園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設,充分利用心理咨詢室開展學生心理健康咨詢和疏導,公布學生救助或校園欺凌治理的"電話號碼并明確負責人。
5、排查建檔。學校管理干部和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高度重視學生之間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要通過與學生談心、交流隨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動態,認真排查學生之間的矛盾糾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發生過激行為。要加強對特殊留守兒童的教育管理,摸清底細、建檔造冊,積極利用好家校溝通平臺,有針對性地開展幫教工作。要特別關注學生的課業和心理負擔,防止因過重的課業負擔和心理壓力引發事故案件。要對與學校、教師和學生家長存在糾紛和積怨的人員、精神異常人員、有暴力傾向或過激行為人員、仇視社會或揚言滋事報復人員等重點對象和人員,進行細致排查,屬于校內人員的學校要切實做好工作,并逐一建檔,落實專人加強管控,如涉及校外的應立即向公安等部門報告。對管制刀具和其他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物品進行清查。
6、及時處理。要及時發現、調查處置校園欺凌事件,嚴肅處理實施欺凌的學生。涉嫌違法犯罪的,要及時向公安部門報案并配合立案查處。
第二階段:20xx 年9月—12月
我校要對專項治理第一階段專題教育情況、規章制度完善情況、加強預防工作情況、排查建檔、校園欺凌事件發生和處理情況等,按照要求進行全面自查和總結,于 20xx 年7月10日前形成自查報告并報區教育局安監辦。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視校園安全工作,深刻汲取事故教訓,結合實際,舉一反三,嚴防此類事故發生。要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常規管理,嚴防因管理疏漏發生意外。要采取措施,加強安全防范能力建設,進一步增強做好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按照 “一崗雙責”的要求,嚴格落實安全工作黨政一把手負責制,形成“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相關部門和教職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的工作機制,堅決防止有規定不執行、有制度不落實、有責任不追究的傾向。
2、把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好壞與個人評先評優、職稱評定、績效工資掛起鉤來,嚴格落實“一票否決制”,使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軌道。
3、按照有關規定,全體教職工要及時上報安全工作信息,尤其對重大情況和突發性事件要第一時間上報,發生遲報、漏報、瞞報現象的將追究相關責任人。
4、嚴格排查,建立臺賬。要以“零容忍”的態度,對校園欺凌專項治理情況開展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要列出清單、建立臺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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