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湖區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近期,針對非法集資風險集中暴露、大要案頻發的嚴峻形勢,中央和省領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部署風險處置工作。為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積極穩妥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經濟社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安方案】東湖區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完整),供大家參考。
東湖區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近期,針對非法集資風險集中暴露、大要案頻發的嚴峻形勢,中央和省領導先后作出重要批示部署風險處置工作。為有效遏制非法集資活動,積極穩妥防范和化解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經濟社會穩定,根據《江西省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方案》(贛處非發〔2016〕6號)、區維穩辦關于《東湖區重大不穩定和隱患摸排化解工作方案》和市處非辦相關要求,東湖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決定于2016年6月1日至12月31日,在全區組織開展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意見》(國發〔2015〕59號)、《江西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做好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實施意見》(贛府發〔2016〕4號)和中央、省市領導同志關于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活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堅持重點整治與源頭治理相結合,清理整頓與依法打擊相結合,態度堅決、穩步推進,全面排查、分類化解非法集資風險,妥善處置重大案件,著力完善監管措施,堅決遏制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專項整治工作,使非法集資高發蔓延勢頭得到遏制,一批重大風險案件得到穩妥處置;區域性、行業性非法集資風險得到有效化解,潛在風險苗頭得到及時控制;重點行業主管、監管職責進一步明確,行業運行更加規范,風險得到有效防控;宣傳、推介非法集資的廣告資訊明顯減少,公眾風險意識進一步增強;涉穩隱患和事件得到有效防范和處置,切實維護社會穩定;非法集資綜合治理長效機制逐步建立。
三、工作原則
(一)堅持統籌領導。專項整治工作由區處非辦牽頭負責,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區處非辦應加強組織領導和統籌指揮,研究制定本地區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落實有關部門在清理整治、行業監管、監測預警、宣傳教育等方面的職責分工和任務目標,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有關部門要密切協作,互通信息、共享資源、形成合力。
專項整治工作要注意與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銜接,統籌部署,協同推進。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中發現的涉嫌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要及時啟動處置非法集資工作機制,依法穩妥處理。
(二)堅持穩步推進。以防控風險為主,依法打擊為輔,通過加強曰常監管、防范預警、警示教育、期限清理、整頓規范等方式,大力化解非法集資存量風險,控制新增風險,穩妥處置已暴露的案件;注意風險隔離,講究整治策略,依法依規,有節有度,防范處置風險的風險,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風險的底線。
(三)堅持疏堵結合。依法打擊非法集資與保護合法投融資、鼓勵正規創新活動相結合,對合法合規行為予以保護支持,對非法集資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同時鼓勵、引導和規范民間投融資健康發展,拓展民間投融資渠道,擠壓非法集資生存空間。
(四)堅持標本兼治。在積極遏制當前非法集資高發蔓延態勢的同時,要注意總結工作經驗,不斷完善制度與措施,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廣告管理和宣傳教育,全力加強非法集資風險防控和處置長效機制建設,從源頭上防范和控制非法集資風險。
四、整治工作措施
(一)摸清風險底數。充分調動各方力量,針對重點領域、行業、動態,采取社會面排查、行業排查、互聯網排查、大額及可疑資金交易排查、發動公眾監督等多種方式,廣泛摸排涉嫌非法集資線索,全面分析監測非法集資風險狀況。
1.重點領域。第三方支付、網絡借貸平臺、眾籌平臺等互聯網金融行業企業;擔保、小額貸款、投資咨詢、財富管理、保險代理、第三方理財等信用中介機構;股權投資、產權經紀、電子商務、典當、租賃、房地產、高科技開發、交易場所等資金密集型行業企業;各類涉農互助合作社、養老機構、民辦院校等組織;本地其他高風險行業企業;非法集資活動高發地區戶籍人員在本地注冊登記的高風險行業企業、外地高風險行業企業在本地所設分支機構。
2.重點行為。未按規定進行企業登記、備案,無辦公場所、無辦公人員或與注冊登記不符;未進行資金存管,違規設立和使用賬外賬戶;未經許可開展或超范圍開展吸收和發放資金業務;以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網絡媒體及傳單、手機短信等方式公布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等。
(二)穩妥處置風險。對非法集資風險線索,要加強會商研判,充分考慮行為人的主觀惡意、資金投向或用途、造成資金損失及信訪維穩等因素,綜合運用經濟、行政、刑事手段分類處置,平穩有序化解風險,最大限度維護投資人權益。
(三)依法打擊犯罪。對涉嫌非法集資犯罪的,要依法嚴厲打擊、妥善處置,防止風險蔓延擴散,實現執法效果與經濟效果、社會效果相統一。
(四)強化宣傳維穩。通過普法教育、風險提示、廣告資訊排查等手段,持續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凈化地方金融環境,為專項整治工作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堅持整治與維穩并重,實時掌握、處置涉穩苗頭風險,有效化解風險隱患,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五)健全長效機制。要以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結合本地區實際,著力落實監管政策和措施,明確監管責任,嚴防監管真空。進一步完善監測預警、案件處置、宣傳教育等工作機制,建立健全防打結合、打早打小、綜合施策、標本兼治的綜合治理長效機制。
五、職責分工
專項整治工作由區處非辦統一指揮協調,揚子洲鎮、各街辦(管理處)、各相關單位做好負責范圍內的專項整治。具體的職責分工為:
區處非辦:負責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并匯總各地、各部門排查情況上報市處非辦,負責組織開展融資性擔保機構、小額貸款公司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揚子洲鎮、各街辦(管理處):負責組織轄區內非法集資風險摸底排查工作。
區教科體局:負責組織開展民辦院校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民政局:負責組織開展養老機構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城建局:負責組織開展房地產開發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商務局:負責組織開展典當、寄賣、融資租賃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開展名稱中含有“投資”的投資理財類企業、非融資性擔保,借助各類媒體發布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資訊信息等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農辦:負責組織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領域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區經偵大隊:負責配合各行業主(監)管部門對非法集資風險專項整治涉及的涉嫌非法集資犯罪進行打擊。
六、工作進度安排
(一)部署落實。區處非辦制定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部署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此項工作于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
(二)排查整治。揚子洲鎮、各街辦(管理處)、各相關單位結合本地、本行業(系統)實際,對重點行業、領域涉嫌非法集資風險進行摸底排查,對發現的問題線索依法分類處置。此項工作于2016年7月14日前完成。
(三)總結匯報。揚子洲鎮、各街辦(管理處)、各相關單位要及時建立工作臺賬,對風險排查和整治、打擊犯罪、宣傳教育、廣告清理、建章立制等工作開展情況和成果進行量化統計,按時、按要求報送工作表(紙質表和電子稿)至區處非辦辦公室(區綜合服務中心北樓1129室,電話:87838620)。此項工作于2016年7月15日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