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優化營商環境體會文章-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應做好“四個結合”(全文),供大家參考。
1 優化 營商環境 體會文章- 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應做好“四個結合”
在我國經濟運行面臨較大壓力和國際形勢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更加突出的現實背景下,尤其需要發揮營商環境對激發市場主體活力、護航“六穩”“六保”的重要支撐作用。
線上與線下相結合。廣泛開展網絡化、電子化、無紙化政府服務,讓數據代替人來跑腿,既是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的需要,也能夠有效減少制度性交易成本,是創新行政管理和服務方式的有效抓手。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要推動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做到企業開辦全程網上辦理。各地也積極打造各類政務服務在線平臺,努力提高信息化服務水平。
同時,政務服務并非簡單一“網”了之。由于存在一些不適宜觸網的特殊事項以及仍有民眾習慣于通過實體窗口辦理等原因, “屏對屏”并不能完全取代“面對面”,線下服務不僅必要,而且必須。要用好線上、線下兩個渠道,促進二者融合互通、相得益彰。一方面,要拓展網上辦事的廣度和深度。著力破除“信息孤島”和“數據壁壘”,推動跨層級、跨地域、跨部門之間實現數據共
2 享、系統對接和業務協同,推廣應用電子材料,推進在線辦理、一網通辦,以“互聯網+”倒逼行政審批流程優化和政務服務效能提升。另一方面,要拓寬線下服務渠道。補齊窗口建設各種短板,提高審批服務事項“就近辦”“一次辦”“馬上辦”覆蓋率。
普惠與精準相結合。普惠是良好營商環境的內在要求,也是開展營商環境評價的重要方面。由于制度建設不完善、市場發育不足,為追求經濟增長,我們一度以各種正式非正式的傾斜性、功能性產業政策對特定行業、特定企業予以特殊照顧,但由此滋生的地方保護、效率低下、權力尋租等弊端也為人所詬病。強化營商環境的普惠性,對國企與民企、內資與外資不偏不倚成為剛性要求。
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后,各地紛紛出臺的精簡審批、減稅降費、融資支持、復工穩崗等規模性紓困政策,也確實增強了企業的獲得感和發展信心。今后還要在維護市場公平公正方面持續發力,進一步確立競爭政策的基礎性地位,對各類市場主體真正做到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同時要看到的是,不同區域、不同企業的問題和訴求有共性的一面,也有個性的一面,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將普惠和精準有機統一起來,既不能“挑肥揀瘦”,也要避免“大水漫灌”。鼓勵基層從本地實際出
3 發,牢固樹立問題導向、務實取向,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營商環境優化路徑。樹立企業需求導向,通過數據分析、座談交流、調研走訪等途徑準確研判市場主體特別是廣大中小微企業的痛點、難點、堵點所在,精準對接、靶向施策,這樣既便于解決實際問題,也有助提升各項利好措施的到達率和覆蓋面,從而更好體現出營商環境的普惠屬性。
規范與包容相結合。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優化營商環境必須要在建章立制、規范管理上下功夫。我國已經出臺了一系列支撐法治化營商環境的基礎性法律法規,各地也需要從實際出發,與時俱進地做好地方性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的“立改廢釋”工作,構建和完善覆蓋企業全生命周期的法律制度體系。
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離不開公平公正、高效有力的執法監管。應努力克服監管力量薄弱、監管手段落后、監管的專業性不夠等問題,進一步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力度,著力消除市場監管的“盲區”和“死角”。還要積極探索構建以信用監管為主的新型監管模式,通過守信者激勵與失信者懲戒并舉的方式保護好市場主體合法權益,維護好市場公平競爭秩序。當然,制度文本和監督監管并不等同于冰冷的約束,也可以有充滿人性化的包容。特別是在各類市場主體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的當下,
4 更要對其高看一眼、厚待幾分,積極開展貼心服務、柔性執法。要探索推廣行政審批容缺受理,通過邊補充材料邊辦理審批的并聯推進方式提高審批效率。推進執法前置,注重事前預防,做好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和潛在問題排查化解工作,變被動式執法為主動式服務。建立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對市場主體非故意、非主觀且危害較小的過錯從輕或不予處罰,對情節輕微的失信行為適當降低信用修復門檻,給予失信主體彌補過錯的機會。
當前與長遠相結合。優化營商環境是一項兼顧當前與長遠的戰略性、系統性工程,既要穩住當下,著力打破各種迫在眉睫的瓶頸制約,又要積蓄后勁,下決心解決好影響營商環境建設的一些深層次問題。通過集中釋放政策紅利扶一把、送一程乃是情理之中的事情,但同時也要做好統籌兼顧,注重政策的科學性和可行性,不能讓政策“打架”“懸空”,更不能為救一時之急而犧牲長遠利益。一是注意甄別。保市場主體是應保盡保而非一概全保,對于“僵尸企業”和落后產能應遵循市場化規律繼續予以穩妥出清,以保持國民經濟新陳代謝活力。二是做好平衡。金融與實體經濟休戚與共,要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推動更多金融資源流向實體經濟,也要注意風險管控和成本控制,珍惜來之不易的去杠桿成果,
5 并維持商業銀行一定的可持續經營能力。三是增強應急能力。強化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做好產供銷銜接,確保在第一時間保障物質供應、維護市場穩定,還要將一些被事實證明有效管用的階段性、臨時性政策轉化為營商環境制度化成果。四是繼續深化改革。聚焦影響營商環境的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將“放管服”改革向縱深推進,重點解決好監管能力滯后于放權幅度、條塊之間互通協調不夠、區域之間改革步調不一致、與國際通行規則接軌不充分,以及教育、科研等基礎領域改革相對緩慢等問題。